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首邀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 兑现人民检察人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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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


4月2日,融水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我院已办结的捕后不诉、不起诉等重点案件进行质量评查。


融水:首邀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 兑现人民检察人民监督


在案件评查中,该院介绍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相关情况,受邀人民监督员从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理程序、文书制作、案件处理结果以及社会效果等方面开展评查,并逐一发表了监督意见。参与评查的人民监督员认为融水县检察院近期作出捕后不诉、不起诉的案件在程序上是依法进行的,处理决定是合法的,同意这些案件的处理决定。同时也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与不足提出了中肯的建议。


融水:首邀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 兑现人民检察人民监督


融水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是为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强化外部监督,人民监督员从检察体系之外审视检察工作,角度更客观,更有助于促进检察机关提升办案质量。今后,我院将继续以落实人民监督员工作为重点,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并保证将人民监督员提出的建议采纳好、转化好、落实好,不断提高司法办案透明度,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融水:首邀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 兑现人民检察人民监督


审核:栗鹏飞

文字:余露

校对:唐惠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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