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厅官与情人第一次约会饭后发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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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铁路局原局长闻清良一审以犯受贿罪判处闻清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钟华则是有期徒刑15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认定闻清良的受贿金额为2000余万元,钟华则是1800多万元。


在一审被判死缓后,云南铁路局原局长闻清良反问:“受贿3000多万元的才判无期,为什么判我死刑?判决说我情节特别严重,我搞不清楚哪里情节特别严重?”二审时,闻清良否认全部指控,称一审判决是在编故事。
宣判后,闻清良默默的走出了法庭,而钟华则不停地喊道:这不是事实,我不服从判决。最终被法警带走了。
根据判决书,钟华在侦查阶段供述:其和闻清良是2006年6月底通过闻的弟弟相识。2008年因给闻清良写毕业论文和旁听论文答辩,其和闻清良的交往就多起来。2009年6月底或7月初一天中午,其与闻清良第一次单独相约去国贸三层的餐厅吃饭,饭后开房发生关系并确立了情人关系。
2010年4月初,闻清良调到昆明工作,其经常利用双休日从太原飞到昆明陪他,在昆明住酒店、招待所,后住在闻清良说是刘某借的居民小区1502室。其每次住酒店都是刘某订房、结账。
2009年8月,闻清良让其去国贸见郭某,郭是董事长,办公地点在国贸。闻清良称要回单位先走后,留下其和郭某,其跟郭某说自己在北京做生意,是不想暴露和闻清良之间的情人关系。过了几天,郭某联系其,让和闻清良说帮忙解决运力的事情,其告知闻,并说郭想每月发运焦煤20多列,闻说可以帮忙解决,但只能解决10列左右的运量。其就约郭×在国贸大厦见面,当时其说已向闻清良说了,闻说可以每月增加到10列左右焦煤的运力。郭某说尽量多走,并说给其酬劳,最终商定给三万五。和郭某谈完后,在与闻清良散步时,其说了帮郭某解决一列车的运力给3.5万元的酬劳,闻哼了一声表示知道了。另外,其还和闻说郭某打电话叫其小周,以后介绍给别人就这么叫,闻说好。其是老师,在运力上帮不了郭某,实际上能帮助解决运力的是闻清良。郭某给其结账的时间是从2009年10月至2010年1月,其记得第一个月走了十几列,在郭某位于国贸的办公室,给了用两三个黑色塑料袋套着装的60多万元,第二个月也是十几列,给了50多万元,第三个月50多万元,第四个月50多万元,具体数字其想不起来了,但能确定郭某第一次给的钱数最多。其余给钱的地点一次是在国贸五层茶吧,一次是在国贸西塔郭某和他老伴开的房间里,还有一次在郭某的办公室。他在茶吧给其的钱是用银行的纸袋装的,其余两次都是用黑色塑料袋套着装的。第一次郭某给钱后,其和闻清良说拿钱了,以后郭某按月给其结账,具体闻没多问。因为其和闻清良是情人关系,这些钱实际上是靠闻的职位挣的,所以其跟闻说过钱随时用随时拿,都有支配权。其把郭某给的钱放在带锁的铁皮柜里了。

最终,市高院裁定驳回闻清良的上诉,维持原判。闻清良的情妇钟华一审被认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后钟华提起上诉,亦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重案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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