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些人要偷別人的快遞

上午某乎上刷到一篇推送,《為什麼有些人要偷別人的快遞》。按我以往習慣就順手一劃,恰巧昨天上門衛拿前天寄到的一個快遞,結果說快遞已經被人拿走了???

回到某乎關於這個問題的一篇熱門的回答,經過概述一下就是:答主養了只螳螂,口糧是蟑螂。答主買了200只蟑螂,人不在家,就把快遞暫寄門衛。


為什麼有些人要偷別人的快遞


門衛偷藏了快遞,回家拆快遞被蟑螂嚇得心臟病發住進ICU。人家兒子來電話說要討說法,認為答主這是故意害人,要求賠償醫藥費。第二天門衛兒子找上門發生了衝突,答主把人打傷了送醫院了,中間過程涉及物業、街道居委、報警等等,具體過程就不贅述了,我把原地址附在後面,有興趣的可以去看下。


為什麼有些人要偷別人的快遞


結果是,門衛出院就被解僱了,兒子因為鎖骨骨裂當時還在住院。答主賠償了打傷門衛兒子產生的醫療費用,答主向門衛兒子索賠了蟑螂加郵寄的費用25元,而螳螂也餓死了。


門衛這家人也是迷之操作,偷藏人家包裹不說,被嚇到住院還要向人家索賠?而且


看到這事兒我想起了去年類似於此一個比較火的事情:果農種的西瓜被偷了,瓜農追上前拽倒了偷瓜女子。女子摔倒傷了膝蓋,結果警方協調要求瓜農賠償小偷300元。雖然最後在媒體報道下,女子退還了300元,但這也讓我們看到目前法律中還是有很多缺陷是需要逐步完善的。


為什麼有些人要偷別人的快遞


個人快遞本質上與自己家種的西瓜沒有任何區別,都是私人財產。自古有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小偷小拿的人在意識上還是沒有把這些物品當成別人的私人財產看待,認為金額較小所以不以為然。雖然我國在法律上把類似於偷拿快遞、盜竊公私財務的行為均列入盜竊罪,但由於被盜物品一般涉案金額不超過1000元無法立案,所以很多人也只能自認倒黴。

很多東西買了都是專門用途的,別人拿了也沒用。最關鍵的還是這這些人思想上的不重視。針對這種小偷小拿的現象,個人認為應該出臺相關制度,可以將涉及人員的不良行為統一上網,納入徵信體系。雖然無法從根源上杜絕這個情況,但是我認為也可以起到一定震懾的作用。


針對這些偷拿快遞的情況,你們怎麼看,歡迎留言討論。


知乎鏈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65160893/answer/773725883?utm_source=wechat_session&utm_medium=social&utm_oi=1221602184091287552

偷瓜新聞,網易新聞鏈接:http://news.163.com/19/0803/07/ELL0L7240001899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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