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中國,坐牢到底有多恐怖?

文|聞韶,來源:大象公會,知識、見識、見聞,最好的飯桌談資,知道分子的進修基地。

1906年,法部郎中韓兆蕃前往浙江錢塘縣監獄考察。在《考查監獄記》中,韓兆蕃寫道,各類人犯呻吟嚎叫與鐵鏈叮噹之聲交響,他只覺陰穢之氣襲人毛髮,懷疑此處「非復人間」。

大清國的監獄確實到了需要改革的時候了。

光緒元年,巡撫黎培敬在奏摺中寫道,浙江仁和、錢塘兩縣監獄中常有證人莫名斃命,一年不下三四百人。安徽也是如此,懷寧縣衙中幾乎每天都有兩三具莫名死在獄中之人的屍首等待勘驗。保定則更為誇張,每年最少死亡在五六百人。如此算下來,大清國全境的監獄中每年都要死上萬人。

大清設立了多種死刑複核制度,每年死於斬刑和絞刑的不過幾百人。而死在監獄、班房和各類私禁場所中嫌疑人、證人、甚至是全然無辜之人,則數百倍於此。

這不禁讓人懷疑,在清朝,乃至整個古代中國,坐牢到底恐怖到了什麼地步?

說抓你就抓你

在明清,一旦和任何民事或刑事案件沾上關係,不要說犯罪嫌疑人,就連民事案件原告、被告,甚至是刑事案件的苦主,都會陷入危險的境地。

在古代中國,坐牢到底有多恐怖?

· 清代提起訴訟除去影視劇中常見的被害人擊鼓鳴冤,還有原告呈告、一般民人的告發、犯罪人的自首、州縣的訪聞和上司衙門的發審

因為朝廷緝盜不利,再加上牽連進官司是一件極度危險的事,大多數人遇上官司,只能咬碎了牙齒往肚裡吞,不敢叨擾青天大老爺。

如果事主鐵了心報官立案,且沒有被州縣官員駁回,案件就算進入了受理環節。如果有屍首、傷口或者案發現場,首先就會在勘驗檢驗的環節受到衙役的勒索。

衙役勒索不只是要錢,更危險的是,你的人身自由也很快沒有保障了。這類刑事案件一旦被受理,每個和這件案件稍有關聯的人都可能被官府收押。

如果案件不大,州縣官員會用傳票來傳喚被告到案,先由縣官籤差給票,再由衙役持著票去傳喚人。情節更重一點的,縣官們則會簽發「拘票」,使用強制手段去抓人。

因為《大清律例》允許官員看押輕罪人犯及干連人證,所以,如果傳票和拘票發的不慎,衙役們就能把與案件沾點邊的人全部抓來。

在古代中國,坐牢到底有多恐怖?

道光二十八年,四川按察使張集馨查訪得知,省內被衙役們抓來關押起來的婚姻、土地和錢債的當事人和證人數目眾多,而主官甚至不知道有人被關押起來。明代有諺語「堂上一點朱,民間千點血」,講的就是這類事情。

情況緊急的,縣官們還會用堂籤來拘提人。因為堂簽上沒寫名字,衙役們像拿著尚方寶劍,想抓誰就抓誰。清代名幕汪輝祖曾寫到堂籤勝於虎狼,「往往人未到官,貲(財產)已全罄」,被抓之人不管是否會「人亡」,家破是一定的了。

對於在逃的重犯,州縣官員需要印製「緝票」,交給捕役、汛兵去抓人。但是,抓人的捕役和被抓的強盜經常是熟人,有時候還一起分贓,所以,抓不到人也是常有的事,平日裡還是靠輕罪被告和普通證人混績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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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南縣志》中所載的清代緝票格式

一般而言,還沒有進入開庭階段的輕罪犯人和證人們都會被關押進班房。

班房最初本來是三班衙役休息的地方,因為衙役們總把各種人押進班房,久而久之莫名其妙得就變成了拘留所。除了班房,衙役們還有大小名目不同的其他關押場所,如卡子、驛鋪、倉庫、官屋、寺廟等等,嚴格說來都屬於正式法律之外的非法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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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清代驛站漸廢,便成了往來衙役關押犯人、證人和各類不相干人之處。圖中為高郵孟城驛

這些非法拘禁的場所不光用來關押刑事、民事案件的當事人,還能拿來關押欠稅抗糧的人:

順治十六年,江寧巡撫朱國治因為蘇州、松江、常州和鎮江抗稅之人太多,造冊緝捕紳士一萬三千五百人,衙役二百四十人。因為牽連人數過多,只能分別關押,補完欠糧的羈押在玄妙觀、承天寺,補了一半的人關押在驛鋪中,完全沒有補繳之人則關在監獄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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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寺廟作為囚禁場所並非僅出現在諸如《倚天屠龍記》《笑傲江湖》之類的武俠小說裡,在現實中也確有其事。如蘇州最有名的道觀玄妙觀,在清初也一度充任羈押場所

這些私禁場所常常不見天日,缺衣少食,又沒有法律的監管,關在其中的人常常是「死而後已」。道光年間,據張集馨《道鹹宦海見聞錄》揭露,四川省每年都要一兩千人死在各類「卡子」之中。

尤其是女性證人和囚犯,除了生命危險外,還面臨著被姦汙的威脅。嘉慶十年,廣東巡撫百齡上奏稱,廣東南海、番禺兩縣的官員,聽任衙役們私設班館多處,濫押人犯,其中如同黑監獄一般,衙役們將各案女犯交「官媒」收管,設立「女館」,逼令賣姦。

《聊齋志異》中有一則名為《伍秋月》。女鬼伍秋月被冥間差役捉去後關在班房之中,兩衙役調戲秋月,並嘲笑道「既為罪犯,尚守貞耶?」雖是寫鬼,卻是人間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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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齋志異》中女鬼伍秋月被鬼差抓走

入獄存活指南

相比於被拘押在班房、倉庫、驛站數目龐大的輕罪犯人和證人們,能夠進入監獄的犯人在某種程度上可以算是「幸運」的了。因為,此刻的你已經難得的處於國家機關的控制下,享受法律的「保護」了。

清代的牢獄類似於今天的看守所,是關押未審結犯人的場所。清代牢獄一般設置在縣衙的正西面,有獨立的院牆和門戶,裡面有獄神廟和監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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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代平遙的監獄

一般來說,清代的州縣的監獄分為重監和輕監兩種。有些州縣區分更細,分為軟監、外監、裡監和暗監。軟監關押重案當中的從輕處罰之人、追贓未完成和擬判為徒刑的人,外監則關押著流刑犯人,人命案件中的窩逃犯人,未審結的盜竊案件。這兩層監獄由獄卒直接掌管。

更靠裡的是裡監和暗監,關押著罪行更嚴重的人。裡監也叫重監,關押等待處決或複核的殺人犯。最深邃的地方,叫做暗監,也叫黑獄,裡面關押著歷年緩決的強盜和將要判處死刑的強盜。獄卒不直接管理這些犯人,而是從兩監的犯人中挑選犯人充作五長,也就是通過牢頭間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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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躲貓貓」並非僅僅存在於當代中國,利用牢頭獄霸管理監獄的做法歷史悠久

為了保護犯人和嫌犯的生命安全,杜絕獄卒虐待犯人、貪贓枉法,《大清律例》中規定了嚴格的追責制度。凌虐、毆傷囚犯、剋扣囚徒衣糧等行為,都要受到處罰。然而,如果在法律框架內虐待犯人,法律挑不出一點刺來,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文人方苞曾被關入刑部大牢,寫出了《獄中雜記》一文。受到拷打時,同他一起上刑的人有三個,第一個人交了三十兩銀子,打傷了骨頭,養了一個多月;第二個人則向獄卒行賄了六十兩,只有皮肉傷,養了十多天;第三個人交了九十兩銀子,當晚就活蹦亂跳、行動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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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苞畫像

這尚且是康熙年間的中央刑部監獄。那麼,遠離中央的地方監獄,吏治漸壞的清代晚期的監獄,又會是如何模樣呢?

清晚期韓兆蕃關於浙江錢塘的《考查監獄記》中寫道,獄中行賄的相關套餐產品五花八門,有全包(花錢買通全部人員)、兩頭包(買內不買外,買上不買下)、撞現鍾(每次都掏錢現賄賂獄卒)、一頭沉(賄賂獄卒少受皮肉之苦)等等。根據不同經濟實力,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套餐。

如果不賄賂獄卒,又會發生什麼呢?

方苞也問過這個問題:家貧之人,即便毆打虐待,也榨不出什麼油水,有必要如此大動干戈麼?胥吏回答,這是為了殺雞儆猴。而且,沒交錢打的重,交了錢的客戶才能滿意,覺得這錢花得值。

在古代中國,坐牢到底有多恐怖?

所以,監獄裡最慘的人是窮人。不光用刑的時候都得「按規矩來」,獄卒們也會變著法子欺負這些窮鬼,不為真相和正義,就是圖個樂。

獄卒們會將犯人辮子系在便桶上,使其懷抱便桶,讓穢氣衝入犯人口鼻;還有將兩手大拇指系在樑上,讓犯人雙腳離地;還有用煙燻犯人的口鼻,使之難以忍受。

但如果錢給夠了,在監獄中也能過的「美得很」。

《官場現形記》的作者李伯元,還曾撰有另一部書《活地獄》。其中的衙役頭子對犯人說:

你想舒服卻也容易,裡邊屋裡,有高鋪有桌子,要吃什麼有什麼,但先花五十吊,方許進這屋;再花三十吊,去掉鏈子;再花二十吊,可以地下打鋪;要高鋪又得三十吊;倘若吃鴉片煙,你自己帶來也好,我們代辦也好,開一回燈,五吊。如果天天開,拿一百吊包掉也好。其餘吃菜吃飯,都有價錢,長包也好,吃一頓算一頓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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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代譴責小說《活地獄》

當然,還有人不用出錢也能過得開心,那就是牢頭獄霸。

《清稗類鈔》記載,同治年間,山東人張某因在鬥毆時失手將人打死,被判決為絞監候,關在刑部大牢十多年,逐漸混出了名目,做起了兼職,充作牢頭。

在獄中,張某每年盤剝欺詐犯人可得白銀數千兩,又將這些錢財交給妻子放高利貸。光緒元年,張某大赦出獄,發現家中已經頗為富裕。張某在監外謀生遠遠不如做牢頭輕鬆安逸,於是,在某次坊間發生命案後,張某主動找關係,將自己加入從犯名單,如願再次進入刑部大牢。

光緒皇帝大婚後,朝廷大赦。同監犯人重金賄賂獄卒,讓張某出獄,自己好也噹噹牢頭。坐牢數十年的張某終於離開大牢,臨出獄還傷心嘆道:「吾遂不得復居此耶。」彷彿離開的是江南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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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在監獄裡,有錢的、有力的、膽肥的,總能找到自己的活路。至於沒錢沒勢的普通人,就是另一回事了。方苞在《獄中雜記》回憶,因為獄中不透風、吃喝拉撒都在一處,春天一來,總會爆發瘟疫,每天死亡多至十人。而這些人,大部分都只是無錢無勢,犯了小罪的普通人和完全清白的證人。

隨著帝國主義打上門來,這種被人詬病的黑暗監獄,遂成為大清國國際形象的重要汙點。

模範監獄是怎樣建成的

1804年,離馬戛爾尼使團訪問乾隆盛世下的大清國才過去十年,一部名為《中國酷刑》的插圖書就已在英國出版刊行。書中的前文部分,仍殘留著啟蒙思想家對東方開明專制的浪漫想象,但到了正文部分,就幾乎只剩下虐待狂式的細緻描述了。

在古代中國,坐牢到底有多恐怖?

與中國打交道越多,大清司法制度給洋人留下的印象就越黑暗,越恐怖,更不用說第二次鴉片戰爭時期虐殺英法外交使團的大案,成為火燒圓明園的誘因之一。

「治外法權」於是成為所有中外不平等條約中的必要環節,而要廢除治外法權,唯一的可能就是改革司法,與現代文明接軌,獲得國際承認。

庚子慘敗之後,天朝上國的嘴臉終於徹底繃不住了,清末新政於是展開,司法改革是其中重要的部分。早在1901年,大清國已經開始籌備監獄改革。法部郎中韓兆蕃在浙江錢塘縣的調研,正是為了服務大清國新式監獄建設。

1907年,法部改良監獄、提高了監獄官員的待遇;1909年,《大清現行刑律》和《大清新刑律》頒佈,規定了新的刑法原則、緩行和假釋制度;1910年,日本監獄學專家小河磁次郎起草的《大清監獄律草案》完成。同期,各省法政學堂紛紛設立典獄科,培養新的監獄人才。

在古代中國,坐牢到底有多恐怖?

· 《大清新刑律》總則篇

軟件籌備了,監獄的硬件條件也要能跟得上才行。

1905年,在張之洞的監督下,湖北模範監獄建成,迅速實現西方一流監獄的文明標準。各監房都安裝了電燈,有專門的救火器具,還裝了自來水。各監設有勞動工廠,對年幼囚犯教以小學課程,犯人生病由醫官及時診治……不要說地獄一般的舊式監獄,這甚至比當時許多普通人的住處都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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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末新式監獄中的犯人需要勞動以賺取口糧和工錢

1909年,清廷再三催促各省建立新式監獄,但是,此時的清廷已經陷入財政危機,逐漸喪失地方控制力。直到1910年,京師模範監獄開始修建,到建成之日,已經沒有什麼大清國了。

有了專業的人員、設備和法律,民國的監獄應當比大清國的高上一籌。然而1920年代,社會學家嚴景耀在深入北平的監獄調查時卻發現,酷刑依是獄中常態,「非刑種類,不勝枚舉」。還有獄吏對犯人說:「我們只有錯辦的,沒有錯放的,是鐵也要把你磨亮了,何況你是皮肉做的」。

在古代中國,坐牢到底有多恐怖?

· 畢業於燕京大學的社會學家嚴景耀是我國犯罪學的創始人

時至今日,我們依舊是皮肉做的。不過,至少被冤枉入獄的人,可以在法院洗清冤枉後健康走出來,甚至還能拿到一筆賠償。

參考文獻:

[1]《清代州縣衙門審判制度》,那思陸,2006年,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清代地方政府》,瞿同祖,2003年,法律出版社。

[3]《晚明官箴研究》,唐百成,山東師範大學。

[4]《論清末新政時期的監獄制度改革——以新式模範監獄為中心》,蔡永明,《廈門大學學報》2009年第4期。

[5]《從犯罪學先驅到民主鬥士——嚴景耀研究》,陳策,2013年,浙江大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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