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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不開假證明被打,調解後要賠患者3000元!決定繞開醫院維權!

3月27日,對贛州市第五醫院的楊醫生來說是個不平常的日子,因為他被兩名患者打了!

據楊醫生介紹27日上午有兩名沒有掛號的患者要求其給他們開假疾病證明。開假證明?這絕對是不行的!是違反醫院規定的事情。

楊醫生便要求患者提供原先的報告單或者重新檢查後,再根據實際病情開具病歷證明!結果患者並不認可,拒絕重新檢查,於是雙方便發生了口角,最後升級為肢體衝突。結果楊醫生被打了之後,患者更是糾集家屬到醫院討要說法。

這是醫療糾紛還是滋事尋釁?楊醫生髮出了這樣的疑問!

在衝突發生後,警察和醫院與打人的患者進行協商調解。楊醫生原本僅想讓對方賠禮道歉就是就結束了,沒有想到經過派出所和醫院方的調解結果,是要讓楊醫生對患者進行賠禮道歉,並且還要賠償對方3000元。

被打了,還要賠禮道歉,還要賠償3000元,楊醫生對此深感冤屈,於是楊醫生決定繞過院方直接走法律程序解決這件事情,在28日楊醫生在社交平臺發佈了自己已經去司法鑑定中心,鑑定傷情的消息。

3月31日,楊醫生所在的贛州市第五醫院也對該事件做了通報。

從醫院的通報內容,我們可以更詳細地瞭解到事情的經過,有幾點筆者講解一下。

1、患者要求楊醫生根據一年前的門診檢查治療經歷為其開具疾病證明(原相關檢查報告單丟失)。

患者原檢查報告丟失,要求楊醫生根據以往治療經歷開具報告,不知道這在醫院的規定裡面算不算是開假證明報告?

患者為什麼不認同,楊醫生要求重新檢查和根據新的報告開病歷證明,我們也很好理解。第一,重新檢查需要一筆不菲的檢查費用。第二,一年前的疾病可能已經治好了,用實際檢查報告開證明,可能無法達到患者想要的證明。

2、醫院表示並沒有要求楊醫生個人承擔經濟賠償,也沒要求向患者道歉。

醫院沒有要求楊醫生個人賠償和道歉,難道楊醫生會自己跑去社交賬號說這件事情嗎?這也不符合常理!或者說醫院在與楊醫生的溝通上也存在著誤會?

3、據派出所驗傷報告,雙方都受了輕傷!雙方當時是互毆了嗎?

筆者認為事件之所以會發展到這一步,可能還是醫生和患者之間的溝通存在問題,另外醫院與楊醫生對事情的處理上也存在著溝通不明的問題,或者說有一方掩蓋了事實的真相。這當中的曲折可能只有當事人比較清楚!

那麼您認為楊醫生和患者到底應該誰向誰賠禮道歉並補償呢?歡迎大家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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