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最關鍵的一年,國家對殘疾人都有這些安排

國家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日新月異,2018至2020年,是國家實現殘疾人小康的最後階段,很多政策將會在未來兩年內逐步變成現實。

除了國家對各行各業的規劃之外,對殘疾人事業的發展也做出了詳細的計劃,你知道國務院是怎樣規劃的嗎?2020年,殘疾人有望享受哪些福利政策?

今天來分享《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的意見》。

《意見》背景


 

殘疾人是一個特殊困難群體,需要格外關心、格外關注。

目前我國8500萬殘疾人中,還有1230萬農村殘疾人尚未脫貧,260萬城鎮殘疾人生活十分困難,城鄉殘疾人家庭人均收入與社會平均水平差距還比較大。

沒有殘疾人的小康,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全面小康。

主要目標


 

到2020年,殘疾人權益保障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善,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殘疾人社會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明顯提高,幫助殘疾人共享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殘疾人社會救助


 

對符合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殘疾人家庭應保盡保,靠家庭供養的成年重度殘疾人單獨立戶的,按規定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

對納入特困人員供養範圍的殘疾人,逐步改善供養條件。

對納入城鄉醫療救助範圍的殘疾人,逐步提高救助標準和封頂線。

精神障礙患者通過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醫療費用後仍有困難,或者不能通過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醫療費用的,應當優先給予醫療救助。

社會救助經辦機構對於殘疾人申請社會救助的,應當及時受理並提供相應便利條件。

殘疾人福利補貼


 

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制度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補貼標準要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和殘疾人基本需求相適應,與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相銜接。

落實低收入殘疾人家庭生活用電、水、氣、暖等費用優惠和補貼政策。

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落實貧困和重度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繳費資助政策,有條件的地方要擴大資助範圍、提高資助標準,幫助城鄉殘疾人普遍按規定加入基本醫療保險和基本養老保險。


逐步擴大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的醫療康復項目。


完善重度殘疾人醫療報銷制度,做好重度殘疾人就醫費用結算服務。

基本住房


將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殘疾人家庭納入城鎮基本住房保障制度。

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城鎮殘疾人家庭優先提供公共租賃住房或發放住房租賃補貼。

各地在實施農村危房改造時,同等條件下要優先安排經濟困難的殘疾人家庭。

按照農村危房改造的政策要求,採取制定實施分類補助標準等措施,對無力自籌資金的殘疾人家庭等給予傾斜照顧。

到2020年完成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務。

殘疾人就業


殘疾人創辦的小微企業和社會組織優先享受國家扶持政策,對其優惠提供孵化服務。

對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殘疾人,按規定給予稅費減免和社會保險補貼,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幫助安排經營場所、提供啟動資金支持。

政府開發的公益性崗位優先安排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殘疾人。

對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機構的設施設備、無障礙改造等給予扶持,吸納更多精神、智力和重度肢體殘疾人輔助性就業。

探索殘疾人駕駛符合國家標準的小型汽車在符合駕駛和運營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提供城鄉社區與地鐵站及公交站點間的短距離運輸服務。

各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免費向殘疾人提供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就業服務,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殘疾人提供就業援助。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對殘疾人自主參加的職業培訓可以按規定予以補貼。

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嚴肅查處強迫殘疾人勞動、不依法與殘疾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等違法行為,依法糾正用人單位招用人員時歧視殘疾人行為,切實維護殘疾人勞動保障權益。

康復輔具


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逐步實現0-6歲視力、聽力、言語、智力、肢體殘疾兒童和孤獨症兒童免費得到手術、輔助器具配置和康復訓練等服務。

實施重點康復項目,為城鄉貧困殘疾人、重度殘疾人提供基本康復服務,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對基本型輔助器具配置給予補貼。

建立醫療機構與殘疾人專業康復機構雙向轉診制度,實現分層級醫療、分階段康復。

依託專業康復機構指導社區和家庭為殘疾人實施康復訓練,將殘疾人社區醫療康復納入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考核內容。

無障礙和服務設施


逐步推進農村地區無障礙環境建設。

有條件的地方要對貧困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給予補貼。

完善信息無障礙標準體系,逐步推進政務信息以無障礙方式發佈、影像製品加配字幕,鼓勵食品藥品添加無障礙識別標識。

鼓勵電視臺開辦手語欄目,主要新聞欄目加配手語解說和字幕。

研究制定聾人、盲人特定信息消費支持政策。

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和公園等公共場所對殘疾人免費或優惠開放,鼓勵公共圖書館設立盲人閱覽室,配備盲文圖書、有聲讀物和閱聽設備。

各地對殘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便利和優惠。

來源:《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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