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法院:鄰里糾紛鬧三年 執行和解一朝消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鄰里互相謙讓才能和睦共處,更能讓彼此的生活更加融洽。相反,鄰里若因一些瑣碎的糾紛而爭強鬥氣,就給自己的生活帶來麻煩和不愉快,甚至激化矛盾。

近日,商洛市柞水法院執行局就辦理了一起因鄰里建房而引發的矛盾糾紛。家住柞水縣乾佑街道辦的張興與王林、王民兄弟兩家相鄰而居,王林、王民兄弟在兩家之間建有一座護壩。張興在原址上準備拆舊建新時,王林、王民兄弟以張興建房超出範圍、損壞護壩為由多次阻擋張興建房施工。三年來一直爭執不休,經村、鎮及公安機關多次調解未果,張興一直租房居住。為排除妨礙,張興於2019年6月訴至柞水縣人民法院,後經兩審終審,張興終於贏得了官司。但在張興開工建房時,王林、王民兄弟仍百般阻擋,致施工不能進行。

3月27日,張興持生效的判決向柞水縣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排除妨礙,以正常施工建房。柞水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受理後,當日便將王林、王民兄弟傳喚至柞水法院執行局,經詢問得知,張興建房並未超出行政部門許可的範圍,更未侵佔王林、王民兄弟的土地範圍。執行法官遂對王林、王民兄弟製作筆錄,固定相關證據,又將張興通知到法院進行調解。調解過程中王林、王民兄弟提出張興建房導致其護壩開裂,存在安全隱患,要求執行法官到現場勘查,經到張興建房現場認真勘查後,發現張興建房嚴格按照判決書確定的距離放線,並未造成王林、王民兄弟房屋護壩實質損害。雙方在勘查筆錄上簽字確認後,執行法官向王林、王民兄弟闡明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法律後果,並耐心的進行勸導。下午五時許,王林、王民兄弟來到法院,承諾不再阻擋張興建房施工,雙方達成了和解。

至此,這起糾纏近三年的相鄰糾紛在執行法官的巧妙化解下畫上了句號。現張興已正常施工建房,並專程來到法院向執行法官表示感謝!(以上當事人均系化名)(蘭國華 霍國波 記者李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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