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之火,不必燎原

美国人卡尔·罗杰斯说:“我发现当我不把自己看成教师的时候,我的课堂就真正成为一个激动人心的学习场所。”在踢翻了火盆还要盖上雪的当下,教师只有将自己当成真正的“点火者”,才能看到更多的光明和希望。点火”,有时会受到道德、伦理的约束。如果一个学生长于描写隐秘的私人情感,而你不顾他情愿与否,便拿他的文章供同学欣赏,这就是“蓄意伤人”。教师眼中要有学生,自己认为有趣,便想当然地认为学生一定会感兴趣,于是便“点火”,这是“玩火”,结果可能是“自焚”,甚至“焚他”。教学中,我们见得最多的是不明就里者和不得要领者,他们“一边煽风,一边放火”,甚至“一面泼油,一面放火”,忙得不亦乐乎。这些行为是“纵火”,结果常常是满目疮痍、寸草不生。


教育之火,不必燎原


杰罗姆·布鲁纳说:“我们教一门科目,并不是希望学生成为该科目的一个小型图书馆,而是要他们参与获得知识的过程。

”“点火”,必须适时。课堂教学面对的是全体学生,是课程框架下的教学,最常见的“点火”便是靠船下篙、因文布点了。譬如,苏教版高中语文教材中杨绛的《老王》一文,课程目标是“领悟底层人性的光辉”。学生初中时已学过这篇文章,教师怎样才能更好地启发学生进入文本内部?


教育之火,不必燎原


点火”,必须得法。“点火”,要贴近“火种”,靠近学生。如果离着十万八千丈,即便你引燃一座火山,也无法点燃学生心中的火焰。“点火”,要拿捏火把的大小,火头过小无法引火,过大反而会灼伤学生。“点火”,要懂得及时后撤,当学生的火焰燃烧起来时,我们没有必要继续挥舞火把,成为可笑的“舞伴”。


教育之火,不必燎原


“点火”,必须自然。教学不是一道道工序,而是一环环艺术,不能做到自然、贴切便难有真实的教育。“点火”,不能端着架子、高高在上,必须放低姿态,和学生“共谋”。“点火”,应当点到为止,不必添油加“蜡”,更不必将自己放进去营造“熊熊”“烈烈”的假象。“点火”,要着眼于未来,不必急于“燎原”。


教育之火,不必燎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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