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鑫拒收起訴狀並不能阻礙案件辦理

“江歌案”到今天,還不能讓我們在情感上有一個合適的平復節點。近日,劉鑫被江歌母親起訴,但拒收起訴狀的新聞,又讓人心裡不舒服,但拒收起訴狀,並不能阻礙案件辦理,因為法院採取了“公告送達”,案件依然可以按程序辦理。


劉鑫拒收起訴狀並不能阻礙案件辦理


在這裡,有必要說說“公告送達”,這其實就是針對這種拒收起訴狀的“老賴”特別設置的一種制度。法院可以在報紙或網站上,將案件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及開庭傳票等材料進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滿60日即為送達成功。然後就可以安排時間開庭審理,被告不到庭應訴的話可以依法做出缺席判決。

回顧“江歌案”,劉鑫的種種表現實在讓人遺憾。三年之前,青島女孩江歌在日本遇害,兇手是江歌閨蜜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在這場悲劇中,江歌以生命的代價,換來了劉鑫的安全,兇手陳世峰最終被日本法庭判處20年有期徒刑。


劉鑫拒收起訴狀並不能阻礙案件辦理


但是,在案發後又發生的一系列事卻是一般人都想不到的:劉鑫在案發現場落井下石,事後極端不配合,反覆掩蓋真相,還阻撓江歌母親查找證據。在整個“江歌案”中,劉鑫不僅沒有承認自己所犯下的錯誤,還妄圖洗白自己,重新開始。

可憐的江歌,用生命保護的只是一個自私的人。而自2016年底,江歌被殺,到今天三年多過去了,1000多天,劉鑫做的只是不斷在江歌媽媽傷口上撒鹽。


劉鑫拒收起訴狀並不能阻礙案件辦理


對我們局外人來說,時間流逝或許不算什麼,而對江歌媽媽來說,一天又一天的時間又意味著什麼呢?江歌媽媽起訴劉鑫可能是這個案子的“終點”,但絕不是一位母親的痛苦的結束,江歌被殺,而壞人還活得好好的這一現實,實在讓人情感上難以接受啊!


劉鑫拒收起訴狀並不能阻礙案件辦理


對於江歌媽媽起訴劉鑫來說,案由是生命權糾紛,這官司目前看上去並不好打,劉鑫目前的拒收起訴狀行為,說明劉鑫一家有拖延時間的意思,江歌母親就得再等等,我們就為可憐的江歌媽媽鼓鼓勁打打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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