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跳棋第九課

第九章 正式規則

注:本規則條文中出現的“他”或“他們”為無性別用語,男女棋手均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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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際跳棋對局和棋手


1.1 國際跳棋是一個在兩位棋手之間進行的智力運動項目。


1.2 從事國際跳棋這項運動的人被定義為國際跳棋棋手。


1.3 國際跳棋比賽可以在業餘也可以在職業的基礎上進行。


2. 國際跳棋的棋具


2.1 國際跳棋的棋盤為正方形,由10×10共100個黑白相間的小方格等分組成,包括50個黑色格(或深色格)和50個白色格(或淺色格)。


2.2 國際跳棋對局是由雙方在棋盤的深色格(或黑格)內走動棋子來進行,因此棋盤上只有50個深色格可以使用,其餘50個淺色格不能使用。


2.3 由深色格組成的角角相觸的線稱為斜線,所以棋盤上共有17條斜線,其中連接棋盤左下角第一格和右上角第一格由10個深色格組成的最長的一條線稱為大斜線。


2.4 棋盤置於兩位棋手之間,大斜線的起始格必須位於每位棋手的左手側,也就是說每位棋手的左下角須是深色格(或黑格)。


2.5 此時棋盤有下列幾個特徵:


2.5.1 底線:面對每位棋手的棋盤最上端和最下端的兩條橫線稱為底線,它們也是棋子的升變線;


2.5.2 邊線:由棋盤最左邊和最右邊分別由5個深色格組成的兩個豎列稱為邊線,即第一列和最後一列;


2.5.3 排:由5個深色格組成的水平線稱為排;


2.5.4 列:由5個深色格組成的垂直線稱為列。


2.6 棋盤上所有深色格按照一定的順序依次從1到50編號,這些編號在棋盤上實際沒有標出。編號的順序是:從上向下,從左向右依次遞增,起於最上端底線左數第一個深色格,止於最下端底線右數第一個深色格,此時棋盤呈現出以下幾個特徵:


2.6.1 兩條底線(或升變排)的編號從左至右分別是1到5,以及46到50;


2.6.2 左邊第一列和右邊最後一列邊線上的5個深色格的編號分別是6-16-26-36-46以及5-15-25-35-45;


2.6.3大斜線上兩個端點深色格的編號分別是5和46,它們被稱作棋盤的兩個角。


2.7 國際跳棋的棋子包括20枚白色或淺色的棋子和20枚黑色或深色的棋子。


2.8 對局開始時,20枚黑色棋子放置在編號1-20的格子內,20枚白色棋子


放置在編號31-50的格子內。編號21-30的兩排格子是空的,不放置任何棋子。


3.棋子的走法


3.1一個棋子既可以是一枚普通棋子,也可以是一枚王棋。


3.2普通棋子和王棋有著不同的走法和吃子規則。一個棋子移動一次,無論是一枚普通棋子還是一枚王棋,都被稱為“一著”。


3.3 對局首步永遠由執白棋的一方走出。雙方輪流走棋,每次各走一著,白方走白色棋子,黑方走黑色棋子。


3.4 一枚普通棋子每次只能向前方斜走一格至下一排的一個空格。普通棋子移動時,只能前進,不能後退。


3.5 當一枚普通棋子走到並停在對方底線即升變線上的任何一個格子內時,它將升變為王棋,並在這隻棋子的上面疊上另一隻同樣顏色(即同一方)的棋子,稱做加冕。


3.6 當一方棋子到達對方的升變線時,雙方都可以給這枚棋子加冕。但是如果對方不給這枚棋子加冕的話,升變方就必須在這枚棋子到達對方底線升變後立即給它加冕,升變與加冕算是一步棋。不給王棋加冕是不合規則的著法。


3.7 升變為王棋的棋子即使沒有被加冕,仍然保持王棋的身份。雙方以後都有權利加冕這隻王棋。(與規則5.4相牴觸)。移動沒有被加冕的王棋是不合規則的著法。


3.8 只有在對方走了一著棋以後,升變方才可以繼續移動王棋。


3.9 王棋可以在它控制的斜線上向前方和向後方移動任意格數的距離,因此它可以一步走到斜線上很遠的空格內。


3.10 行棋方移動棋子後,手已離開該棋子時,這著棋就算完成。


3.11 當行棋方觸摸了己方一個可以走動的棋子時,只要有合乎規則的著法,他就必須走這個棋子。


3.12 一方在行棋過程中,只要手沒有離開棋子,他就可以將這隻棋子放到另一個合乎規則的空格內,如果他想這樣做的話。


3.13 行棋方如果希望擺正己方一個或更多的棋子,他必須提前清楚地告知對方,可以說“我擺正棋子”。


3.14 當沒有行棋權的一方觸摸或移動了一個或多個己方或對方的棋子時,這種行為是不恰當的。


4. 吃子


4.1 行棋方既可以向前方也可以向後方吃掉對方的棋子,吃子算是一步完整的著法。一方不能吃掉己方的棋子。


4.2 當己方的一隻普通棋子在它所處的斜線上遇到對方的一隻與它相鄰的棋子時,如果對方的這隻棋子後面是個空格,則己方的棋子必須跳過對方的這隻棋子,並佔據這個空格,同時對方的這隻棋子必須立即從棋盤上拿走,這就是普通棋子吃子的整個過程。


4.3 當己方的一隻王棋在相同的斜線上遇到對方的一隻與它相鄰或不相鄰的棋子時,如果對方的這隻棋子後面有一個或多個空格,那麼這隻王棋必須跳過對方的這隻棋子並佔據它後面的任意一個空格,同時對方的這隻棋子必須立即從棋盤上拿走。這就是王棋吃子的整個過程。


4.4 吃子方必須非常清楚規範地按照這個順序完成整個吃子過程。動作不清楚不規範的吃子是不正確的,對方可以要求他重新清楚規範地完成吃子。當對方所有被吃掉的棋子從棋盤上拿走後,吃子才能視作完成。


4.5 一隻普通棋子在吃子的過程中,當它遇到對方另一隻與它相鄰的棋子,並且對方的這隻棋子後面也是個空格,那麼己方的這隻棋子必須再次跳過第二隻,第三隻以及更多可被吃掉的棋子,最終佔據到最後被吃掉的棋子後面的那個格子。被吃掉的棋子按照吃子上升或下降的順序逐個依次從棋盤上拿走。這就是普通棋子多重連續吃子的整個過程。


4.6 己方的一隻王棋在吃子的過程中,在相同的斜線或與它垂直的另一條斜線上遇到對方的另一隻與它相鄰或不相鄰的棋子時,如果對方的這隻棋子後面有一個或多個空格,那麼這隻王棋必須跳過對方的第二隻棋子,如果需要的話甚至可以拐彎繼續吃掉對方的第三隻以及更多可被吃掉的棋子,最終佔據到與最後被吃掉的棋子同一條斜線上後面任意的一個空格,被吃掉的棋子按照吃子上升或下降的順序逐個依次從棋盤上拿走。這就是王棋多重連續吃子的整個過程。


4.7 在多重連續吃子的過程中,禁止跳躍己方的棋子。


4.8 在多重連續吃子的過程中,允許多次跳躍同一個空格,但禁止多次跳躍對方的同一個棋子。


4.9 多重連續吃子的過程必須非常清楚規範,每次跳躍後將己方的棋子放在正確的空格內後再繼續吃子,在吃掉最後一個棋子後將它放到合乎規則的空格內。動作不清楚不規範的吃子是不恰當的,對方可以要求他重新清楚規範地完成這次多重連續吃子。


4.10 在多重連續吃子的過程中,當吃子方的棋手在走棋中或走棋後,他的手一旦離開了他的棋子,多重連續吃子這步棋就被視作完成。


4.11 對方被消滅的棋子只有在己方完成多重連續吃子後才可以從棋盤上拿走。被吃掉的棋子按照吃子上升或下降的順序逐個依次從棋盤上拿走,中間不能有任何停頓。按其它順序或無序地拿走被吃掉的棋子都是不正確的,對方可以要求他重新按照規則依次拿走被吃掉的棋子。


4.12 當棋手拿走了對方所有被吃掉的棋子後,或者他在拿走棋子的過程中有明顯的停頓動作時,那麼從棋盤上拿走棋子的操作就被視作完成。


4.13 當棋盤上出現一種以上的跳法時,吃子方必須選擇能夠吃掉最多數量棋子的行棋路線。在應用這條規則時,王棋與一隻普通棋子一樣,僅僅是一隻棋子,它不能享受任何特權或義務。


4.14 當棋盤上出現多種可以吃掉對方相同數量棋子的局面時,行棋方可以自由選擇吃子的路線,也可以自由選擇己方吃子的棋子,它既可以是一隻普通的棋子,也可以是一隻王棋,此時它們之間沒有優先級的區別。


4.15 此條規定是對第3.5條規定的進一步解釋,即當一隻普通棋子在多重連續吃子的過程中,經過了對方底線升變排的空格,但最終結束於其它非升變排,那麼這隻普通棋子在完成多重連續吃子時,仍然是一隻普通棋子,不能升變為王棋。


4.16 在己方的一隻普通棋子吃掉對方的一隻普通棋子時,他也可以按照下列順序完成吃子:先拿走對方被吃掉的棋子,再執行跳躍操作,將它放在符合規則的空格內。


5.不合規則的局面


5.1 對局過程中,如果發現棋盤的放置有違於第2.4條規定,對局應作廢重下。


5.2 對局開始前,應檢查棋子的放置方法是否符合第2.8條的規定。在對局過程中發現任何一個不合規則的局面,均按照下面第5.4條規定解決。


5.3 任何一隻放置在白色格內的棋子都是無效棋子。可以按照下面第5.4條規定,採取相應的措施。


5.4 如果棋手有下列不合規則的行為之一時,對手有權決定是否要求他糾正自己不合規則的行為,或者與此相反,接受他的犯規行為。


5.4.1 一方連續走兩步棋;


5.4.2 以違背規則規定的方式移動他的一隻普通棋子或一隻王棋;


5.4.3 先觸摸了一方的一隻棋子,然後又移動另一隻棋子;


5.4.4 悔棋,也就是將剛走完的那隻棋子又放回原處;


5.4.5 移動對方的棋子;


5.4.6 移動那隻可以吃掉對方棋子的棋子,而沒有選擇吃子;


5.4.7 無緣無故地從棋盤上拿起對方或己方的棋子;


5.4.8 吃掉對方棋子的數量多於或少於規則要求的數量;


5.4.9 在多重連續吃子的過程中,吃子方的棋手在沒有吃掉規定數量棋子的情況下,手就離開了他的棋子,即停止了多重連續吃子的操作,請看第4.10條規定;


5.4.10 在一次未完成的多重連續吃子的過程中,不合規則地拿起一隻棋子;


5.4.11 在完成多重連續吃子後,從棋盤上拿走的對方棋子數量少於實際吃掉的數量;


5.4.12 在吃子後,將沒有跳躍過的對方棋子從棋盤上拿走;


5.4.13 在多重連續吃子的過程中,停止拿走對方被吃掉的棋子;


5.4.14 在吃子後,從棋盤上拿走一隻或一隻以上己方的棋子;


5.4.15 普通棋子升變為王棋後沒有被加冕;


5.4.16 移動未被加冕過的王棋;


5.5 在對局過程中,如果因偶然因素或意外事故導致棋盤上的局面發生了改變,只要是在同一時間發現,那麼局面改變這個事實就不屬於犯規。


5.6 如果棋手拒絕遵守官方正式的比賽規則,對手有權強迫他按規則走棋。


5.7 如果一方在對手犯規或拒絕按照官方正式公佈的行棋規則走棋後,繼續走了一步棋,而沒有立即要求對手糾正不合規則的著法,那麼這步棋就被視作他已接受了此時的局面,在這種情況下他就失去了要求對手糾正違規著法的機會。


5.8 只改正部分或拒絕改正不合乎規則著法的行為是無法容忍和不能接受的。


6.和棋


6.1 如果相同局面第三次重複出現,每次都輪到同一方走棋,對局結果作和。


6.2 在連續25個回合中,雙方只移動過王棋,而沒有走動任何一隻普通棋子,也沒有吃掉任何一子,對局結果作和。


6.3 如果棋盤上出現三隻王棋,或兩隻王棋和一隻普通棋子,或一隻王棋和兩隻普通棋子對對方單王棋的局面,雙方棋手每人最多再走16步棋後,對局結果作和。


6.4 如果棋盤上出現兩隻王棋,或一隻王棋和一隻普通棋子,或一隻王棋對對方單王棋的殘局,雙方棋手每人最多再走5步棋後,對局結果作和。


7. 比賽結果


7.1 對局結束時有兩種可能的比賽結果:


7.1.1 戰勝對手的一方為勝方,對手則為負方;


7.1.2 當誰也無法戰勝對方時,對局結果作和。


7.2 一方獲勝,當他的對手:


7.2.1 無論出於何種原因認輸;


7.2.2 所有的棋子被封堵住而無法走棋;


7.2.3 所有棋子都被吃光;


7.2.4 拒絕按照官方正式公佈的行棋規則走棋。


7.3 對局結果作和,當:


7.3.1 雙方一致同意和棋;


7.3.2 局面符合第6條的和棋規定;


7.3.3 誰也無法戰勝對方時。


8.對局記錄


8.1 按照第2.6條的規定,棋盤上全部50個深色有效格依次從1到50順序編號,這樣就可以記錄下對局中白方和黑方的每一步棋,便於以後覆盤和抄錄整個對局。


8.2 每步著法的記錄必須符合下面的規定:


8.2.1 先寫棋子起始格子的號碼,再寫棋子到達目標格的號碼;


8.2.2 對於一步簡單的著法,兩個號碼之間須用連字號“‐”分開;


8.2.3 對於吃子的著法,兩個號碼之間須用“×”分開。


9.常用記錄符號


9.1 為了使對局記錄更加清楚明瞭,易於閱讀和理解,在對局記錄中經常使用以下符號:


9.1.1 ‐:表示走了一步棋;


9.1.2 ×:表示吃子;


9.1.3 !:表示這是一步好棋;


9.1.4 !!:表示這是一步非常好的棋或妙著;


9.1.5 ?:表示這是一步壞棋;


9.1.6 ??:表示這是一步非常壞的棋,或劣著;


9.1.7 ?!: 表示看上去這似乎是一步壞棋,但事實上可能會是一步好棋;


9.1.8 !?:表示看上去這似乎是一步好棋,但事實上可能會是一步壞棋;


9.1.9 * : 表示這是強制的著法,其它著法都會導致輸棋;


9.1.10 + :表示對局獲勝;


9.1.11 = :表示對局為和棋;


9.1.12 +1,+2,等等:表示對局中走完最後一步棋後,一方贏得對方子力的數量;


9.1.13 -1,-2,等等:表示對局中走完最後一步棋後,一方損失子力的數量;


9.1.14 符號a.l. (ad libitum) 表示選擇會導致相同結果的不同的吃子路線。


10.比賽時間的控制


10.1 可以採用累計計時的辦法,即每方都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走滿一定的著數。


10.2 在這樣的時限下,所有棋手都必須:


10.2.1 使用棋鍾;


10.2.2 記錄整個對局中的每一步著法。


10.3 也可以採用包乾法,即每方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結束整個對局。


10.4 在這樣的時限下,雙方都必須使用棋鍾,但不必記錄所有著法。


10.5 關於棋鐘的描述和使用的規定參閱附件3 — 國際跳棋比賽規則。


11.對局的幾種不同形式


11.1 國際跳棋有以下幾種不同的比賽對局形式:


11.1.1 兩位棋手面對面在棋盤上進行的正規對局;


11.1.2 一位棋手同時面對多位棋手進行多盤對局,也稱一人多面賽或車輪賽;


11.1.3 兩位異地棋手通過信件來往互寄每步著法進行的對局;


11.1.4 蒙目賽,即一方不看棋盤也不作對局記錄,只將著法口述給對方,而另一方在棋盤上走子後,由裁判或他本人報給對方進行的對局;


11.1.5 蒙目多面賽,也稱蒙目車輪賽,即一方不看棋盤也不作對局記錄,同時面對多名有棋盤的對手進行的對局;


11.1.6 正常人與盲人棋手之間(或兩位盲人棋手之間)進行的對局,盲人通過觸摸棋盤上突起的棋子來走棋;


11.1.7 對局開始時,兩位棋手擁有不同數量的子力,強方讓給弱方一子或更多子力,以縮小雙方水平的差距。


11.2 上述這些不同的比賽形式,除了第11.1.1條提到的對局形式以外,其它形式的比賽都有相應具體的比賽規則和規定。


11.3 第11.1.3 到11.1.5 條規則提到的比賽形式中,棋盤都應放置在兩位棋手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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