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工配图、配字、插画、编辑指引大全

企业美工在接到公司交代的任务时,往往需要在短时间内,交出自己的“作品”。

这种行业既包括网络编辑,也包括微信、微博、公众号运营人员,一些运营或编辑往往为了图“省事”,将网络中的一些图片直接拿来使用,殊不知从网络中搜集到的图片可能引起后续版权案件,那么今日和大家介绍下,使用图片的有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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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素材主要包括:小品、影视作品经典场景、台词、歌词、广告词、知名人物、名人名言、知名道具、动漫、影视明星。

2、注意以上均是素材,在使用时,应该注意哪些是可以直接用的,哪些是不能直接用的,今天重点讨论为不能直接用的需要怎样修改,才不会构成侵权。

3、著作权是指作品的表达,思想不属于作品,不受著作权保护。所以企业美工在使用每一种“思想”,这种思想本身不构成表达方式,则不构成抄袭。例如使用“穿越”、“宫斗”等都属于思想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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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著作权有50年的保护期限,所以凡是超过50年以后的作品,都可以使用。但注意一些著作权被注册为商标,而商标不受著作权50年的限制,所以例如“米老鼠”、“唐老鸭”虽然美术作品超过50年,但受商标保护,仍然不能使用。而对于超过50年的文字作品、图片作品(注意没有注册为商标)、舞蹈、漫画均可进行免费使用,但要注明原作者,切不能歪曲原作品形象,破坏作品完整权。

5、著作权所保护的文字是具有完整完整意思表示的作品,像广告语这种内容,往往不具有完整的意思表示,例如益达的“笑出强大”、高露洁的“让牙齿更洁净”等广告语,不享有著作权,可以直接使用。

6、小品、影视作品,涉及肖像权内容,不能直接使用小品、影视作品的形象,包括明星形象也是不允许的,明星或者演员可以直接主张肖像权侵权,即使使用漫画版或Q版也是不行的,只要构成实质性近似,就会构成侵权。但使用某些小品、影视作品特定形象或道具是可以的,例如《漫威》的“无敌手套”、《葫芦娃》里的“七个葫芦”,这些不具有独创性的物品,可以直接使用。

7、台词、歌词一般不构成侵权,由于传达的内容有限,无法完整的表达整个意思表示,仅仅用一句、两句而非大规模照搬使用,不会构成侵权。

8、名人名言等内容也不会构成侵权,但在使用时需要注意署名问题。即某某人曾经说过,由于名人名言本身属于公有领域的传播,这些名人本身希望自己的内容能够得到更为广泛的传播,所以不会起诉侵权,否则也不会有名人名言了,大家都不敢使用,也不会成为“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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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动漫、影视明星等内容的使用,可以进行一定的改编而合理使用,不能直接使用,却可以合理借鉴,判断是否构成侵权的标准即为是否属于实质性相似。如果改编后的动漫或影视明星,会让人产生与某动漫、影视明星产生联想,但该联想仅是联想,与动漫或明星本身具有实质性差别,且可以做出其他解释,如说明被改编作品的其他寓意,通常不构成侵权。

以上即是对于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请各位在使用时多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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