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驱逐对他们来说有恃无恐,必须国内刑拘,方能以立国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外籍人士违反我国防控管理规定,已经不是一个两个。北京跑步女不带口罩跑步,后面又接二连三,出现外籍人士不遵守我国防疫规定的事件。

仅仅驱逐对他们来说有恃无恐,必须国内刑拘,方能以立国威!

一个发生在青岛,在一个核酸检测点,外国人公然插队,让中国人出去,并且还把中国人的单据扔到了地上。这是何等的猖狂,无视中国法律法规,藐视中国人民。

一个发生在西安,:3月29日,一外籍男子在西安市进入大厦不带口罩被防疫人员拦下。他不但拒绝带口罩,还怒摔手机,辱骂防疫人员。

再一个就是,发生在广州的,外籍人士在强行走出隔离病房,并护士阻拦,推到殴打并咬伤护士面部的事件。图片显示,护士脸部明显红肿,左眼处有伤疤,脖子处也有多处伤痕。

仅仅驱逐对他们来说有恃无恐,必须国内刑拘,方能以立国威!

现在,中国正处于防止境外输入的关键事情,外籍入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国的防疫政策和安排,尊重防疫工作人员。

对此,我们应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一视同仁。驱离出境仅仅是方式之一,如果触犯了刑法,危害了公共安全和健康,有关部门必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追求刑事责任,而不能驱逐出境完事。

这才是一个成熟、自信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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