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陕西一顺风车司机以介绍女友为由诈骗17900元

判刑!陕西一顺风车司机以介绍女友为由诈骗17900元

一男子向搭乘自己顺风车的乘客介绍女友,又充当“女友”身份向乘客索要钱财,后被公安机关依法抓获。近日,陕西白水法院审理了该案,被告人杨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9年9月3日晚,被害人郭某通过其兄的手机在某顺风车群发布了自己准备搭载顺风车返回白水县林皋镇古槐村的消息及手机号码。

被告人杨某在顺风车群中看到消息后,于次日电话联系了郭某,双方商谈好车费,由被告人杨某驾驶自己陕E50***长安牌小轿车载郭某从西安返回白水县。途中闲聊时,杨某获悉郭某是单身,便称自己可以为其介绍女友。当晚,杨某向郭某分享了自己另外一个昵称为“害怕水的鱼”的微信名片,告诉郭某是介绍给其女友的微信号,郭某遂添加了该微信。

后被告人杨某通过“害怕水的鱼”微信号与被告人聊天,以回家需要路费、家人生病住院、家人需要做手术、家人去世办丧事为由分多次骗取郭某17900元,其中500元转入被告人杨某的微信账号,17400元转入被告人“害怕水的鱼”微信账号, 共计骗取被害人郭某17900元。

判刑!陕西一顺风车司机以介绍女友为由诈骗179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分多次骗取他人钱财179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惩处。被告人杨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能够主动退还全部赃款,并自愿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结合社区矫正机关评估意见,对其可宣告缓刑。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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