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鳳出《通知》:一年以上團齡團員可被“推優”入黨

丹鳳出《通知》:一年以上團齡團員可被“推優”入黨

陝西網訊“這是個好機會,‘推優’入黨,為我們向黨組織靠攏開闢了一條新的路徑,在今後的工作中我要以更嚴標準要求自己,爭取早日成為一名共產黨員。”優秀共青團員“推優”入黨,為丹鳳縣稅務局團員魯丹增添了能量。

今年來,丹鳳縣為深入推進共青團基層組織改革試點工作,進一步提升黨建帶團建工作水平,縣委組織部聯合團縣委出臺了加強共青團“推優”入黨工作《通知》,從提高思想認識、嚴把三個關口、注重四個傾斜、強化黨組織領導等4個方面,對共青團“推優”入黨工作進行了強調安排,確保工作更加規範有序。

基層團組織向黨組織推薦發展對象,要堅持黨章規定的黨員基本條件,推薦對象應有1年以上的團齡,“推優”的比例一般不超過團支部團員人數的20%,每次推薦有效期為2年。推薦發展對象原則上應當是團員中的入黨積極分子,真正把團員中的先進分子推薦給黨組織。“推優”工作需要依據黨組織年度發展黨員工作計劃,確定年度“推優”計劃,通過召開團員大會進行民主評議,提出推薦對象,團支部委員會確定推薦名單,公示無異議後報上級團組織審核,上級團組織進一步考察審核後,向黨支部推薦。

丹鳳縣要求今後28週歲以下青年入黨,一般應從團員中發展,確保團員“推優”入黨比例達到60%以上;28至35週歲青年入黨,一般應聽取所在單位或所在地團組織意見;發展團員入黨原則上應經過團組織推薦,使“推優”工作逐步成為黨組織發展青年黨員的主要渠道,共青團員成為黨組織發展青年黨員的主要來源。

“青年人才是社會發展的生力軍,是當前脫貧攻堅、推進鄉村振興的中堅力量,推薦優秀團員作黨的發展對象,有利於增加黨員隊伍中年輕黨員的比重,更有利於激發廣大團員青年的政治熱情,增強共青團組織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是一項“雙贏”的工程……”丹鳳縣團縣委書記王李鋒在介紹共青團“推優”入黨工作時這樣說到。

據悉《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基層黨、團組織工作責任,繪製了共青團“推優”入黨工作流程圖,並將“推優”相關材料納入黨員檔案材料整理範疇,縣委組織部把“推優”工作開展情況,作為檢查和考核各級黨組織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重要內容,團縣委將“推優”工作納入團縣委對基層團組織工作綜合評價內容,倒逼責任落實,確保共青團“推優”入黨工作抓細抓實抓出成效。(通訊員 馮永發 王磊)

(LJ)

丹凤出《通知》:一年以上团龄团员可被“推优”入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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