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覆”产,这三人要被严惩了!

为助力复工复产,护航入疆复工车流,为群众平安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柳园高速公路大队坚持严查严惩严处各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近日连续查处三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20年3月31日17时许,柳园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在柳园北收费站开展定点检查勤务,而此时就在不远处的收费站广场上一辆号牌为鲁M1***的危化品运输车静秘的停靠在路边,驾驶员与副驾驶迅速交换了位置,并再次启动了车辆向执勤点驶来,民警随即拦停了车辆,通过调取卡口监控视频,民警迅速锁定了驾驶员,在铁证面前当事人赵银桂对其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驾驶其他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复工“覆”产,这三人要被严惩了!


2020年4月3日11时,执勤民警再次发现一辆号牌为甘G1S***白色小型普通客车停靠在收费站广场,主、副驾驶迅速交换了位置,民警通过调查得知,驾驶人陈永泉自身驾驶证因驾驶报废车而被张掖市交警支队早在2019年就已经吊销,而陈永泉也将因为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驾驶其他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而受到法律的严惩。

复工“覆”产,这三人要被严惩了!


2020年4月4日上午11:30分许,柳园高速公路大队执勤民警在G30连霍高速公路柳园北主线收费站开展勤务,一辆号牌为川HV8***的小型越野客车在柳园公安检查站候检排队时,驾驶员尹德川系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仍驾驶其他机动车被大队民警查获,违法行为人尹德川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随即带回大队处理。

复工“覆”产,这三人要被严惩了!


以上三起违法行为大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分别给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在此柳园高速公路大队提醒各位驾驶员及乘客,疫情当前,复工复产在即,切勿心存侥幸,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

看完了案例,我们再来了解一下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驾驶其他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仍驾驶其他机动车的危害。

复工“覆”产,这三人要被严惩了!

一是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该类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败坏社会风气。此类人员藐视法律,无视交通规则,轻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众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四是诱发违法犯罪。因诸多原因,此类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加之一旦车辆本身来源不明、手续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盗抢等违法犯罪案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