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厲打擊!長春綠園法院集中審理兩起涉疫情刑事案件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長春市綠園區人民法院及時依法嚴厲打擊涉疫情犯罪活動,3月31日上午,刑事審判庭以遠程視頻方式集中審理兩起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並當庭宣判。被告人於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8218元,退賠各被害人損失;被告人吳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退賠各被害人損失。

嚴厲打擊!長春綠園法院集中審理兩起涉疫情刑事案件

第一起案件中,被告人於某在今年2月1日、2日,利用快手軟件發佈信息,謊稱有口罩現貨,讓有意購買口罩的人加其微信好友,在被害人加其為好友、談好口罩交易、收取口罩的定金或全款後將被害人拉黑。被告人於某用此手段詐騙10名被害人4109元。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於某虛構銷售疫情防控用品,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從嚴懲處。鑑於其能坦白並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輕處罰,綠園法院對其作出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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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起案件中的被告人吳某,在2月15日至19日期間謊稱自己有現貨醫用口罩,通過微信騙取7名被害人38.24萬元。被告人吳某沉迷於賭博,將詐騙所得資金用於充值賭博網站。沒有進貨渠道,資金輸光後,吳某編造各種理由拖延供貨、退款時間。2月20日,吳某與被害人陳某、宋某見面協商5個多小時未果,被害人將其扭送到綠園分局報案。另查明,被告人吳某在2019年曾以幫助辦理工作的名義詐騙被害人宋某某25萬元。法院審理後認為,吳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20萬元,退賠各被害人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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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依法從快從嚴打擊涉疫情違法犯罪行為,綠園法院充分做好庭前組織籌備工作,通過遠程視頻進行審理,被告人在羈押場所參加庭審,法庭調查、舉證、質證、辯論各環節有條不紊、環環相扣。庭審全程程序規範、順暢有序,依法充分保障了訴訟參與人的各項訴訟權利,有力維護了轄區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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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日報社出品

策劃:姜忠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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