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森林防火公告
隨著春耕生產、清明時節的到來,森林火險等級迅速升高,春季森林防火已進入緊要期,為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護人民財產不受損失,根據《森林防火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在森林防火緊要期(5月31日之前)全市行政區域內林地全面禁止野外用火;
二、嚴禁燒荒、燒地格子、燒秸稈、燒果樹病腐枝等農事野外用火行為;
三、嚴禁使用香燭紙鞭、送明火燈籠、放孔明燈等明火祭祀行為;
四、嚴禁林地及林緣野外吸菸丟棄菸頭、燒火取暖、野炊等生活用火行為;
五、嚴禁使用明火驅趕野生動物和獵捕野生動物行為;
六、嚴禁未成年子女和特殊人群,在林地內及林緣附近玩火行為;
七、森林防火期內,遇到極端天氣,全市有林區所有登山口實施封閉式管理;
八、森林防火期內,住林區家庭生活用火殘留禁止向外傾倒;
九、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災的用火行為。
違反上述行為,將按照《森林防火條例》《遼寧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從嚴從重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追究刑事責任。
請廣大群眾給予監督和執行。
日常舉報電話:88922110;
法定節假日、夜間等非辦公時間舉報電話:88922003、86172776
瀋陽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
瀋陽市自然資源局
瀋陽市應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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