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編制改革成定局:“金”飯碗不再,只有“金”能力

事業單位改革一直是社會關注的話題,不僅是身在事業單位的員工關注,其實關於“雙軌制”的問題,其它性質的單位以及企業員工也一直關注。

近期,新聞中關於事業單位編制改革的消息越來越多,似乎為大家明確勾勒出了一個結論:2020年也就是今年,事業單位編制改革工作將全部落實完成。

事業編制改革成定局:“金”飯碗不再,只有“金”能力

事業單位改革最大的變化就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全部改製為企業單位。

以前捧著“鐵飯碗”的國營職員將變成合同制員工,員工工資直接和公司效益掛鉤。

相信不少人對於“事業單位”這個概念還不是特別瞭解,那麼小編先為大家介紹一下,什麼事業單位,以及事業單位的由來。

事業單位,英文是Public Institution,是指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

事業單位一般是國家設置的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但不屬於政府機構,與公務員是不同的。根據國家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精神,事業單位不再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而分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1] ,還新興了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事業單位和社會資本舉辦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的明顯特徵為中心、會、所、站、隊、院、社、臺、宮、館等字詞結尾,例如會計核算中心、衛生監督所、司法所、銀保監會 [2] 、質監站、安全生產監察大隊等。事業單位分為參公事業單位以及一般事業單位。參公事業單位是指人員使用事業編制,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參公改革之後的事業單位在省公務員招考中招考,普通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招聘中招考。

那麼除了事業單位,我國目前的工作崗位還有哪些性質呢?

先說公務員,公務員就是老一輩人講的幹部,後來改叫公務員了。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是國家法律的執行者,國家機器的組成者;所謂“公務員編制”的正規名字其實應該是指“行政編制”;就是大家口中所謂的“吃皇糧的”。

再來說說企業編制,所謂企業編制,應該是在事業或者行政單位,但實際上是屬於體制外的人員。就是俗話說的編外人員。或者說是事業編制中自負盈虧的那一類。 現在的國有私營企業的員工,廣義上也可以算是企業編制。但一般都不這麼說。所以以下討論的都是狹義的”企業編制“。不過也聽說有的地方也有所謂的”企業編制“,說是裁員不會被先裁掉。

區別就在於經費來源不一樣 ;待遇、地位不一樣;職能職責不同

說了這些,下邊就具體以一個崗位跟大家介紹一下事業單位崗位的改革,目前,大家對於事業單位的認知,很多都是跟銀行有關,銀行屬於什麼崗位呢?

銀行中有的是屬於事業單位,也有的屬於企業單位,具體分類情況如下:

1.屬於事業單位的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等。

2.屬於企業單位的銀行:

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農業銀行和交通銀行等股份制商業銀行。以及各地方建立的城市銀行、村鎮銀行、農商銀行等。

銀保監會副主席周亮3日在國新辦發佈會表示,為推動中小銀行走上高質量發展的道路。將繼續堅持和深化對中小銀行的改革。一些銀行本來歷史上就積累了一些公司治理不完善、不到位等問題,在面臨疫情和經濟下行的壓力下,狀況尤為突出。

對於這樣的機構,銀保監會將堅持市場化法治化的原則,結合實際情況,一行一策,比如直接注資、同業收購、合併、設立處置基金、設立過橋銀行、引進新的投資等多種方式組合以加快其改革重組。對實施過程中將會產生的風險,做好各種預案,堅決避免金融風險的發生。周亮表示“我們有信心、有底數,不會出現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

因此,未來的金飯碗會越來越少,相比之下,個人不斷努力學習,形成獨特的個人競爭力,才是保住飯碗,並且在職業上不斷突破的根本競爭力。

面對事改企的已定局面,事業編制的你做好準備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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