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一,你酒後開車遇到交警,想好怎麼辯解,才不會蹲大獄了嗎?

根據法律規定,只要醉酒駕駛機動車,就構成犯罪。醉酒的標準是80mg/100ml。只要達到這個數值,還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就構成犯罪了。要知道,一旦定罪,就有犯罪記錄了,對任何一個人都是非常嚴重的事情。

所以,萬一,你醉酒後開車,前面有交警,或者被指控危險駕駛罪,你要怎麼辦?怎麼辯解?還有機會無罪嗎?

萬一,你酒後開車遇到交警,想好怎麼辯解,才不會蹲大獄了嗎?

一、醉酒坐在車上,但是沒開車,無罪。

假如你在車上被檢測出醉酒,但也不一定意味著醉駕,還有辯解的機會。例如,酒後在美食街店家門口準備開車,剛啟動車子就被交警查獲,是否屬於醉駕?危險駕駛罪是行為犯,不以危害結果發生為條件,駕駛機動車雖然始於啟動車輛,但僅僅啟動車輛,並不能認定為醉駕。

又如,在路邊車上被巡邏的交警查獲為醉酒,但你只是剛剛在喝完酒,來到路邊車上拿錢準備回去結賬,並未開車,此時能否認定為醉駕?此時既沒有醉駕的故意又沒有醉駕的行為,不能認定為醉駕。即使車子啟動了,也不應認定為醉駕。

萬一,你酒後開車遇到交警,想好怎麼辯解,才不會蹲大獄了嗎?

二、在車上被抓到醉酒,但只是在睡覺,無罪。

行為人在路邊車上睡覺,被交警測出醉酒,但他沒有醉酒駕車,喝多了才在車上睡覺,由於車子出現故障,開車的人先行離去求助了。此時,能否定罪的關鍵在於,有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行為人的醉駕事實。在本案中,由於公安機關並沒有調取沿途的監控錄像,一審法院判決證明行為人醉駕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能成立。

萬一,你酒後開車遇到交警,想好怎麼辯解,才不會蹲大獄了嗎?

三、醉酒開車了,但路不是“道路”,無罪

根據法律規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所以,行為人被查獲的地點不是“道路”,也無罪。

例如,行為人在小區內家門口幫酒友倒車時與其他車輛剮蹭,因對方報警被指控醉酒駕駛,辯點之一就在於小區內家門口的這個“路”是否屬於“道路”。此時需要具體考察案發地屬不屬於小區的“路”,該小區的“路”是否允許公眾通行等問題,可以予以辯解。

又如,行為人酒後從酒店停車場開出來,開到酒店大門口就被交警查獲,這就需要提出酒店大門口客觀上是飯店實際管控地,不具有公共道路的性質,不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現實危險,不應認定為醉酒駕駛。

萬一,你酒後開車遇到交警,想好怎麼辯解,才不會蹲大獄了嗎?

四、醉酒開車了,但沒有抓獲現場,無罪。

醉酒開車時,不少人會想盡辦法逃避檢查,有人成功,有人失敗。但大部分人都會嘗試逃避檢查,以免被定罪。

例如,張某與其朋友飲酒,張某駕車回家途中,與酒店保安發生衝突,酒店保安隨即報警。張某回家後,接到朋友的電話,讓其趕下一場,張某便準備動身出門,讓朋友駕駛,張某在副駕駛位乘坐離開,被接警而來的派出所攔截,血液中乙醇含量為94.8mg/100ml。於是,張某就被指控醉酒駕駛。

法院認為,檢測的時候,張某是乘車人,坐在車輛副駕駛位置,而不是在駕駛車輛。而在這之前,被告人在駕車時是否達到醉駕標準,證據不足。現有證據不能得出唯一結論認定被告人構成危險駕駛罪,判決張某無罪。

萬一,你酒後開車遇到交警,想好怎麼辯解,才不會蹲大獄了嗎?

五、宿醉之後醉駕,沒有犯罪故意,無罪。

如果當事人在前一天晚上喝醉了,睡了一覺,起來之後正常上班。在路上抓獲達到醉酒標準,此時,是否構成危險駕駛罪呢?

其實,不應該認定為危險駕駛罪。雖然醉酒,但經過一夜休息,並沒有意識到自己還處於醉酒狀態,不具有危險駕駛的主觀故意。如果開車距離不遠,一般可以認定為情節顯著輕微的情形,可不認為是犯罪。

萬一,你酒後開車遇到交警,想好怎麼辯解,才不會蹲大獄了嗎?

六、小結

當然,酒後不駕車,駕車不喝酒,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大家不能酒後駕駛,酒後駕駛被抓獲現場,一般都會定罪量刑。

但是,話又說回來,一旦被指控醉酒駕駛,你要懂得一些具備的辯解理由,說不定能在關鍵時刻,讓你免受牢獄之災。

萬一,你酒後開車遇到交警,想好怎麼辯解,才不會蹲大獄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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