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希金文集》

作者/卞毓方

平躺在華貴典雅的綠絲絨上,神色睥睨地眺向時光深處——他就是普希金。不是真人,是他的自畫像。寥寥幾筆,勾勒出他風流的捲髮、倜儻的絡腮鬍,以及憂鬱而又桀驁的神色。其下是郭沫若的題簽“普希金文集”。更下,印著“時代出版社”。

《普希金文集》

亞歷山大·謝爾蓋耶維奇·普希金(1799—1837)

布脊,精裝,大部頭,這是書籍中的貴族,待遇自然特殊,它沒有和眾多平裝書一起插在架上,而是享受與古籍珍本、偉人寶書同等的尊榮,擱在付款臺旁邊的玻璃櫃內。你要看,得讓營業員從後面拉開櫃門,取出。於是,你下意識地在衣褲上擦擦手,雙手恭恭敬敬地接過,攤開在櫃檯,先從目錄翻起,一目十行,不,一掀十頁,迅速瀏覽一遍。然後,回過頭來,翻到版權頁,看一眼定價——這是至關重要的,買,還是不買,或者什麼時候買,往往取決於這一眼。

我是想買。

此前,在我因病休學一年的期間,已經接觸過普希金,而且一見鍾情。比如他的短詩,“假如生活欺騙了你,不要悲傷,不要心急!陰鬱的日子須要鎮靜。相信吧,那愉快的日子即將來臨。心永遠憧憬著未來,現在卻常是陰沉;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會過去,而那過去了的,就會變成親切的懷戀”,比起孟子的“生於憂患,死於安樂”,李白的“抽刀斷水水更流,舉杯消愁愁更愁。人生在世不稱意,明朝散發弄扁舟”,岳飛的“仰天長嘯,壯懷激烈……莫等閒、白了少年頭,空悲切”,更契合我的心境。那冊詩集是從圖書館借的,早已歸還,我僅抄錄了幾首。現在遇到他的文集,詩歌而外,還收錄了劇本、散文、傳略、評論,機會難得,機不可失,極想據為己有。

然而,看了定價,心陡然涼了半截。標的是“一元八角一分”,這個價格,擱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連一瓶礦泉水也買不到,倒回上世紀五十年代,卻幾乎是我一學期的學費。

《普希金文集》

我開始攢錢。父母給的零花錢,每月至多一角兩角,夠我看一場電影,再買一份燒餅油條。指望省下它買書,遙遙無期。這時,那時,恰好值初二的暑假,一位大我兩歲的街坊,拉我去建築工地打零工,活計是扛鋼筋,卸水泥,說好了,每天三角錢。我欣然接受,為了那本《普希金文集》,我幹。一禮拜後,工作結束,那位街坊請我吃了一碗陽春麵,告訴我,老闆賴賬,說好了的工錢,一分未給,人也躲起來了,找不著,等等再說。

這一等,就沒了下文。我很失望,我明白受騙,究竟是受老闆的騙,還是街坊的騙,我不說,也不去想。自我安慰,你不是做作家夢麼,就當是一次生活體驗好啦。普希金有言在先:“陰鬱的日子須要鎮靜。相信吧,那愉快的日子即將來臨。”若干年後,等我真的成了作家,我在一篇回憶中順便提到了這事,不過,我說了假話,我說我用那筆打工的所得,買下了《普希金文集》。之所以撒謊,是因為我從沒見過那老闆,事先沒有,事後也沒有,我怎麼能武斷地認定是他欺騙了我。而那位街坊,後來成了我的粉絲,人前人後以我為榮。我寧願相信他當初說的是真話。對待朋友,不能心存芥蒂。

當然,也是因為還沒到“坦白從寬”的年紀,我不想抖摟出籌集資金的真相。

現在是到了可以坦白的時候了。

打工被騙,對《普希金文集》的渴望愈加強烈。既然正路走不通,我就開始打歪主意。說來慚愧,我打的主意竟然是監守自盜。祖父去世,老人家留下了半櫃子的銅板,算是留給祖母的遺產。我從上學起,就一直睡在那木櫃上,就是說,一直把那些“光緒元寶”、“大清銅幣”、“共和國紀念幣”之類壓在身底。銅板不講話。我的眼裡也沒有它,小時候玩鬥銅板,什麼紅的、紫的、黃的、白的,都玩個遍,有時拿它打水漂,在家旁邊的小河,銅板擦著水面往前飛,有的飛到半路沉到水裡,拉倒,有的一飛再飛連續彈跳七八次,成功漂過河面,急忙跑到對岸撿回,當寶貝似的收藏起,如同珍藏一個好運氣。

現在呢——我說的是那天夜裡,銅板仍然不講話,但我聽見它們在活動,一個碰響一個,似乎在傳遞信息,頃刻,一個開始逃跑,一個在後面追,逃的氣喘吁吁,追的大汗淋漓,逃的終於逃走了,站在遠處哈哈大笑,追的無奈停下腳步,說,你小子,有本事過來。怎麼?銅板竟然開口說話?夢醒了,我掐了一下大腿,疼,證明我的確醒了。夢境卻仍在繼續,說明我實際上似醒未醒,處於迷糊恍惚的狀態——這是我事後悟到的。我聽到,不,看到,銅板不再你追我趕,而是雙雙轉過身來,對我喊話。它們說,啊不,它說,我認出是那一枚逃跑而又站住了的銅板:你不是需要錢用嗎,我們銅板本來就是錢,現在雖然不當錢使了,但仍然有一定價值,你抓幾把賣到廢品收購站,管保能換回《普希金文集》。

天亮後,我就聽了銅板的話。櫃子本來沒有鎖,若說鎖,鎖就是我,我已當了多年的保管員。趁家人外出,保管員自己作案,我掀開櫃面的一塊板,抓了兩大把銅幣。

《普希金文集》就這樣買到手了。到手之前,還有一個插曲。我半年前看過它的版權頁,記準定價是一元八角一分。銅板賣了一元五角,七湊八湊又添了三角一分。興沖沖跑去新華書店,這手交錢,那手取貨。

營業員數來數去,提醒:“還差一分錢。”

我說:“不是一塊八角一嗎,正好。”

營業員說:“是一塊八角二。”

“不會吧,”我說,“我看過它的定價,是一塊八角一。”

營業員回答:“那是上一本,被人買走了。這是新進的書,貴一分錢。”

唉,一錢憋倒英雄漢,為這一分錢,還得回家拿。恰巧,出門碰到了同學曹如璧,他家就在書店斜對面。我跟他借一分錢,他像看外星人一樣盯著我,以為我在開玩笑。我趕忙從兜裡掏出那一沓錢,全是紙幣,告訴他,買書,就差一分錢。曹如璧跟我走進書店,幫我補上那一分錢。書到手,他打開版權頁,指給我看,這書是四七年上海初版,五四年北京修訂再版,五七年十一月第九次印刷,定價一元八角二。他說:“你上次看的應該是第八次印刷,重印一次,只加了一分錢。”

……

順便說一下,六四年八月下旬,我剛剛接到北大的錄取通知,舊書商聞訊登門,要買下我的高中課本和全部藏書。“橫豎你也用不著了,”他說。我說啥也不賣,這是我身上的肉。他連續登門三次,“不賣,就是不賣!”我一次比一次堅決。動身赴京前,我把所有的課本和大部分文學書籍,打成捆,擱到裡屋等閒人瞧不著夠不到的頂棚。誰知,我走後沒幾天,舊書商三花兩繞就把我父母搞掂了,以收廢紙的價把它們統統買走——如今想起來,心頭還在隱隱地痛。

萬幸的是,我還有一個小書箱,是祖父當年給我買的,我走時留給了弟弟,裡邊有幾本文學書,弟弟一直給我保存著,其中之一,就是《 普希金文集》。

《普希金文集》

顧問:李一鳴 丁建元 李登建

主編:風揚子

法律顧問:山東志城律師事務所馮吉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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