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國家與民族不是一回事,要打破“國家崇拜”的迷信

民族與國家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在古代,人們就已經懂得這種劃分了。東周時,人們常用“中國”來指稱中原地區的諸侯國,而用“荊蠻”來稱呼吳楚等地的人。由於吳太伯是周太王的兒子,而楚國也自稱“帝高陽之苗裔”,所以它們也被納入“諸夏”的範疇裡,跟“戎狄”存在區別。在古人看來,“諸夏”就是同一個民族,不管是宋國人、趙國人還是吳國人,雖然國別不同,但大家都同宗共祖,皆是炎黃子孫。

在這個時期,民族的範疇似乎比國家要廣泛。

而到了秦漢時期,相繼發生了南征百越、和親匈奴以及胡人內遷等事件,“諸夏”與“戎狄”通婚雜處,出現了民族融合,導致隋唐等都成為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到了這個時候,國家的範疇似乎又超出了民族。

對此,我們便可發現民族與國家並不是相同的概念,不能把它們等同起來。那麼它們究竟有何區別呢?從歷史的角度來看,是先有民族,還是先有國家呢?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中分析了這個問題。

恩格斯:國家與民族不是一回事,要打破“國家崇拜”的迷信

用唯物史觀來分析國家的起源

是否存在一個“有民族而無國家”的時期?

解答民族與國家出現的先後問題,需要掌握充分的歷史知識。譬如大清國,《東華錄》說明朝末年,滿洲有五部,各主其地,互相攻戰;丁亥年正月,努爾哈赤始定國政,確立法制。己亥年始創文字,至萬曆四十三年,滿洲八旗制建立,次年努爾哈赤自稱天命帝。四年後,努爾哈赤吞併東北,滿洲諸部落才變成一個統一的滿族。後來皇太極於天聰四年定官職,設立六部,滿族政治制度才日益成型。而直到崇德元年改“金”為“”,建立宗廟之後,才正式宣佈建成了封建國家。故於滿族而言,存在有民族而無國家的時期。

《元史》稱鐵木真為“蒙古部人”,當時蒙古高原上存在塔塔兒、乃蠻、泰赤烏、弘吉剌等眾多部落,蒙古僅是其中之一而已。之後鐵木真四處征伐,盡滅諸部,於乙丑年大會諸部首領,建九遊白旗,即皇帝位,號稱成吉思汗。然彼時蒙古制度草創,官制、法制、機關皆未成形。因此鐵木真領導的團體仍近於民族而遠於國家,他們居無定所,遊牧掠奪而已。九年,蒙古取金國燕京,二十一年滅西夏,始入中原之地。至太宗窩闊臺時,才開始設立中書省,改侍從官名,置丞相。及至世祖忽必烈即位,“大新制作,立朝儀,造都邑,定內外之官”,又頒《至元新格》,法度始定,而蒙古族才最終建成封建國家——大元帝國。

故於蒙古族而言,也存在有民族而無國家的時候。

恩格斯:國家與民族不是一回事,要打破“國家崇拜”的迷信

契丹族古已有之,武周時與中國交兵,然彼時從未有國家,不過是遊牧的氏族與部落而已。《資治通鑑·後梁紀一》記載,“契丹有八部,部各有大人,相與約,推一人為王,建旗鼓以號令諸部,每三年則以次相代。”這說明唐朝末年,契丹人仍處於部落階段,他們各推首領,輪番而治。唐懿宗鹹通末年,習爾為諸部長,土宇始大。後阿保機為諸部落長,“恃其強,不肯受代。”又挾持諸部移駐漢城,併為一族,東北諸夷皆畏服之。從阿保機開始,才破壞了部落時期輪番禪讓、依次而治的習俗,部落變成強力鎮壓族人的社會組織,走向國家。最終諸部統一成契丹族,之後與中原接觸,又逐漸變成遼國。故於契丹族而言,也存在有民族而無國家的時期。

再參照《金史》、《魏書》、《北史》、《後漢書》等史籍,不難發現,無論是女真、鮮卑、五胡乃至匈奴,同樣存在有民族而無國家的階段,這是人類社會發展的普遍規律。恩格斯就指出人類社會組織有“氏族—胞族—部落—民族—國家

”,這樣的上升發展階段。最開始總是各種氏族並立,之後又聚集成各自獨立的胞族、部落,之後再出現阿保機、成吉思汗、努爾哈赤這樣的人來統一諸部,形成民族,然後才建立起國家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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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是民族的進一步發展

華夏民族早於國家而出現

我們剔除《史記》、《尚書》中被儒者粉飾過的文字,就會發現漢族國家的建立過程——它也是從部落、民族發展而來的。

《三皇本紀》說在黃帝之前有燧人氏、庖犧氏、女媧氏和神農氏,這些氏族更替恐怕與契丹八部之中的相互輪番為首領類似。神農氏之後為軒轅氏,即黃帝。《史記·五帝本紀》說:“軒轅之時,神農氏世衰。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神農氏弗能徵。”這裡的“諸侯”是借代東周諸侯國的詞彙,其實是部落之意。神農氏為諸氏族的首領時,出現了分裂,氏族間互相征伐。“於是軒轅乃習用干戈以徵不享”,最終黃帝軒轅氏像阿保機一樣征服了諸氏族,統一成一個部落。之後黃帝又聯合鄰近部落中的炎帝,形成炎黃胞族,向外征服了蚩尤的部落,建立一個統一的民族。所謂“諸侯鹹尊軒轅為天子,代神農氏,是為黃帝”。

黃帝時,有民族而無國家,“遷徙往來無常處,以師兵為營衛”,沒有城邑,“官名皆以雲命,為雲師”,同樣也沒有固定的官職。後面在漢族中獲得首領地位的人都出自黃帝部落,跟黃帝存在血緣關係,不過堯為陶唐氏、舜為有虞氏、禹為夏后氏,部落雖一,氏族卻各異,所以才叫禪讓而不是世襲。

《左傳·哀公七年》說:“禹合諸侯於塗山,執玉帛者萬國。”這說明大禹也像阿保機、鐵木真和努爾哈赤一樣,在部落聯盟中擁有強力,能鎮壓諸部,所以他的兒子啟才能夠成功承繼首領之位。從者以後,在原始社會中逐漸出現脫離於社會的獨立機關,出現了特權階層。《尚書 甘誓》說:“用命,賞於祖;弗用命,戮於社,予則孥戮汝。”這說明

漢族的暴力機關已逐漸成形,國家開始出現了。因此,對於漢族來說,也存在有民族而無國家的時期。

恩格斯:國家與民族不是一回事,要打破“國家崇拜”的迷信

國家不是從來就有的,它與民族不是一個概念

如果我們繼續研究到西洋、美洲、非洲各地的國家起源,同樣可以說明在古希臘、古羅馬、古埃及等地也存在過有民族而無國家的時期。

就雅典而言,國家在梭倫改革之前就存在了;而對斯巴達來說,只有萊庫古斯為他們制定法律之後才形成真正意義上的國家;羅穆路斯是羅馬的開創者,但努馬的制度才是國家真正形成時期。

在這些地方,我們只是從最簡單、最直觀的地方來找到國家的特徵,只是就法律、官職、制度等方面來發掘國家,還沒有深入到生產關係、階級和私有制之中。但這不妨礙我們斷定人類社會的發展存在有民族而無國家的階段,這個論斷乃是建立在牢固的史料基礎之上。因而,我們可以說:國家絕不是從來就有的,也不是神聖不可侵犯的聖物。我們通過史料分析證明國家同樣也存在歷史性,國家是從舊的部落中發展起來、完善起來的東西,既然它有開端,那麼它就不可能沒有終結,它同樣符合辯證法的規律,國家一定會像氏族、部落一樣,在未來社會中逐漸瓦解,乃至於消失。

馬克說:“辯證法對每一種既成的形式都是從不斷的運動中,因而也是從它的暫時性方面去理解;辯證法不崇拜任何東西,按其本質來說,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我們要用辯證法來研究國家,首先就要破產國家崇拜的謬誤,打碎國家崇拜的神話。從國家的產生、發展、完善、衰亡乃至最終消滅的整個過程來考察“什麼是國家”。

恩格斯:國家與民族不是一回事,要打破“國家崇拜”的迷信

打破“國家崇拜”的迷信,揭露國家的本質

對國家的崇拜首先是一種唯心史觀,例如神學家們把國家視為從外部強加於社會的一種力量,稱為“君權神授”,說什麼“天命玄鳥,降而生商”,否認國家有歷史的起源;黑格爾在《歷史哲學》中斷言國家是“倫理觀念的現實”。他說有一個“世界精神”在經過東方世界、古希臘和古羅馬之後,最終降臨在日耳曼民族身上,成為當時的普魯士國家。

黑格爾的國家觀不僅把國家當成一個聖物,而且還用德國來充當這個聖物的具體模型,他不僅崇拜國家,而且所崇拜的國家就是德國。這真是一種地道的“愛國主義”,這種“愛國主義”就像基督教或穆斯林一樣,把本教視為至高無上的東西,然後像對待異教徒一樣對待其他的國家。

再如啟蒙學者,像霍布斯、盧梭等,都把國家視為一種推動人類由野蠻走向文明的工具,彷彿不是社會進步造成了國家,而是國家決定了社會的進步。他們把國家機關視為分配各種利益、協調各種階級的東西,因此可以推論說國家的存在永遠具有積極意義,國家應當永久存在。

然而,確切地說,國家是社會在一定發展階段上的產物;國家的出現意味著什麼?這點恩格斯已有過結論,他認為當社會陷入了不可解決的自我矛盾,分裂為各種利益不同的階級時。為了使人們不在火併中兩敗俱傷,就需要有一種表面上凌駕於社會之上的力量,這種力量用來緩和衝突,把衝突保持在“秩序”的範圍以內;這種從社會中產生但又自居於社會之上並且日益同社會相異化的力量,就是

國家

所以每一個統一的國家出現,都是都是建立在分裂的基礎之上。為了不使人們在七國紛亂中同於盡,於是出現了一個虎狼之國——由秦國來壓服一切集團利益,形成表面上的“秩序”。後世的漢、隋、唐、宋、元、明、清都是如此。國家說白了就是一個階級用來壓服其他階級的工具,由它來維持表面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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