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自家地裡有棵樹是別人的,長了40年了,該怎麼辦?

張必波


你好,很高興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在農村,由於各種問題都源於歷史遺留問題,特別是一些偏遠的山區尤其明顯,土地承包,分戶到家這些都是七八十年代才開始的,所以很多問題在承包前就已經形成,我們家鄉就有很多類似你說的這種情況,不過我們那邊都已經形成共識,也可以說是老一輩開始就形成的--分戶承包土地後,該分包到的土地上明確有物品歸屬的,該物品規屬不變,特別指出承包地上的農作物、植樹等在當次收割後將歸屬新的承包人,舉個例子,就是你說的樹木,這棵樹是你栽種的,那麼這棵樹永久都是你的,前提是你沒有砍伐之前,一旦你砍伐了,就不是了,說明這棵樹你已經伐木了,當然你可以連根拔起都沒有人說你,只限你跟樹木砍伐時一起連根拔起,如果你沒有連根拔起,你只是砍伐了,那麼這個樹頭從此以後也都不是你的了,你不能說,我砍伐樹了,過幾年樹頭長出新的樹苗然後再長大,還是你的,這在我們那就不公認了,也沒有人會同意這個觀點的,所以說這個歷史遺留以及歷史留下的契約!希望對你有幫助!謝謝~


如風速


你這個事非常矛盾,矛盾在哪裡?你的地裡怎麼能有別人的樹?是別人栽到你的地裡的?如果是,這個你就找他理論,栽到你地裡的樹就是你的,不行打官司。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別人的樹栽到你的地頭上,這個樹後來紮根倒了你的地裡又長了這棵樹,這樣的話這棵樹還是你的。

我這麼說可能你理解不透,打個比方吧,你和你老婆結婚了,是合法夫妻,你和她睡在一張床上,她生了小孩就是你的,應該叫你爹,就算不是你的基因也得是你的孩子,你老婆就像現在的這塊地,地上物都是你的,誰也搶不去!


董青島供稿。


京漂追夢人


你說的情況我知道,這應該屬於歷史遺留問題。因為在當初包產到戶前先進行了樹木“分配”,但在後來包產到戶後又沒有對樹木的歸屬問題進行調整,從而才出現了自己的土地卻長著別人的樹的現象。

關於這個問題,如果沒有事前約定的話還真的不好解決。因為這種現象在我們這裡也存在,至今還沒有找到合適的解決方法。

倘若你讓人家刨樹,人家會說是生產隊分的,屬於歷史問題;倘若你不讓人家刨樹,這些越長越大的樹會嚴重影響大田裡的莊稼,從而給自己造成損失。

其實,你可以找對方協商一下,畢竟這些樹木已經長了40年了,也該成材了,請他們將樹木刨掉。如果真的協商不成,你可以找村委會幫助協商,如果對方通情達理的話,是能夠將問題解決掉的。

當然,你也有可能會遇到不通情達理的“主”,他們就是不刨樹,讓樹繼續生長下去。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你自己想辦法了。至於想什麼辦法,你自己感悟就行。

以前,我家地裡也長有別人家的樹,這棵樹當時有碗口粗細,樹冠很大,嚴重影響了我家田地裡的莊稼,當我找對方解決時,對方聲稱自家田裡也長有別人的樹,因此,不想將樹木刨掉。在這種情況下,我只好將田地棄種,就任由雜草叢生吧!不過,在有一年冬天的時候,有一群小孩子去我田地裡玩耍,竟不小心將滿地的荒草點燃了。誰知這群小孩子的一把火不但燒光了荒草,而且,將別人家的樹也給燒死了。於是,別人家只好將枯樹刨掉,當柴火賣了。後來,這一家非常後悔,如果在樹木沒有燒死前將樹木刨掉的話,至少能賣100多元,而現在當柴火賣了也僅僅能賣20多元。因此,他們後悔沒有聽從我的提議。

當然,我並不是慫恿你也向我學習。這一點兒你需要明白。

好啦!就說這麼多吧!總而言之,你得自己想一個辦法去解決問題,否則,誰也幫不了你。如果你善於開動腦筋,你說的問題其實就不是問題。


老胡說三農


你好!

農村自家地應該是:責任田責任地。

土地歸集體所有,分配到每個農戶種植作物。

1、如果是分配到你家之前別人種植的樹木,應該屬於歷史遺留問題,建議找村部領導協商分配。

2、如果是責任地分配到你家之後,別家栽種的樹木,徵求過你同意,按當時協議(包括口頭協議)分配;沒徵求你同意,強制栽種在你的責任地裡,應該為你所有。

3、農村的很多事有地方特色,約定成俗,建議按習俗辦理。法律是底線是萬不得已的保障。最好先協商,協商不成找村組領導調解,萬不得已才訴諸法律程序。

在農村生活長了,一點見解,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和睦為大,祝你好心情!


武漢十毛


這個問題很普遍,地是你承包的樹是別人家栽的,你幹嘛不早解決呢,幼苗都長成材了,長了四十年的大樹如果是廣玉蘭香樟櫸樹之類,它的樹冠起碼佔了一分地,如果對方不願意把樹讓給你,讓他承擔佔地損失,每分地每年100元剩40年,協商不成上法庭。


綠葉84258622


今年是2020年,往前推40年是1980年,不知道你們那裡是哪一個年分的地,我們這裡是1982年第一次分地,是按勞力分的,到了1984年才按人口分的地。如果和我們這裡差不多的話,也就是說在你分到這塊地的時候,就已經有這棵樹了。

這就屬於歷史遺留問題,按我們這裡的辦法,像這棵樹在分地的時候就要明確所有權,要麼他刨掉,要麼作價歸你,你把錢給他。再不然當時兩家有個約定,這棵樹以後怎麼處理。像這樣40年了還沒處理的情況不多見。

按道理講,如果當時沒有約定,現在這棵樹應該歸你,因為這塊地你已經經營了40年了,那家人應該算是放棄了,他也應該明白,哪裡有自己的樹在別人的地裡長40年的道理。

你可以兩家協商一下,能解決了更好,協商不成,可以通過村裡根據當時分地時的情況進行調解,再調解不成,就要通過法律來解決了。


我從山中來570328


自己家的的地裡怎麼可能長著別人的樹呢?

土地承擔製出臺後如果土地是你合法承包或者是分產到戶的自有土地,那麼除去土地所有權是歸國家所有外,土地上種出的東西,長出來的東西是歸承包人所有,所以我是不太能理解你們自己家的地裡怎麼會有別人家的樹,土地原有分配是你們自己的那樹就是你們自己的,如果是土地交換,事先約定好的這顆樹的所有權那麼可以理解了,真因為樹的生長影響到了你地裡面的莊家的生長,那麼可以協商處理,一棵樹而已,一般都不至於太為難,好好協商還是能處理的。



泥路前方


應問40年後的今天樹的權限歸誰?


風霜雨雪360


我不知道您說的這棵樹是什麼品種,和對您鄰居有沒有其他的作用,有的人祖上會種個風水樹,

而且如果是昂貴的品種的話,那就更建議還是和所有人好好協商一下。

但具體您現在

希望這棵樹是自己買下來?改成自己擁有?

還是想移栽到別處?

還是想挖掉出售呢?

如果所有權也就是物權明確的話,後面去法院了,產生法律糾紛依然是判給著物主的。

大家鄰里鄰居的,都是同一個村的,沒必要為一棵樹鬧得急赤白臉的,您說呢?




小仙肉de露臺花園


如果有證明表明確係別人栽種和管理的,樹木歸他所有,不過由於侵佔了你的責任田,需要給你補償;如果沒有證據的,則樹木歸你所有” 即使是他栽種的(當然前提是他提出了證據,這個證據要有人證,物證,人證不能是他家的熟人。),他也只有一個栽種的功勞,你家可以以有管理權和他侵佔你們土地所有權來,要他培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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