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票来了!济南章丘区出台两大安置新政,用房票可购买商品房!

4月2日上午,章丘政务媒体见面会召开,聚焦安置政策多样化,发布《章丘区统筹房屋安置政策实施细则》和《章丘区市场化房屋安置政策实施细则》。区旧城(村)改造指挥部负责人、区财政局、区住建局、明水街道、双山街道、枣园街道、刁镇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对记者提问进行了解答。

济南章丘区市场房屋安置政策实施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完善征收拆迁安置政策体系,满足群众多样化居住需求,根据国家、省、市棚改旧改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章丘区城市核心区内(集体土地)旧城(村)改造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章丘区城市规划区内核心区外(集体土地上)旧城(村)改造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制定市场化房屋安置政策实施细则如下:

一、适用范围

章丘区范围内,目前尚未完成安置房规划设计的,未实际形成全面开工的以及拟新实施的旧城(村)改造、征收拆迁项目,适用本政策。

(一)已完成拆迁,目前尚未完成安置房规划设计的枣园三田、马芦村旧村改造项目,曹范龙埠村、富家村、大有村旧村改造项目,文祖西田广村拆迁项目。

(二)未实际形成全面开工的明水绣水村旧村改造项目,明水廉坡砚池(山阳)旧村改造项目,原钢联周边拆迁项目。

(三)正在实施的刁镇水南、水北(部分)村旧村改造等项目,2020年计划实施的铁道北路农贸市场周边旧村改造项目。

(四)后续新实施的旧城(村)改造、征收拆迁项目。

后续新实施的“增减挂钩”项目,可参照本政策自行组织实施。

二、安置原则

按照“群众自愿、多样选择”的原则,上述范围内的拆迁群众可自主选择市场化房屋安置政策。即按照应安置面积,评估市场价值,扣除拆迁群众应承担的回购费用后,以房票形式出具给拆迁群众,由拆迁群众自行购买全区范围内参与房票结算的新建商品房。

三、市场化房屋测算方式

(一)规划区内核心区外集体土地上。按照核定的人口(含成本价回购面积),人均40平方米的标准内,由拆迁群众选定参与市场化房屋安置面积,统筹原安置区区位、土地协议出让成本等因素,评估选定面积的价值(可含车位、配套房),扣减回购价值(包括1100元/平方米购买部分、1800元/平方米购买部分、车位3万元/个、车库1600元/平方米、配套房700元/平方米),确定房票价值。

(二)核心区内集体土地上。按照宅基地一对一应置换的安置面积范围内,由拆迁群众选定参与市场化房屋安置面积,统筹原安置区区位、土地协议出让成本等因素,评估选定面积的价值(可含车位、配套房),扣减回购价值(包括车位3万元/个、车库1600元/平方米、配套房700元/平方米),确定房票价值。

(三)本政策中配套房面积均按照8平方米测算;车库面积均按照18平方米测算;核心区内地上容积率按照1.8、地下按照1.0测算;核心区外地上容积率按照1.5测算。

四、市场化安置房源确定

(一)企业报名。按照“公开报名、择优选择”的原则,区住建局负责发布通知,发动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名。

(二)资格审查。区住建局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参与,按照行业管理规定确定首批有实力、信誉好、房源充足且片区相对集中,房屋配套设施完善且手续完备、物业费较低或可减免的商品房项目参与市场化房屋安置,并将审核后的首批名单报指挥部,在全区范围内公示。

后续再有商品房项目参与市场化房屋安置的,经审查符合条件后,随时向社会公布。

(三)项目授权。由区住建局负责,制作“市场化房屋安置授权项目”牌匾,在各项目售楼处醒目位置悬挂。

(四)房源要求。参与市场化房屋安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供现房或已办理预售许可且一年内可以交付的期房。所有参与市场化房屋安置的楼盘及价格信息,须在醒目位置公示,供拆迁群众自主选择。

五、实施办法

(一)区旧城(村)改造指挥部牵头负责市场化房屋安置政策落实工作,各相关镇街、部门按照工作职责抓好落实。

(二)试点先行。将枣园三田、马芦村旧村改造项目作为试点。

1、发布通告。由区旧城(村)改造指挥部在相关媒体上发布通告,明确试点范围、实施步骤、房源信息等相关内容。

2、下发通知。枣园街道负责,逐户下发书面通知(模板附后),做好政策宣传、群众发动等工作,明确报名时间、地点,并安排专人接收群众报名。

3、报名登记。由枣园街道负责登记拆迁群众选择市场化房屋安置的户型、面积等,并由当事人签字认可。市场化房屋安置面积一经确定,不再更改。

4、变更协议。枣园街道负责,根据集体土地拆迁政策、评估价格、拆迁群众选房情况,计算房票价值。同时签订市场化房屋安置变更协议(模板附后),发放房票。

拆迁群众选择市场化房屋安置面积部分:

(1)购买现房的,自签订拆迁(变更)协议之日起,计发3个月的临时周转补助费;

(2)购买期房的,自签订拆迁(变更)协议之日起,计发周转房租费,周转房租费时限为至购房合同交房时间(最长9个月)。在此基础上,另计发3个月的临时周转补助费。

5、房票结算。拆迁群众持房票、变更协议、身份证等材料,自主选择商品房项目,与开发企业签订买卖合同,自行支付购房差价。开发企业凭房票、购房合同等材料与区旧城(村)改造指挥部指定的单位结算房票。

拆迁群众购买的商品房价值低于房票总价值的,剩余部分可以兑付现金,但兑付比例不得超过房票总价值的20%。

(三)全面实施。总结试点经验,完善实施细则,在全区集体土地范围内全面实施市场化房屋安置政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有序推进市场化房屋安置工作,区旧城(村)改造指挥部成立由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审计局、公安分局、信访局、税务局、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控股集团等部门及相关街道为成员的市场化房屋安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市场化房屋安置工作。

(二)明确职责要求。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制作房票,并设置防违标记。区住建局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票安置销售行为的监管,区财政负责市场化房屋安置资金的监管,区发改局负责价格行为的监管,区审计部门负责做好资金审计,相关镇街负责市场化房屋安置工作的具体实施。区自然资源局、发改局、审计局、公安分局、信访局、税务局、控股集团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协同相关部门及镇街平稳有序推进市场化房屋安置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部门、相关镇街、开发企业要严格执行政策。对弄虚作假套取资金,或者擅自突破政策标准,造成重大影响的,区纪监委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造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济南市章丘区旧城(村)改造指挥部

202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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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市场化房屋安置政策?

房票具体怎么计算?

房票是否可以转让?

市场化房屋安置政策明白纸如下!

1、什么是市场化房屋安置政策?根据“群众自愿、多样选择”的原则,按照应安置面积,评估市场价值,扣除拆迁群众应承担的回购费用后,以房票形式出具给拆迁群众,由拆迁群众自行购买全区范围内参与房票结算的新建商品房。

2、那些地区适用市场化房屋安置政策?章丘区范围内,目前尚未完成安置房规划设计的,未实际形成全面开工的以及拟新实施的旧城(村)改造、征收拆迁项目,适用本政策。(一)已完成拆迁,目前尚未完成安置房规划设计的枣园三田、马芦村旧村改造项目,曹范龙埠村、富家村、大有村旧村改造项目,文祖西田广村拆迁项目。(二)未实际形成全面开工的明水绣水村旧村改造项目,明水廉坡砚池(山阳)旧村改造项目,原钢联周边拆迁项目。(三)正在实施的刁镇水南、水北(部分)村旧村改造等项目,2020年计划实施的铁道北路农贸市场周边旧村改造项目。(四)后续新实施的旧城(村)改造、征收拆迁项目。后续新实施的“增减挂钩”项目,可参照本政策自行组织实施。

3、什么时候开始实行该政策?该政策已经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拟在枣园三田马芦村进行试点。经过经验总结和细则完善后,在全区具备市场化房屋安置条件的项目范围内全面铺开。

4、房票的价值如何确定?(一)规划区内核心区外集体土地上。按照核定的人口(含成本价回购面积),人均40平方米的标准内,由拆迁群众选定参与市场化房屋安置面积,统筹原安置区区位、土地协议出让成本等因素,参照同区位类似普通商品房价格,评估选定面积的价值(可含车位、配套房),扣减回购价值(包括1100元/平方米购买部分、1800元/平方米购买部分、车位3万元/个、车库1600元/平方米、配套房700元/平方米),确定房票价值。(二)核心区内集体土地上。按照宅基地一对一应置换的安置面积范围内,由拆迁群众选定参与市场化房屋安置面积,统筹原安置区区位、土地协议出让成本等因素,参照同区位类似普通商品房价格,评估选定面积的价值(可含车位、配套房),扣减回购价值(包括车位3万元/个、车库1600元/平方米、配套房700元/平方米),确定房票价值。(三)本政策中配套房面积均按照8平方米测算,车库面积均按照18平方米测算。

5、都有哪些商品房项目可以使用房票?这些项目是现房吗?这些项目的品质如何?按照“公开报名、择优选择”的原则,经企业报名和资格审查,已经初步筛选出一批优质商品房项目供群众选择(具体名单附后)。在这些项目售楼处,均悬挂有“市场化房屋安置授权项目”牌匾。后续再有参与市场化房屋安置的商品房项目,经审查符合条件后,将随时向社会公布。这些项目配套设施较为完善,开发企业有实力、信誉好。并且,这些项目的房源均为现房或已办理预售许可且一年内可以交付的期房。

6、如何登记享受该政策?由街道负责,登记拆迁群众选择市场化房屋安置的户型、面积等。市场化房屋安置面积一经确定,不再更改。

7、怎样领取房票?根据集体土地拆迁政策、评估价格、拆迁群众选房情况,由街道负责计算房票价值。群众签订市场化房屋安置变更协议后,方可领取房票。

8、享受该政策后,周转房租费何时停发?

拆迁群众选择市场化房屋安置面积部分:购买现房的,自签订拆迁协议之日起,计发3个月的临时周转补助费;购买期房的,自签订拆迁协议之日起,计发周转房租费,周转房租费时限为至购房合同交房时间(最长9个月),在此基础上,另计发3个月的临时周转补助费。

9、房票如何使用?拆迁群众持房票、变更协议、身份证等材料,可自主选择市场化房屋安置授权项目购买商品房,差价由拆迁群众自行支付。

10、使用房票购房时,差价部分能否使用按揭贷款?鉴于开发商销售及按揭贷款均有相关政策规定,拆迁群众可向拟购房的开发企业咨询。

11、使用房票购房时,是否需要缴纳契税?拆迁群众持房票购房,属于商品房市场买卖行为,契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12、使用房票购房时,是否受限购政策限制?拆迁群众持房票购房,属于商品房市场买卖行为,需要遵守国家、省、市、区关于商品房买卖的各项规定。

13、房票是否可以转让、提现?房票只能用于拆迁群众(限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购房使用。拆迁群众购买的商品房价值低于房票总价值的,剩余部分可以兑付现金,但兑付比例不得超过房票总价值的20%。房票不得转让、赠与,房票涂改无效。

哪些房地产项目

适用市场化房屋安置政策呢?

房源明细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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