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一系列措施筑起森林“防火墙”

山西晚报讯(记者 辛戈)在重点林区、山林景区入山要道设立封控卡点,对烟花爆竹运输、存储、销售等环节彻底检查,从严查处违规用火用电肇事肇祸者,坚决防止人为原因导致的森林火灾。4月2日,山西省公安厅向社会发布信息:即日起,山西警方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做好我省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防范工作。

山西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进入三月以来,全省范围内大风天气增多,加之疫情趋稳后人员流动加大,群众野外祭祀用火、农事用火、生产用火等风险突出。晋中、忻州、阳泉、太原、吕梁等地相继发生山林火灾,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此,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公安机关紧盯野外用火、非法用电等突出风险,力求采取一系列严密措施,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合力筑牢“防火墙”,坚决防止人为原因导致的森林火灾。

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严密管控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将会同应急管理等部门,迅速对烟花爆竹运输、存储、销售等环节进行一次彻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特别是针对销售终端,公安机关要求必须100%实名购销登记。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根据各地党委、政府封山禁火的部署要求,公安机关将主动配合森林防火部门,在重点林区、山林景区入山要道设立封控卡点,严格管控进入山区林地的人员、车辆和物品,严防火种进山入林。深入排查山林周边村庄、企业、施工项目用火、用电及使用危爆物品等方面的安全隐患,逐村逐企签订责任书,建立隐患清单,动态整治整改。督促电力、油气等企业、单位,加强靠山过林区域重要基础设施、管道、线路的排查巡护,确保绝对安全。依托“一村一辅警”、景区警务室等防控支点,组织基层群防群治力量,对农林交错区、山林景区、野外重要基础设施及周边开展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焚烧秸秆、烧茬燎堰、祭扫用火、野外游玩用火、点放孔明灯等行为,及时报告巡查发现的火险隐患。对处在林区内的村庄、企业,公安机关将督促严格落实专人巡查看护责任,确保林区内的每一个村庄、每一个企业、每一个入山进林路口都有专人巡查看护。公安机关还将依托掌上派出所工作平台,以山林周边村庄为重点,会同有关乡镇、村委和应急消防部门,广泛建群进组、入村入企开展防火宣传,张贴严禁野外用火、非法用电的通告,以理服人、以案释法,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和法制意识,引导群众绿色祭扫、生态殡葬、安全用火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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