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反被罚款200元

#女子用餐时突遭赤裸男猥亵#龙岗分局相关负责人解释道,综合考虑动机、情节、后果等因素后,公安机关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1款规定,对见义勇为的饭店老板曾某殴打他人的行为处以罚款200元。此案件引起社会强烈反响,

见义勇为反被罚款200元

这样的言论,相对过激了一些,但这也不能怪读者们有这些想法。

为什么我们的法制总是约束好的一方,而放任坏的一面呢?之前扶摔跤老人,反被敲诈,搞得社会人见到老人摔跤就躲,没人敢扶;今天又出见义勇为遭受罚款,以后会不会见到坏人闹事都也躲起来或站旁边看热闹呢?

见义勇为反被罚款200元

如果见义勇为是对的,我们社会,是否应该出台一些政策给予奖励呢?在这次事件中,龙岗警方不但没有奖励,还因为被打人家属反应,而处罚饭见义勇为的店老板曾先生,这不得不让人心寒。

见义勇为反被罚款200元

其实,我们每个有良知的公民,都会拥护真善美,抗拒丑恶邪;万州坠江事件,千佛山景区保安被讹诈事件,中学生扶摔跤老人事件,都就是对坏人的处罚过轻,让犯罪之人心怀侥幸;让好人在做好事的过程中,承受太多的冤情、委屈、还有经济上的损失,所以我们的社会变得冷莫,变得贪婪,变得自私。

人民日报曾发文【扶老人被讹要不要起诉?匡扶正义就该让“扶不得”变成“讹不得”】https://news.sina.cn/2018-09-12/detail-ihiixzkm7957613.d.html?pos=3&vt=4

见义勇为反被罚款200元

今天,我们都希望正义能得以发扬,让见义勇为的种子流传,不要冷了好人心。

事件经过:11月15日23时许,违法行为人林某鹏(男,25岁)饮酒后来到龙岗区鸿基路附近某火锅店门前,突然搂抱正在与亲友吃宵夜的占某,拉扯中双方均倒地。饭店经营者曾某等人上前制止,将双方分开并将林某鹏控制。在林某鹏已被控制,等待警方到场处理的过程中,曾某仍用脚踢林某鹏头部,幸未造成严重后果。目前,林某鹏因猥亵他人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就林某鹏家属反映林某鹏被殴打情况,公安机关在肯定曾某等人见义勇为行为的同时,对曾某在已制止违法行为后仍踢打对方的行为进行了普法教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