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工大女生被殺案”案犯出獄後,再添一命案!9次減刑被質疑!

檢方通報,犯罪嫌疑人郭某思為刑滿釋放人員。今年3月14日15時許,郭某思在北京市東城區一超市內排隊結賬時摘下口罩。顧客段某某(男,歿年72歲)提醒其應當遵守防疫規定佩戴口罩,引起郭某思的不滿。後郭某思將段某某摔倒在地,並用雙手擊打段某某,致段某某受傷。郭某思在逃離現場過程中,又打傷兩名超市員工,後被當場抓獲。被害人段某某因顱腦損傷,經救治無效於3月20日死亡。

這個案件在社會引起了不少反響,根據相關媒體披露,嫌疑犯郭某是2004年震驚全國的“北工大女生被殺案”的罪犯。鑑於,被害人得到40萬賠償後,懇請二審法官從輕處理,和案犯學校出具的在校表現證明,最終判無期徒刑落案。而後,經過9次減刑,被提前刑滿釋放。

獲悉:3月28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郭某思以涉嫌故意傷害罪批准逮捕。案件發生後,北京市委高度重視,市委政法委直接督辦,推動辦案單位依法從嚴從快辦理。

小編認為督辦和查辦部門有義務向公眾通報以下內容:

①郭某在“北工大女生被殺案”中,獲得無期徒刑基於“被害家屬懇請從輕處理”和“郭某原學校提供在校表現”的兩個條件,需要深挖,是否有類似“我爸是李剛”的現象。郭某家庭背景是否需要揭開神秘的面紗。他爸是不是“李剛”?2個從輕處理的條件是否有隱形推手?

殺女友的起因是為了幾句拌嘴嗎?他是屬於投案自首還是被抓捕?簡單講:他是故意殺害還是過失殺害?根據媒體披露:郭某比較暴躁,先前就有打女友的行為。學校是出於“善良”“治病救人”還是因為其他什麼原因?被害人的家屬是迫於無奈(無論是經濟壓力本身比較重,還是外在壓力所致),還是真的心甘情願為其說情?

②9次減刑是否合法合規,沒有存在權力濫用和金錢交易的情況。

社會需要公平、和諧,不能讓一些“看不得光”的操作得逞。希望那個英年早逝的花季少女和善良的老人都能在另一個世界得到慰籍。

但願,這些疑團都能被解開;但願,世界對每一個人公平,縱然不幸跌倒,依然能拍去身上的泥土,繼續前行;但願,只有一個“郭某”,不是一個“團伙”,只有一個罪犯,沒有“從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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