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新增人口沒有分到土地,國家對此有沒有補助?

範鐵越


農村新增人口沒有分到土地,國家對此有沒有補助?

對於題主說的這個問題,國家對於這類人口是沒有補助或者補貼政策的。只不過現在的新農合系統應該也算得上是一個惠農政策吧。

我國現今農村的土地承包政策是“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的政策。這也就是說,在1997之後出生或者新遷入村子的人口,基本沒有可能獲得承包土地的可能。這也為什麼現在農村很多的新生人口和娶進來的小媳婦都沒有分得承包地的原因。

對於這類人口來說,現在國家還沒有針對這些人的補助或者補貼政策。因為現在針對農民的農業生產已經有了種植補貼、休耕補貼以及輪作、農機補貼等一些惠農政策,對這類沒有耕地的農民來說很難有某種補貼的。第一,沒有耕地;第二,還享受村集體組織成員的宅基地政策。

其實,現在的土地承包政策對這類新生人口來說確實有失公允,但是大方向的政策在哪,誰也不能改變。我個人認為,如果村子裡的機動地或者荒地還比較富餘的話,也可以通過全體村民大會,將這些機動地和荒地對這些新生人口進行承包,讓這些人口也能“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田”;如果村子裡的土地資源較為緊缺的話,只能是通過打工或者流轉其他村民的土地進行種植來謀生了。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 如有不當之處請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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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新增人口沒有分到土地,國家對此有沒有補貼?

農村土地的30年承包期間,村集體是不能收回土地的。這就導致了新生兒、新嫁過來的媳婦、搬遷過來的住戶,都是不能分到土地的。

國家對此有沒有補貼呢?答案是沒有的。

農村新增人口可以向村集體申請一定的補償金,但是這個基本上行不通的,因為新增人口實在太多了,村集體又沒有礦。村集體如果不予補償,也是合規的。村集體給予適當的補償,也不是國家補貼,這是兩個概念。



有一點我們要了解,農村承包地分配的原則是“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如果村集體出現以下情況,才有部分可分配的土地,就可以分配給符合條件的新增人口。


1、承包方依法自願交回土地的;

2、通過依法開墾等方式增加了土地;

3、集體經濟組織依法預留的機動土地,承包到期的土地就是機動土地。

目前為止,農村新增人口想要得到國家補貼是不可能的,符合條件遇上機遇能夠申請到土地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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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98年第二輪土地承包啟動之後,到目前的21年時間裡,我國農村新增人口(主要包括此期間出生的人口、婚入人口),按照“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土地承包政策,一般都沒有分得承包田,按照這個時間計算,年齡最大的得有21歲了,那麼對於這些新增人口,國家是否有補助呢?據目前撐握的情況看,在國家層面是沒有補助的,生活來源完全是由所在的家庭供給的。



那麼關於農村新增人口從國家層面上是什麼方向呢?下面是我的個人理解,供大家參考。按照當下的提法是,在解決人多地少的問題,總的原則是“堅持承包地大穩定、小調整,尊重農民意願,在政府指導下通過村民民主協商解決”。這句話雖然比較粗線條,讓我們大家還是不能確定的知道在下一輪土地承時,到底能不能分得土地。但是,就我個人理解,關鍵在“小調整”這三個字上,還有村民民主協商這句話上,大家想想,如果在下一次土地延包30年的時候,全體村民都同意給新增人口土地的情況下,新增人口還是有可能獲得得土地的。

那麼對新增人口,國家沒有沒有明確的補助,對於村民自治組織是否可以給予必要的幫助呢?我的個人理解是,在第二輪土地承包時,按照當時的政策,按照土地面積的5%的比例,保留機動地,用於村級發展,以及解決土地矛盾等問題,還有的一些村另外還有一些“四荒地”等,如果能在發包這些土地的時候,同等條件下,優先發包給有新增人口家庭的農戶,對於這些新增人口也是個幫助。



總的來講,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任務關於農村沒分得土地新增人口有任何補助的政策,但願在下一次實施土地延包30年政策時,會考慮第二輪土地期間新增人口的問題,讓這些無地農民也有個收入來源。上面的觀點均為個人看法,不做為任何事項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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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新增人口沒有分到土地,國家對此有沒有補助?

作為農村人而言,農村土地無疑是最為重要的“資產”,雖然現在種地的收益遠沒有打工多,但是土地確權證的發放實際上給了農民更多權益,土地可以入股、土地可以貸款等。但是,有一部分人尚沒有分的土地,為什麼呢?因為2013年全面啟動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2018年底已經全部完成了。再加上2018年出臺政策,在二輪土地承包期到期後再延長30年,如果沒有能夠趕上趟的,那麼就很難獲得土地了。因為,按照農村土地“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和“維持承包關係穩定”的政策,出生人口、嫁入媳婦、新增落戶等,都是分不到土地的。

那麼,對於未分到土地的人,可能覺得不公平,他們考慮國家在這塊是否有補貼呢?答案是非常明確的,國家沒有相關補貼政策,部分村集體可能執行補償政策。國家的政策很明確,在最近幾年,給予農村的惠農政策已經很多,為了維護農村土地的穩定性,不會出臺補貼政策,再加上本身土地屬於集體,不屬於個人,只是將承包權給予農戶而已。但是部分村集體根據地方經濟基礎,適當出臺所屬的補貼政策,比如土地流動池分配、村集體資產分工等。

既然國家沒有補貼,未獲得農村土地的新增人口,有沒有可能再次獲得土地呢?對於這個問題,《農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有明確的規定,在第二十八條中有這樣的說明:

下列土地應當用於調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給新增人口:集體經濟組織依法預留的機動地;通過依法開墾等方式增加的;發包方依法收回和承包方依法、自願交回的。

也就是說新增人口並不是完全沒有機會獲得土地,而要看村集體是否擁有機動土地,或者富餘未分配土地,這部分土地可以根據政策規定對無地農民進行再次分配。當然,作為新增人口,如果你想通過土地進行種植或者創業,即使沒有土地也完全可以,因為土地確權之後,更加有利於土地流轉,可以通過流傳的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沒有一個農村拒絕想要在農村有一番作為的人。

綜上所述,根據土地確權的“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和“維持承包關係穩定”的政策,新增人口無法取得農村土地承包權。但是,對於部分村集體尚存在機動土地的,根據對無地農民進行分配。對於想要在農村創業的,也可以通過土地流轉經營的方式,取得土地的承包經營權。


指尖三農


現在的人很奇怪,再往前倒退幾年,如果說家裡是種地的、是農業戶口,感覺都說不出口,因為那時候都想當城市人,承認自己是農村戶口覺得有些丟臉。現在不同了,不光不覺得丟臉,還要為自己是新增人口沒有土地而竭力爭取。


我們農村的土地政策是“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就是說新生兒和婚假到婆家的人,原則上不給新增土地,同時,如果這戶人家有人去世減人了,也不會收回部分土地,減少土地承包權。為了鼓勵農民積極搞種植,提高土地肥力和利用率,這種分配方式在二輪土地延包到期內不會發生改變。不過這對於新增人口來說似乎有些不太公平。

婚假到婆家的人,在原戶口所在地一般已經擁有土地,所以即使戶口遷出,老家的土地也不會被收回,也就是說雖然戶口所在地發生了改變,但是仍然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權。可是新生兒卻不同了,由於他們在出生時家庭承包的土地已經劃分好,並且未來幾十年都不會變動,所以說表面上看新生兒不缺吃穿,但實際是沒用享受土地使用權的。

有的村子在分配了土地後留有部分機動地,再加上如果一個農戶的全部人口都遷走或者去世的話,農村土地要被收回,可以將這兩部分土地分配給新生兒,這樣就會更公平一些。要說其他的補助那是沒有的。

像我們村如今沒有了耕地,全部都開發利用了,不存在什麼過去擁有農村土地,現在新生兒沒有土地這一說,凡是戶口在本村的村民都平等的獲得基本生活補助,每人每年兩袋面,兩袋大米還有油,年滿六十歲老人發放老人補貼。不過戶口在單位人在村裡居住的人沒有補助,外嫁女即使戶口不遷走也沒有補助。所以土地的補助問題主要還是看各村的經濟水平,和各自執行標準,沒法一概而論。


一品小十六


曾幾何時,農村戶口的人如果家裡人口多了,到年底光農業稅就交不起。各種提留款、義務工等等加在一起,有的一戶家庭年底的時候,要上交給村裡幾百甚至幾千塊錢。現在的年輕人,可能根本沒聽說過義務工和各種提留款這些名詞,他們不明白為什麼還要給村裡交錢。那時候只要種村裡的地,就要給村裡繳納農業稅,就是你不種地,也要往村裡交錢。因為你有義務工,一年當中需要給村裡出工10天或者20天,這些勞動日是給村裡白乾的,村裡不付工資,如果你出工不到10天或者20天的話,那麼你就要給村裡交錢。那個時候,哪有什麼補助?


隨著社會的進步,農民的生活也在發生著日新月異的變化。現在各種人頭稅農業稅,義務工等等,早就取消了。為了鼓勵農民種地,各地都對農民種地有所補貼,可能補貼價格不太一樣,我們這裡每畝地補貼80塊錢。我記得剛開始承包土地的時候,不管誰家娶媳婦或者是增加了新生兒,只要是添人進口了,村集體都會重新再按人頭劃分土地。後來從第二輪承包土地開始,可能村集體也沒有流動土地了,所以不管誰家增人還是減人,都不再重新劃分土地,也沒有任何補助。




從最初的承包土地開始,到現在幾十年的時間過去了,雖然說土地所有權還是集體的,不能說承包地是農民的私有財產,但是從最初承包的果園、耕地等,到現在基本上使用權都是歸農民所有。村集體不會因為誰家增添了人口,從別人家的承包地裡劃分一塊補給你,也不會因為你們家裡去世了一個人,從你們家的承包地裡劃出去幾分甚至幾畝地。各地都是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其實這樣對於大家來說,也算是公平的。


像我們村裡沒有土地了,就另當別論。早在十幾年以前,我們村裡的土地就全部賣給了開發商,農民早就沒有地種了,當然更不可能再重新劃分宅基地。不過我們村裡不管是誰家新娶媳婦,還是新生兒,只要是農業戶口,把戶口報給了村裡,村裡就會挨人口分發糧油。當然,如果家裡有老人去世的話,需要到村裡取消戶口,戶口取消以後,也不再分發糧食和任何福利。


靈子


惠農圈為你解答疑惑!對於農村人口沒有分到土地這件事,我覺得沒有人會管你有沒有地的。因為對於農村分地這件事,實在是工作量巨大,所以國家不會輕易去分地的。而這次土地確權以後,農村的土地進行了30年的延期,也就是說農村的土地要進行新一輪的分化,要再等30年了。

對於那些沒地的農民,是沒有什麼補貼的。因為在我們這邊,我那個時候剛好趕上了分地的小尾巴,但可惜的是我沒分到地。記得家裡的老人說,那個時候,我被自己的媽媽帶出去了,分地的時候沒趕上,就沒給分。這也算是當地村委會的一個不公平的地方,等到我們回來以後,地分好了,沒我們的。後來我們家的地就比別人家的少,因為我們家當時所在的人口少啊,村委會給分的地就少。

後來,我也是聽家裡的老人說的,對於那些在村裡有人的人家,分到的地就多。所以我才會說這是村委會的一個不公平的地方,他們把地都分給了一些條件好一點的人家,對於平常的人家就不會有這樣的待遇了。也因為當時我們沒趕上分地,所以我們家的地比別人家少很多,但是沒地好啊,就不用像別人家那麼辛苦去種地了。

其實付出和收穫從來都是成正比的,我們家地少,收入自然也就少了。一直到現在,我都沒有分到過地,一點都沒有,更別說補助了。


惠農圈


就在去年,我這裡農村也重新進行了土地確權,當時村長帶著我們全村村民到村裡的各個土地進行確認,這次是屬於第二輪土地確權了,土地又延長了30年時間,以後是否還可以再延長我們就不知道了,記得第一次土地確權的時候,是按照家庭人口多少來分土地的,當時家庭人口較多的都能分到更多的土地,而到了現在第二輪土地確權,對於有人去世,有新增人口的情況,土地也是按照以前土地確權分下多少就是多少來算。



因為現在土地是按照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來辦,那麼對於新增人口沒有分到土地的村民,有沒有另外的補助?這種情況基本沒有補助的,就算有補助也不多,而每個地方農村的補助也不一樣,具體還是參照當地情況。


去年我結婚了,我老婆的戶口也跟著遷到我這裡農村來,也是屬於農業戶口,但是隨著增人不增地的原則,我老婆也就沒有分到土地,因為當時已經土地確權了,土地確權書已經頒發下來了,則確權書上沒有我老婆的名字。如果你是第一次土地確權時沒有分到土地的人員,在第二次確權可以在確權書增加名字,但是以前有名字而又去世的人員就會除名,無論人員怎麼變化,但是你家當年分下的土地面積同樣是沒有變化的。

在我們這裡,對於新增人口沒有分到土地的人員是有補助的,就是糧補,去年好像是每個人有兩百多塊錢,比往年高了點,記得往年是每個人一百多塊錢的,這個補貼只要是屬於農村戶口本村村民的都有,無論土地確權書上有沒有你的名字,都是有這個補貼發放的。你們村也是這樣的嗎?


三農天地


農村新增人口沒有分到土地,國家有沒有補助?

這個問題在二輪延包前,對於有家庭人口死亡,或轉入非農戶口交出土地的有調給沒有分到土地的人戶的現象;但二輪延包後,按照“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再也沒有重新分配過土地。

那麼這個問題有沒有解決的辦法呢?在我們這裡,農戶有兩塊地。一塊是村集體承包給農戶經營的地,這塊地是過去上農業稅,交三提五統,雙公金的地,後來不收稅了,各項國家補貼也是按這塊地的面積來核算的。另一塊地就是農戶的自留地,這一塊地是遊離於承包地外未納入稅務核算,自然也沒享受各種補貼的,也算是公平。但這些自留地性質還是集體的,村裡是可以拿來解決未分到地的人戶的。

還有就是在我們這些山區村,退耕還林時有近一半的原來是耕地的土地被退耕還林,已閒置在那裡,這些地在本次土地確權時已明確要求不在寫入確權證內,不再領取各項補貼,那麼這些地塊實際上已變相收歸村集體變為了機動地留在了那裡。

現在人們對土地的要求還不是很高,主要是土地的比較效益太低,國家提供的補助每年也就百十塊錢,不足以提起人們的興趣。加之未分到地的多是90年代出生的,這代人多半都在外務工或進城生活,對土地要求並不強烈,處於可有可無的心理狀態,甚至對自家那點承包地位置在哪裡,與誰搭界都不清楚也不願知道。我兒子就是90年代的人,他壓根就不想知道在哪還有塊承包地,他也不想經營農業。

我們經常扯白說,現在地種得少了,生活反而比原來好了,吃得好,穿得好,玩得好。原來到處去開荒耕種,卻年年差飯年年缺糧。土地不再是農戶賴以生存的唯一來源,這是社會進步發展的必然。國家也只會保證有足夠的口糧田,保證有飯吃不引起社會動盪,能糧安天下。不會大規模提高土地的補貼,讓人們脫離二、三產業又來都從事第一產業,這不是進步而是倒退。

所以,現在的人不是考慮有沒有一畝三分地的問題,大把的土地資源在那裡,它根本產生不了多少效益,特別是偏遠山村的地;而是你如何能脫離第一產業,去從事二三產業掙更多利潤的問題,僅僅看著土地上的百十來塊補助真的養不活人,它就只是你在外務工一天的甚至半天的收入。





憨娃春哥


農村家中新增人口,目前國家還沒有什麼補助。

因為土地是1979年開始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而分土地的,那時全村的土地就是按全村人口進行核算分的,並且確權使用30年。

2005年又進行了續簽,但仍是按照1979年進行的。

去年全國又進行了土地確權,但仍基本是按1979年的原來土地進行確權。不過新的確權雖然是按照各戶原來的畝數進行(除土地被徵收或水毀減去除外),但在家庭成員欄已填上全家人口包括孩子在裡面了。也就是說你家的土地其子女都有份了。

當然,這樣做是為了順利開展工作,不得從新丈量土地幸苦,更不存在因想選土地位置而爭論不休。確實,如果從新發包土地,土地離村莊的遠近,良田與旱田等複雜程度是十分難解決的,因為現在農民的思想覺悟都很高了,沒人願要廋田和效遠的田。

從發包土地到現在巳經40年了,還是按原來土地確權承包,確實也存在了許多問題。例如有的家庭那時有十個八個,分到很多的田,現在即因出嫁或病故等其他原因人員減少到一至兩個了,卻還佔著八個十個人的田。而有的當年只是夫妻,現在有子女有孫變成十個八個戶了,還依然耕種作父母的那兩份田,有力沒處使,更別指望那兩份田能發多少富了。

但是國家這樣做也有這樣做的道理,國家怎樣落實土地確權都是經過專家論證,認為現價段應該這樣做才是正確的。好在現在發財之路千萬條,有本領的人天涯海角都能創出業績,都能走上幸福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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