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了10萬彩禮,男方主動加到30萬,要她和家人斷關係,對嗎?

墨荷話情感


你好,我叫志義,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關於說,加了10萬彩文七,男方主動加30萬要和她家人斷了關糸,對嗎,我回答很簡單,決定對,作為女方,女孩嫁到男方就是一門親,農村就是這風俗,如果不要禮錢沒面子,大行大事就行了,你在加十萬我就問你,你是嫁女兒,還是賣女兒,如果你女兒嫁到男方,想沒想到你的女兒在男方有沒有地位,讓別人怎麼小看你,竟然嫁了,風風光光的嫁過去,你這樣要,以後還有什麼臉去女兒家,就不感覺臉紅嗎,勸那些有女兒的千萬不要這麼做,給女兒一個地位吧,以後去親家多粗氣,不知回答是否對你有幫助,謝謝。



農村志義


加了10萬彩禮,男方主動加到30萬,要她和家人斷關係。


首先,這個觀點是錯誤的。

作為女方,肯定是不可以同意的,因為為人子女,不可以不盡孝道,不可能脫離父母的聯繫,這種做法是不道德的。


其次,作為男方,提出這樣的要求是可恥的。

因為作為男方,之所以提出這樣的要求目的有二,其一:家裡有的是錢,你既然要求這麼多的彩禮,那麼就一次性補足,讓你們得到了錢,讓你們再體會骨肉分離的痛苦,其二:是對女方的一種考驗,你嫁入我家,究竟是為了錢,還是為了愛,如果你選擇了錢,放棄了父母,那麼就是真正的唯利是圖,而根本無愛可言。


再次,作為女方,應該嚴厲批評男方的言行。

無論怎麼樣,都不可以傷害人的自尊,尊嚴和金錢相比較,金錢與愛情相比較,還有金錢和親情相比較,各位應該都明白孰輕孰重。所以,正確的做法,就是給再多的錢,也不可以和自己的父母斷絕關係,生生父母,誰又能替代得了。若是做了妄為人倫的事情,是一定會遭到報應的。所以拒絕吧,應該會遇到真愛的。不要上了圈套,丟失了自我,這樣更是生不如死,還不如現在認清楚了現實。


最後,我祝有情人終成眷屬。


1q84源


這種父母就是貪得無厭。

自己兒子想買房卻拿不出錢來,於是只好讓女兒的男朋友掏錢拿這10萬塊,只能說,這父母的如意算盤打得真好啊。

就是因為有這些坐地起價的父母,所以搞得本來相愛的兩人最後卻因為彩禮的事情談崩了。

我見到過把婚姻當作買賣的父母,也見過非要多少萬彩禮才b嫁的父母,更有一些情侶因為最後彩禮這個環節而不歡而散的。

這種邏輯就像你很喜歡吃某一家的豬肉,本來說好只要30元一斤的,而且肉鋪老闆也說好了的。結果有一天你去買豬肉的時候,老闆告訴你豬肉漲價了,不是因為全部豬肉漲價了,而是因為自己兒子想吃羊肉了,所以就勉為其難得罪你了。

得虧小夥子是愛這個姑娘的,要是換做其他的人,指不定就直接拍拍手走人了,你愛咋的咋的。

作為女方,也並不是想私奔就私奔,想讓父母減免彩禮就減免彩禮的。

“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說的不管是在婚姻中還是在家庭裡,其實都是父母當家作主嗎?

不要說什麼為什麼女方不反對之類的話,如果能反對,反對有用的話,還至於有後面這

加30萬斷絕女方和父母的關係嗎?

發展到現在的這種情況,我覺得這父母還不至於做出拿30萬和直接女兒斷絕關係的事情,除非這父母是真的到了貪到了無可救藥的地步,這種時候,那就只能某一方做出妥協了。

要不考慮私奔唄,出去打工,就是不回去,能儘量託就儘量託,拖到他們同意,拖到他們老了為止。

要不然能怎麼辦,以現在的情況,要不就是隻給10萬,男方做出妥協。要麼父母接受了這30萬斷絕關係。最壞的結果,就是一拍兩散。

不過我最怕的一點就是,以後女方和男方在一起之後,每當回想這個事情,男方會不會把所有的事情推到女方身上呢?

怪她不作為,怪她為什麼不幫自己?


非感性溝通


我剛剛看了一下大多數人的回答,答案都模稜兩可,一方面說女方家不對,另外一方面又說男方的不對。

我給你的答案是,這件事純粹就是女方家的不對。女方加彩禮的起始原因是什麼? 以兒子買房為由。這是什麼邏輯,她男朋友除了娶她以外,還要娶小舅子?憑什麼弟弟買房姐夫還要掏腰包。

而且女方看到自己家人變本加厲的時候,沒有站出來為自己未婚夫說一句話,你可以想象當時男方是多麼孤獨和絕望啊。任何一個男人在面對這樣的場面時,該如何選擇?男方說出這些話肯定是氣昏頭腦了。

你可以去勸你朋友私下與她未婚夫談談,真心相愛的兩個人一起商量解決問題,而不是製造問題。


舊城池魚


首先,男方的要求肯定不對。

其次,我非常理解男方的想法,有一些氣憤的情緒在裡面,感覺自己被敲詐的感覺。

看文字中的表述,加了,證明之前沒有提或在之前的基礎上。

二,原因是女方家父母在為兒子買房,而向未來女婿伸手要。


將心比心,你也是有兒子的父母親,你兒子娶妻被如此對待,你做為感想?


重男輕女思想在中國很多父母輩都存在,這樣的操作,其實是在透支女兒未來的生活,來補償兒子。這絕對是不正確的。


你可以給兒子良好的生活條件或娶妻條件,但要建立在自己的能力基礎上。而不是類似靠賣女兒這樣的行為來實現。


總的來主產,我理解為男方說的應該是氣話了,明顯不對的話嘛。


只是錯不在他,事出有因,我認為其女方父母的思想和觀點有問題,其出發點也顯得挺自私的。



真情實感的世界


我來回答:加了10萬彩禮,男方主動加到30萬,要她和家人斷關係,對嗎?

這件事無法從對錯方面,簡單粗暴的來下結論。因為親情倫理,有時候無理可講啊。

1:從男方角度看問題

男女很相愛,為你們點個贊。男方願意付出,主動加到30萬,再為他點個贊。

問題來了:準備結婚,女方家卻以為兒子買房為理由,要求男方再加10萬彩禮。這理由乍看,是有點過分的。你當男方家是什麼呢?是你賣女兒的錢包嗎?女方家長這是想不勞而獲,有點不合情理。

——但是,要彩禮這件事,在民間是合情合理的。你甭管人傢什麼理由,把女兒養大成人,收點彩禮,說是血汗錢也不為過吧。

——女方家也很誠懇,說出了原因,是為兒子買房。女方家有難處了,很多家庭都是這樣的,兒子有難處,姐姐都得幫。全天下的姐姐,幫弟弟的都是大多數吧。我不說別人家,我姐對我的照顧,對我的幫扶,可要比你這裡的10萬多了去了。弟弟小的時候,姐姐幫扶一把。弟弟不是無心之人,這個情義,弟弟會知道,也一定會還!!!

——你若讓她跟孃家人斷絕關係,是真的為她好嗎?一個沒有孃家的女人,未來會幸福嗎?她的心靈會有一大塊空洞,有殘缺,有填不盡的情感黑洞。因為,孃家是她的根。斬斷一個人的根,是多麼殘忍?

就算是女人,斬斷她的血脈,至少也會傷及半生了。你真的忍心這樣去愛她?用30萬?

2:從女方角度看問題

一邊是準老公,一邊是親弟弟。

一邊是自己的幸福,一邊是親弟弟的幸福。

我能理解這個家庭,這個問題,因為我真的明白,真的有體會。

姐姐對弟弟的愛,這個老公不會懂啊。可能在此刻,相比對這個準老公的愛,差個10%吧。

這個姐姐知道自己要嫁人了,以後有自己的家庭了。所以在出嫁前,儘可能的多幫扶弟弟一把。因為以後呢,可能要量力而行了。所以,此刻,就算不量力而行,這個偉大的姐姐,也是願意的。

——作為姐姐,真的很為難。她有大愛。她是好女人。姐姐對弟弟,是一份類似母愛的東西存在的。若暫斷這個東西,姐姐將人間失格,她不會完全幸福的。

3:從女方家長角度看問題

可能女方家不是特別富裕,不是特別有志氣。或者為人也算誠懇,不懂得用策略。

完全可以換個角度求助嘛,就問這個準姐夫,親弟弟要買房結婚了,你幫還是不幫嘛?若他們張口問你要這個話,你能不掏這10萬???

你看,人老實,不會做事,不會玩策略。

——弟弟未來有能力了,會還你這10萬的。弟弟未來混得不如你,你幫10萬,你真的很在乎?

所以問題的關鍵,是雙方理解上的誤差,是行為方式的去包裝,是情感交流上不到位。

4:有一種感情,叫姐弟

姐姐和弟弟,一起長大,二十多年了。我想問問這個準老公,你們才幾年呢?所以此時,不要跟她的弟弟叫勁啊。對所有的姐姐,都好一點。

我想我姐了。有空回去看她。


唐老師教育集團


大家好,我是良鵬隨話,請大家關注。

這個男的主動加彩禮錢30萬,要求女方和家人斷絕關係,這樣對嗎?我是這麼認為的。

一、首先這個女方家就做的不對。你這是賣女兒嗎?你女兒結婚跟你兒子買房有什麼關係?彩禮錢正常範圍內可以,你不能以其他理由加彩禮錢,這會讓你的女兒在男方家的地位降低,沒有顏面,你這是置你女兒於危險境地,這個男方主動加價30萬讓女兒與你們斷絕關係,肯定也是被你們惹怒了。

二、這個男方的做法也不可取。你很有錢是吧,有錢就可以割斷女友與父母的親情?女方家的做法固然不妥,你這樣做,也豈不是讓你女友很兩難,10萬你不想加可以直接告明,讓女方做她父母工作,你要是有錢的很,根本不差這10萬,你就相當於幫女友家忙了,你加30萬讓你女友跟家裡人不來往,你女友心裡能舒坦嗎?以後能過得幸福嗎?男方這樣的做法也很明顯不對。

三、中間人女方的態度也很重要。這個女方處在這種環境下比較難做人,一方是相愛的男友,一方是養育自己的父母,自己哪一方面都不想放下,但你此刻不能沒有主見,要給雙方明確的態度。做你父母的工作,另一方面也要和你男友溝通好,要知道自己是一個活生生的人,不是一件拿錢買來買去的一件商品。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男方不對,女方家長也不對,女方處在中間要有自己的主見。希望我的解答能夠幫助你。


良鵬隨話


彩禮這一習俗,確實屬封建糟粕,民間陋習,怎的還有這麼低俗的習俗在流行。特別是該地區的大齡女,怎的把自己當作商品在討價還價而不自知,甚至還為自己成了高級商品,低級人類而自豪。

從出生就註定母女親情,出嫁前卻要拿錢才放人,這不是買賣是啥呢?是在聯親?如果你認為還是母女,當然的應該為女兒安置新家添錢辦嫁妝,分給她一點點家產,幫助她安個新家。男方出錢,變相套現,不比買賣更卑鄙?這樣做的結果當然意味著買斷親情。

五千年前的風俗莫要去延續,女人在家庭的位置才可能提高,不然,買來的一定是丫環,不是少夫人。


天行健16768


不對,女方也做不到。父母之恩大於天,你這樣讓女方太為難!聽過血濃於水嗎?就算你加到50萬也不可能斷絕關係的,感情是不能用金錢來衡量的!



樂優影剪


不對的。女方家固然過分,但是不能買斷。

養育之恩是不能用錢來衡量的。

男女相愛,女方父母過分,可以不給。

但為了順利結婚,花錢免災也可以。

女孩一輩子掙30萬不止吧!

將來贍養父母的時候,跟兒子應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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