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全面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的通告

關於進一步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全面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的通告

關於進一步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全面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的通告

關於進一步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全面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的通告

當前“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為統 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根據省市工作要求和當前疫情 防控形勢,經縣委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 揮部)研究決定,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格落實境外來(返)高人員信息申報制度。境外來(返) 高人員一律施行集中隔離 14天政策,境外來(返)高人員本人、

親屬或接待單位要於抵達前 3 天向所在村(社區)申報人員姓名、護照號碼、抵達時間、交通方式、健康狀況和聯繫方式等信息。對謊報、漏報、遲報旅行史、居住史和健康狀況等信息,拒不配合集中隔離和健康檢測,給疫情防控帶來嚴重危害的,將依法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嚴格規範湖北來(返)高人員服務。為持續鞏固全縣疫情防控向好態勢,幫助廣大湖北來(返)高人員儘快恢復正常工作生活,根據省、市指揮部要求,在縣人民醫院北院區設立了集中服務點(聯繫電話:0635-2963206、15063586168)。湖北來(返)高人員到高後,要第一時間到集中服務點進行健康登記和檢測。集中服務點提供餐飲和休息服務。湖北來(返)高人員本人、親屬或用人單位要於抵達前 3 天向所在村(社區)申報人員姓名、抵達時間、交通方式、健康狀況和聯繫方式等信息。

三、強化信息摸排登記工作。各鎮(街道)、縣直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或行業主管責任,深入組織好轄內或行業內境外來(返)高人員、湖北來(返)高人員的信息摸排登記工作。各村(居民小區)要落實憑健康通行碼出入制度,發現 境外來(返)高人員、湖北來(返)高人員要第一時間登記上報所在鎮(街道),並提醒湖北來(返)高人員立即到集中服務點進行健康登記和檢測。

四、簡化健康通行碼查驗流程。對持有健康通行碼綠碼的省內消費者、出行人,實行無障礙消費、無障礙通行。對來自低風險省份、持有全國防疫信息碼或外省健康通行碼綠碼的來(返)高人員,一律放行,不得設置通行附加條件,不採取集中或居家隔離措施,外省人員來高後須將外省健康通行碼轉碼(申領)為全國防疫信息碼或山東省健康通行碼;非低風險省份來(返)高人員仍按原規定執行。對境外來(返)高人員、無症狀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觸者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落實管控措施。

五、嚴格落實防控主體責任。各類復工復業場所(單位)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不得聘用、使用未取得健康通行碼的人員。加強員工健康管理和健康監測,工作人員按規定佩戴口罩, 堅持每天兩次測量體溫。要認真做好環境清潔、消毒、通風,確保各類場所安全有序開放。堅持查驗進出人員健康通行碼和測量體溫,對無健康通行碼或拒絕佩戴口罩等人員,進行勸阻。對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暫緩營業。

六、倡導良好的衛生習慣。倡導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勤洗手、勤通風、勤消毒。科學佩戴口罩,有發燒症狀及時到發熱門診就醫,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防病能力,疫情期間減少人員聚集。清明節期間要文明祭祀,暫停群體性祭掃活動,倡導採用網絡祭掃等綠色祭祀方式緬懷逝者。

廣大人民群眾若發現可能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的境外來(返)高人員或湖北來(返)高人員,請及時撥打舉報電話(0635-3951345) 進行舉報。

本通告未涉及的其他事項,仍按照原有關要求執行。


縣委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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