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出院就坐牢,一人禍害一城的鄭州郭某鵬判了


疫情期間赴歐旅遊、歸國後拒絕隔離、震動鄭州一城的郭某鵬,已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半。


今天,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佈依法懲治涉境外輸入型疫情防控的3起典型案例,郭某鵬妨害傳染病防治案名列其中。
長安街知事注意到,此時離郭某鵬治癒出院(3月28日)剛過去一週。
兩名承辦檢察官在做好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醫院通過視頻訊問被告人郭某鵬。圖片來源:最高檢
郭某鵬出生於1990年7月,某公司勞務派遣人員,住鄭州市二七區。司法機關通報了他在疫情期間的行動軌跡:
2月29日,從鄭州乘火車至北京;
3月1日,從北京首都機場乘飛機經阿聯酋阿布扎比中轉,於3月2日到達意大利米蘭彭薩機場;
3月3日,乘飛機從意大利米蘭到達法國巴黎;
3月4日,乘飛機從法國巴黎回到意大利米蘭;
3月6日,乘飛機從意大利米蘭中轉阿布扎比,於3月7日到達北京首都機場;當日下午,乘坐火車返回鄭州,回到家中。
3月8日、3月9日兩天乘坐地鐵到位於鄭州市鄭東新區的單位上班並在單位就餐,下班乘坐地鐵回家。
3月9日下班後,郭某鵬出現發熱、咽痛等症狀,自行至中原路與大學路交叉口附近的仟禧堂大藥房買藥,步行回家後服用。

當晚,其母親郭某玲得知郭某鵬發燒後,熬製了羅漢果和甘草給郭某鵬喝。
早在3月6日,鄭州市就明確規定境外入鄭人員嚴格落實“隔離觀察”和“如實申報”措施。郭某鵬卻既不隔離、也不申報,還向警方說謊隱瞞。

剛出院就坐牢,一人禍害一城的鄭州郭某鵬判了


警方到郭某鵬家調查
3月10日8時許,鄭州市公安局大學路分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郭某鵬近期存在出入境情況,打電話給郭某鵬核實,郭未接電話。後撥打其母親郭某玲電話,郭某玲否認郭某鵬去過國外。而後又撥打郭某玲電話要求郭某鵬下樓。
在公安民警明確告知大數據顯示其去過國外後,郭某鵬承認有過出境史。在調查、核實其出入境軌跡後,郭某鵬被送至二七區集中隔離點進行觀察,隨後被確診為新冠肺炎。後經排查,與郭某鵬密切接觸的40餘名人員均已被隔離觀察。
當時,河南已連續13天新增為零,此事一出隨即引發廣泛關注。尤其是郭某鵬回來後拒不承認出入境情況、不按要求配合落實隔離觀察措施,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更是備受指責。
因隱瞞境外旅居史,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郭某鵬確診當天(3月11日),公安機關決定對其立案偵查;其出院當天(3月28日),對其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一人之行為,造成一城的不安,害人害己。”12日,在發佈會上,河南省公安廳副廳長範玉龍提及郭某鵬事件,鄭重提醒不按規定申報健康狀況的人,確診後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郭某鵬的行為不僅造成鄭州不安,還影響了許多省份,北京、河北、內蒙古、江蘇、湖南等地相繼公佈了密接者信息。比如北京疾控中心於3月13日通報稱,13名郭某鵬密接者正集中隔離,當時無異常。
最高檢涉疫情防控檢察業務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第一檢察廳廳長苗生明,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長李京生表示,通過發佈涉境外輸入型疫情防控典型案例是要向社會發出明確信號,執法司法機關將嚴格依法防控疫情輸入,任何入境人員都要嚴格遵守我國法律、防控政令,違反相關規定的要依法懲處。
同時也要教育警示那些計劃入境回國人員,一定要嚴格遵守入境管控要求,如實申報個人健康情況,嚴格遵守隔離的規定,切莫因個人的瞞報謊報和違反管控規定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不良後果。依法追訴涉境外輸入型疫情防控案件,既是保護其他合法入境人員合法權益的必要舉措,更是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保障大多數人合法權益的必然要求。
截至2020年4月2日,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審查逮捕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2987件3694人,審查批准逮捕2607件3138人,依法不批准逮捕268件378人;受理審查起訴2338件2934人,審查提起公訴1778件2179人,依法不起訴50件6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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