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夫婦被瘋狂的越野車撞飛,司機接下來的動作把眾人嚇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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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夫婦被瘋狂的越野車撞飛,司機接下來的動作把眾人嚇傻了

隨著一輛黑色福特翼虎越野車伴著傍晚最後一點光亮飛速向前,一位老婦被撞倒路邊,一位老漢扒在車頭前行了一米有餘後倒地。老婦名為李淑芬、老漢名為鄭明亮。前後不過幾秒鐘的時間,一場因傾倒渣土引發的口角之爭,變成了血案。而此時醉酒駕車的王天文心頭的憤恨,似乎並沒有因為撞人而得以消解。


六旬老夫婦被車撞倒

事情發生在四川省興文縣的一個小村莊,村裡因為修路,一些村民的土地被徵用,王天文就是其中一家,他家的土地一部分被徵用,而另一部分則租給修路工程的攪拌廠,他因此也從攪拌站獲得了拉渣土的業務。拉渣土就要有倒渣土的地方,王天文的做法就是將渣土倒在別人家的地裡,鄭明亮、李淑芬和兒子鄭遠達一家,就是被傾倒的一家。因為傾倒渣土的問題,王天文和鄭明亮兩家人發生過數次糾紛。

李大成是村裡的隊長,幫著兩家調解過幾次糾紛,2016年7月16日晚上7點左右,鄭明亮的電話打進了李大成的手機裡,手機裡的鄭明亮頗為氣憤,說是王天文又要把渣土倒在地裡,自己要去攪拌廠門口擋住王天文的車子。還沒等李大成反應過來,王天文的電話在十幾分鍾後也打了進來,並且揚言要撞死老人。

“你是隊長,我還是給你說一聲,他們要我車子的話,我就要開車子把他們衝死算求了。”在電話裡,王天文操著濃重的四川口音表達著憤恨,似乎預示著今天的事情無法善了。

“你喝了酒不要幹這些!”李大成一邊急忙勸說王天文不要衝動,一邊給鄭明亮的兒媳婦李彩雲打電話,希望李彩雲把老兩口勸回去,不要硬碰硬。“王老六(王天文綽號)喝醉酒來說要開車衝死你們兩個老的,你趕緊把你的老公公老婆婆勸回去,等王老六酒醒之後,我們再坐下來好好談。”

李彩雲一聽也是慌了神,趕緊找上丈夫鄭遠達一塊趕往攪拌廠門口,等夫妻倆趕到現場時,王天文和鄭明亮、李淑芬老兩口已經在門口形成了對峙,雙方言語頗為不善,現場還有攪拌廠看門員工和一些村民。看見自己的父母的情形,鄭遠達二話不說,也立馬上前加入了“戰局”,幾番來回之後,言語辱罵變成了相互推搡。村民趙林回憶說,當時兩邊都動了真火:“王老六不服氣就抽了鄭平子(鄭遠達綽號)一巴掌,然後王老六和鄭平子都抽起了。”

事態逐漸升級,喝了酒的王天文眼看今天的事辦不成,便怒從胸中起、惡向膽邊生,迅速離開對峙現場,朝他那輛停在快速通道路邊的越野車走過去,一邊走一邊說:“撞死你狗日的!”

掛擋、起步、加速,一套操作下來,王天文的越野車飛速撞向了鄭明亮一家,李淑芬當場昏迷,鄭明亮被撞傷後由村民扶起。


刺傷行兇者

在場的李彩雲把鄭明亮扶到路邊上坐著,隨後去抱李淑芬,李淑芬說:你不要抱我,我腦殼痛得很。眼看老人傷勢沉重,李彩雲趕緊撥打了120。但沒想到的是,這一句成了李淑芬在人世的最後一句話。

而王天文在撞人之後把車開到了大路上跑了,但十幾分鍾後又開了回來,眾人害怕趕緊散開。此時的王天文回到現場後,把車停了下來,下車看了一眼現場慘狀後,又回到了車上。

一看王天文還敢回來,父母又傷勢沉重,鄭遠達哪裡還能管得了那麼多,拿起平時隨身帶的鉛筆刀就向王天文的車子衝了過去,一把抓住王天文的左手臂,想把他從駕駛室中拉出來,卻拉不動,索性就在他左手臂上狠狠咬了一口。

王天文看鄭遠達報復心切,被咬後趕緊倒車,想借力甩開鄭遠達後逃跑。

但此時的鄭遠達已經紅了眼,看王天文想跑,順手就是一刀扎向了王天文左手臂,然後又將刀伸進駕駛室紮了兩刀,紮在了王天文的後背上。

但人力終究抵不過車子的馬力,幾刀之後,王天文很快便甩開了鄭遠達駕車逃跑,逃跑時還揚言要整死鄭遠達兩個孩子。鄭遠達隨後立即報警,警察抵達後迅速控制了現場,並將王天文抓獲。

據鄭遠達供述,自己的職業是個木匠,所以會隨身攜帶鉛筆刀,在王天文逃跑後便丟在了現場。警方在現場排查後也發現了這把小刀,刀身銀色,為不鏽鋼摺疊小刀,單刃,刀刃長4釐米左右,刀把長4釐米左右,展開後長約八九釐米,與鄭遠達描述相符。

“我之所以用刀扎傷王天文,是因為當時他把我父母親撞倒以後,我很氣憤,他開車要逃跑。”面對警察詢問,鄭遠達說:“我當時根本沒想過其他方法,如搶奪王天文車輛方向盤或者打開車門控制車輛這些,只想怎麼把他逮住。”


鄭遠達是否涉嫌犯罪

在王天文的供述中,他表示自己並未撞到鄭遠達父母,也不承認自己故意駕車撞人。但在場的許多證人卻親眼看到了他駕車行兇的這一幕。

經公安機關查明,2016年7月16日晚,王天文因傾倒棄土在鄭明亮、李淑芬夫婦位於興文縣某混凝土攪拌廠附近的土地上致雙方發生矛盾,王天文駕駛車輛從路邊衝上花臺撞向鄭明亮夫婦,又立即倒車,鄭遠達(鄭明亮、李淑芬夫婦之子)見狀衝到駕駛室窗前阻擋王天文,用嘴咬了王天文的手臂,並用隨身攜帶的小刀捅刺王天文的左前臂一刀,後背兩刀。李淑芬、鄭明亮夫婦被撞傷後送興文縣光明骨科醫院搶救,後李淑芬經搶救無效死亡。2016年11月1日,經興文縣公安局物證鑑定室鑑定,王天文2016年7月16日全身多處刀刺傷致右側氣胸已構成輕傷一級,左前臂損傷構成輕微傷。

2016年7月17日,興文縣公安局對王天文故意殺人案立案進行偵查,於2016年9月28日偵査終結,將王天文涉嫌故意殺人案移送興文縣檢察院審査起訴,該院收到案件材料後,因王天文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遂將本案改變管轄,移送宜賓市檢察院起訴。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7年10月16日判處王天文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王天文不服一審判決,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上訴,2018年9月12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複核。經複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2019年12月4日,王天文被執行死刑。

王天文故意殺人無疑,那麼用刀刺傷他的鄭遠達是否涉嫌犯罪呢?由於王天文全身多處刀刺傷致右側氣胸已構成輕傷一級,左前臂損傷構成輕微傷,因此,鄭遠達涉嫌故意傷害罪案,經由王天文近親屬王高彬申請興文縣公安局立案。

2018年4月17日,經興文縣公安局審查後對該案作出不予立案決定,申請人申請對興文縣公安局不予立案決定進行復議,興文縣公安局於2018年5月2日作出維持不立案的決定。申請人隨即向宜賓市公安局申請對興文縣公安局不予立案進行復核,宜賓市公安局經複核於2018年5月4日作出複核決定書:王高彬控告鄭遠達對王天文實施人身傷害一案符合立案標準,撤銷興文縣公安局不予立案的刑事複議決定。

於是,興文縣公安局於2018年7月6日對王天文被故意傷害案立案偵查,於2018年8月17日偵査終結,移送興文縣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受理後,認為鄭遠達故意傷害證據不足,兩次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

據興文縣檢察院檢察官姚倩向《方圓》記者介紹,經過補查,檢察院認定鄭遠達當日刺傷王天文是因王天文實施了故意殺人行為,並且其在掌握殺人工具的情況下,仍極有可能再次行兇,鄭遠達的行為應當認定為正當防衛,不構成犯罪,遂於2019年2月12日對鄭遠達作出法定不起訴處理。


為何屬於正當防衛

當時,案件的焦點主要集中在鄭遠達的行為是否屬於正當防衛上。該案承辦人姚倩認為,王天文到現場後與鄭遠達發生推攘,又開車撞鄭明亮、李淑芬夫婦後繼續倒車的行為屬於正在進行行兇、殺人的行為,鄭遠達採用刀刺王天文背部、肩部造成王天文輕傷級的後果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現有證據無法證實王天文撞人後再次倒車的行為是存在繼續行兇或逃跑這兩種可能,鄭遠達在公安機關的供述稱自己一方面是出於氣憤,另一方面是為了防止王天文逃跑而上前阻止,在阻止王天文逃跑的過程中用刀來刺了王天文的背部和手部,但鄭遠達的主觀上認為王天文存在逃跑的可能性,也不能排除王天文在開車撞人後繼續行兇的可能性。在王天文利用車輛實施了故意殺人行為後,繼續控制行兇工具的情況下,鄭遠達的用刀刺傷王天文的行為應當認定為正當防衛,不構成犯罪。”姚倩進一步解釋。

審慎起見,該案經興文縣檢察院檢察官聯席會議討論,存在兩種意見,少數人認為鄭遠達的行為屬於阻止行兇人員逃離而採取的未超過必要限度的暴力行為,情節顯著輕微,不構成犯罪,大多數人認為鄭遠達的行為構成正當防衛,因本案在不構成犯罪的理由上存在分歧,且該案屬於在當地有較大社會影響案件,遂提交檢委會討論決定,經檢委會討論決定,犯罪嫌疑人鄭遠達屬正當防衛,不構成犯罪,對鄭遠達作法定不起訴處理。

據姚倩介紹,該案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0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0條第3款規定,鄭遠達不負刑事責任,因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6條第6項和第177條第一款之規定,決定對鄭遠達不起訴。

之後,王天文不服興文縣檢察院不起訴決定,於2019年5月向宜賓市檢察院申訴。“宜賓市檢察院經複查認為:王天文開車衝撞鄭明亮、李淑芬夫婦後倒車,屬於正在實施故意殺人行為的過程之中,被不起訴人鄭遠達上前制止而捅刺申訴人王天文屬於正當防衛。興文縣檢察院不起訴決定正確,維持興文縣人民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宜賓市檢察院檢察官何繼紅告訴記者。(文中涉案人員均為化名)

(記者 劉亞 通訊員 曹穎頻 賴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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