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對萬瑞忠的刑前採訪實錄(轉載)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廣西南丹縣委書記、南丹“七·一七”特大透水事故瞞報事件“總策劃”萬瑞忠,日前在廣西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被執行死刑。臨刑前,經有關部門批准,記者對萬瑞忠進行了獨家專訪。

記者對萬瑞忠的刑前採訪實錄(轉載)

專訪被安排在一間特殊的提審室中。記者正在想象即將被執行死刑的萬瑞忠會是什麼精神狀態時,提審室的門被打開了,拖著沉重繚銬的萬瑞忠被架了進來。雖然數小時之後就將被執行死刑,但他看上去並不象人們說的那樣頹廢異常,相反,他看起來神情還是比較鎮定的。我們的幹部就是不一樣,在這個生死關頭,還保持著一種特有的氣質,真不愧是縣委書記!

專訪開門見山,就從南丹特大透水事故瞞報事件談起。

記:“七·一七”透水事故應該說是很大的事故了,作為黨的一名高級幹部,你不知道要及時組織搶險並立即上報嗎?

萬:這個我當然知道,但因當時情況特殊,我們考慮到方方面面的影響,所以沒有上報。發生重大事故只在小範圍內通報是我黨的優良傳統,也是維護我黨在人民群眾中威信的重要舉措!建國以來數次慘痛的教訓告訴我們,有些時候內部通報是必要的,作為一個新聞記者,你也應該知道現在咱們不還是有一份內參嗎?刊登的都是涉及國家秘密,不宜對外宣佈的事情,它對我們國家這些年來的穩定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原本我想既然事故已經發生了,人死也不能復生,我們在自己的權力範圍內解決了不就行了嗎,就算我大張旗鼓地上報、組織搶險,那麼大的透水事故能有生還的嗎?死的不但救不上來,反而會給活的增加風險,還不是勞民傷財,這多不划算?你沒見湖南衡陽大火,不但沒有挽救國家多少財產,卻搭上了20餘個鮮活的生命,這豈不是更大的犯罪?之所以沒有上報,也是從國家安定的大局出發,為了南丹經濟的發展著呀!

記:若說事故瞞報你有些自己的想法,那麼幾年來你大肆受賄賣官,應該說是死不足惜了吧?

萬:根據法律規定,我這樣的做法是應該受到應有的懲處,但我還是要說我有點冤呀!大家都知道,現在的官做起來多難呀,沒有政跡不行、沒有上邊的支持不行、沒有下邊的維護不行。做為一個縣的一把手,我既得考慮全縣的經濟發展,又得考慮自己的前途,想把地方經濟搞上去,得有自己獨特的一套方式方法,這就得建立在自己地位穩固的基礎上,做什麼都是以人為本嘛,鄧公曾說過人是第一生產力,你說我怎麼能不重用一些人才呢?

我承認,我是收了人家一些孝敬可我也是這樣孝敬過來的呀!你以為我坐在縣委書記的這個寶座上是我自己的能力所致嗎?當然我的能力水平也是不可忽視的!你看過《官場現形記》嗎?其實歷朝歷代的官場大都如此。“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你知道那合多少人民幣呀,我這些錢算什麼?別說是我這個縣委書記了,你出去打聽打聽,一個鄉長,沒有十萬八萬的能當上嗎?單靠那點薪水,什麼時候能收回我的投入?官場腐敗是高層都知道的事情,雖說想下大力氣抓,但也得一點一點來不是?你總不能把現有的黨員幹部一個個都查處了吧?說實話吧,象我這樣的小官,就算是不錯的了,雖然現在我被處決了,也只是我點背而已。現在的腐敗就象隨地吐痰一樣普及,雖然大家都知道不對,但已經習慣了,我只不過是一不注意被抓了個現型而已!

記:看來你不愧是領導幹部,說起來總是一套一套的。

萬:“說”歷來是我們領導幹部的強項嘛,沒有這點功夫還當得了縣委書記?

記:冤屈也好,點背也罷,不管怎麼說你都將被執行死刑了。你就沒有覺得對不起誰嗎?

萬:當然有了。我對不起生我養我的父母,因為我不能為他們養老送終了;我對不起我的妻子兒女,我不能讓他們的後半生無憂無慮了!

記:你對得起提拔重用你的領導嗎?

萬:我當然對得起他們了!首先我已經給了他們很大的好處,如果沒有我的辛苦打點,那頂七品官的頂戴能到我的頭上?再說了,我出了這麼大的事情,他們沒有一個出來為我說情,就算這樣,我都沒有說出一個行賄對象。他們現在還能安穩的坐在自己的寶座上,還不是我守口如瓶的結果?當然專案組也只是問我受賄了多少,從未問我行賄了多少。即便如此,我說了不也是立功?你說我對不對起他們?

記:那你總該對不起民眾對你的信任吧?因為你的權力是人民給的!

萬:人民給的?真是笑話!請問現在官員的權力哪一個是人民給的?我只所以能做到縣委書記的位置,都是我個人不懈努力的結果!沒有自己的辛辛苦苦、沒有自己的一路孝敬、沒有下級官員的維護,我會成功嗎?可以說我這個官與民眾沒有任何關係,我為什麼要對得起他們?非得要說對不起嘛,那就是我走了以後,南丹人民又得重新供養一個萬瑞忠了!

記:你怎麼評價你自己?

萬: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我來到世上幾十年,可以說是享盡了富貴榮華,權力、美女、金錢我都得到了也算不枉此生了!

記:你還有什麼要告訴後人的嗎?

萬:權力誠可貴,財富更隨心。殺了萬瑞忠,自有後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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