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浦城法院“云”调解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3月31日,福建浦城法院利用移动微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

福建浦城法院“云”调解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2017年12月5日,原告福建某电力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某电力有限公司签订价款为45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包被告发包的浦城县仙阳镇的20MW大棚项目调度数据网OMS施工工程。之后,原告按约定如期完成标的工程且经被告确认,同时,该工程已验收合格并网发电。但被告却一直未支付任何工程款,原告多次催讨未果后诉至法院。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当事人沟通,得知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但原、被告代理人均在外地,且受疫情影响无法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通过移动微法院在线开展调解,引导双方“隔空”对话,在线释明法律关系。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在约定时间内付清工程款及违约金等款项。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诸多在外地的当事人不便到浦参加诉讼活动,浦城法院开启网上审判“云模式”,法官电话、微信、智慧法院齐上阵,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参与庭审,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和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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