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收到上海銀保監局《審慎監管強制措施決定書》及《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

證券代碼:600816 證券簡稱:安信信託 編號:臨2020-018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安信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安信信託”)近日收到中國銀保監會上海監管局(以下簡稱“上海銀保監局”)出具的《審慎監管強制措施決定書》(滬銀保監強制措施決字[2020]1號)及《行政處罰決定書》(滬銀保監銀罰決字[2020]4號),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上海銀保監局經調查認定安信信託在信託業務中存在如下違規行為:

一、承諾信託財產不受損失或保證最低收益

2016年7月至2018年4月,安信信託通過簽訂遠期轉讓協議、出具流動性支持函等方式,違規承諾8筆信託財產不受損失或保證最低收益,金額共計33.3億元。截至2019年7月末,上述協議或支持函均已到期,已造成嚴重的兌付風險。

二、違規將信託財產挪用於非信託目的的用途

2016年至2019年,安信信託違規將3筆信託財產用於股東、8筆信託財產用於兌付其他信託項目、2筆信託財產用於置換固有貸款、4筆信託財產用於其他非信託目的用途,金額共計126.56億元。截至2020年1月,上述項目基本已逾期或欠息。

三、推介部分信託計劃未充分揭示風險

2018年至2019年,安信信託在推介部分信託計劃時,未充分揭示風險,隱瞞了信託計劃出現逾期等風險信息。

四、違規開展非標準化理財資金池等具有影子銀行特徵的業務

2016年至2019年,安信信託將部分信託資金運用於非標準化債權時,存在期限錯配、以後續募集資金兌付前期受益權份額,違規開展了非標準化理財資金池等具有影子銀行特徵的信託業務。

五、未真實、準確、完整披露信息

2016年至2019年,安信信託在部分信託項目中,未真實、準確、完整披露項目收益、項目風險等信息,信息披露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鑑於上述情況,上海銀保監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條、《信託公司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第四十條第二款等規定,決定對公司採取以下審慎監管措施:(一)暫停自主管理類資金信託業務;(二)限制向股東上海國之傑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分配紅利。同時,上海銀保監局責令公司改正上述違規行為,並處罰款共計1400萬元。

公司將會認真研究、落實整改措施,爭取儘早解除審慎監管強制措施。公司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有關公司信息均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刊登的相關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安信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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