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政府通过劳工和职业培训部于8月28日对外发布一份通告,内容是有关禁止外国人在柬埔寨从事的10种行业。
根据上述通告显示,柬埔寨政府禁止外国人在柬埔寨从事的10种行业包括:
一、在公共场所步行和开车做小生意;
二、各种商业用车司机,如的士、嘟嘟车、三轮和四轮摩托车司机和货车司机等;
三、在公共场所从事按摩;
四、理发、美容等;
五、提供擦鞋服务;
六、车缝师;
七、补轮胎、修理汽车;
八、制造高棉纪念品;
九、制造乐器、佛像;
十、从事金匠和珠宝加工。
上述通告表示,各省市劳工和职业培训局、劳工事务办公室与相关单位,从即日起要有效执行上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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