前篇《 》敘述了雲泥之別的企業差距,本篇則主要講企業最不需要的那類人。
首先,任何一家企業,都是以創造價值而存活的,所以這類人必須肅清
- 不創造利潤的人(企業的蛀蟲)
- 產出利潤少於工資的人
- 性價比低於平均性價比的人
公司的年人均利潤是可以計算出來的,員工年工資說已知的,相除得到一個比值,這就說性價比。
其次,任何一家企業,都必須以事情為中心去運營,對於團隊完成事情都過程中,必然會有:
- 發現問題的人
- 解決問題的人
- 製造問題的人
而這三類人中,前兩者是在優化正向推進公司發展,而第三類人——製造問題的人,則是違反道德底線,違規,甚至違法,尤其應該清理出局。比如:故意製造問題,故意拖延時間,故意在公開群/媒體發佈詆譭他人言論,故意違反勞動法/社保政策/公積金政策,腐敗貪汙,損公肥私/公報私仇/潛規則....等等。
華為HR胡玲說的一些事情基本都是事實,比如: 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掉提出問題的人。楊某要解決提出食堂和班車問題的人,問胡玲要提出問題人的清單。然後因為加班時間太少(月160小時)就認為不夠上進不夠努力,勸退研發工程師。這類故意惹是非的HR,才是真正的應該清理出局的。
另外一類人,則是毫無主動性,毫無責任感的人。
董明珠說,如果在公司,聽到員工說這四句話,立馬辭退,毫不留情。
- 這件事不歸我管
- 這個我不知道
- 哦,他不在
- 這個,沒辦法
任何一個偉大的企業,都離不開一個有自我驅動、自我管理、積極主動、有正向推動力的團隊和個人。
擱筆。
謝謝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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