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處!甘洛7名野外用火違法人員被行拘10天

2020年4月2日,甘洛縣森林公安局在斯覺鎮、普昌鎮、兩河鄉查獲違規野外用火違法人員7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法對7名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違法人員處以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500元。

嚴處!甘洛7名野外用火違法人員被行拘10天

森林公安再次提醒全縣廣大人民群眾:清明期間,請文明祭祀,嚴禁一切違規野外用火,一旦發現違規野外用火的行為,必將依法嚴處!




主編:蔣映春 副主編:蘇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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