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和股東的區別「甘肅平涼律師」

股東和合夥人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第一、承擔的責任形式不同

  合夥制企業中,每一個合夥人都對合夥企業的全部外債承擔連帶、無限責任;

  而股東(入股人)只需要承擔有限責任。

  第二、法律適用的不同

  合夥適用“合夥企業法”,而股東適用“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即獨立法人單位的投資人(股東名冊置備於公司,進行工商登記)。

  第三、出資不同

  合夥按照協議的約定承擔資金,入股按照出資比例承擔資金。

  第四、加入與退出的規定不同

  合夥制企業是根據合夥人之間的協議建立的,合夥人退出或新合夥人加入時,必須取得全體合夥人的同意,並重新簽定協議。

  而股份制企業的股東不能退股,但可以將自己的股份轉讓給其他人。

  第五、利潤分配方式不同

  合夥制企業中,合夥人按契約進行分配,契約由合夥人在成立合夥組織前協商訂立,可以平均分配利潤,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利潤;

  而股份制企業的利潤分配嚴格按照股權進行,股權越多,分配利潤越多。

  第六、競業的限制不同

  對於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是絕對禁止,合夥人協議也不得排除。對於股東,公司章程可以載明,股東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公司相競爭的業務。如果公司章程沒有規定,則股東是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企業相競爭的業務。股東的競業限制是相對禁止。

  第七、行使經營管理權不同

  合夥人中,有限合夥人不參與合夥企業的管理,普通合夥人可以作為合夥企業的執行人,普通合夥人也可以委託一名或幾名普通合夥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股東,是通過公司治理,來實現經營管理權。參加股東會(大會),選舉董事會或執行董事,成立監事會。

  未上市公司股東想撤股一般有三種方法:1公司內部協商轉讓股份;2經董事會50%的人同意,將股份轉讓給外部;3公司達到一定條件,起訴公司,要求收購。


合夥和股東的區別「甘肅平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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