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情侶,就不會分手,挺好”

“不做情侶,就不會分手,挺好”

就像電視劇《我可能不會愛你》裡,李大仁對程又青說:“我可能不會愛你,因為擁有是失去的開始。”多少不在一起,只是太怕失去的藉口。

年少總會以為,喜歡的就去追,有了愛,什麼都無所謂。

後來才發現,原來遇見一個喜歡的人不難,但是能和對方在一起太難,能永遠在一起更難。

於是還沒開始就怕了,還沒表白就退縮了,哪怕知道喜歡,也只願意以朋友的身份相伴。

要說不愛吧,不可能在午夜夢迴時偷偷想念,要說真的愛,卻又不敢開口輕易表白。

於是多少人的感情,停留在愛你很好,表白很難的階段,要說原因,大概就是很多人認為,不做情侶,就不會分手。

所以總覺得,如果真的能當一輩子朋友,也挺好。


“不做情侶,就不會分手,挺好”

不做情侶,是不敢,也是不能

村上春樹說:“你要做一個不動聲色的大人了,不準情緒化,不準偷偷想念,不準回頭看,要聽話,不是所有的魚,都能生活在一個海洋裡。”

以前不懂,為什麼有人哪怕再愛,也不願意表白。

後來才知道,有些人不敢表白,有些人不能表白,就像總有些事,身不由己的時候,只能自己消化。

電視劇《歡樂頌》中,譚宗明很早就認識了安迪,知道安迪的秘密,懂得安迪的不容易,欣賞安迪的才華,也願意成為安迪的助力。

但是他唯一不願意,或者說不能做的,就是成為安迪的戀人。

於是譚宗明給安迪安排工作,默默調查靠近安迪身邊的異性,保證安迪的安全,還總是在對方需要的時候出現。

一直在安迪身邊,默默付出,不求回報。

兩個人的交流,遠遠超過了異性朋友,但是一直沒有在一起。這是譚宗明的聰明,也是一個成熟男人的無奈。


“不做情侶,就不會分手,挺好”

他知道,自己喜歡的確實是安迪,但是他也知道,他的喜歡,承擔不起任何風險,譚宗明是生意人,注重投資和回報之間的比例。

和安迪真的戀愛,感情是一方面,能不能堅持下去是一方面,能堅持多久是一方面。

最重要的是,譚宗明知道,安迪需要的,不是他這樣的男人,而是一個更加情根深種,沒有算計,還有內在的人。

因此,他只能選擇放手,畢竟當朋友,比不長久的戀人,更加長久。

後來的譚宗明,把自己當成了安迪的孃家人,在安迪領證的時候,用一種祝福的眼光看著對方,也許這樣,就是兩個人最好的結局。

有首歌是這樣唱的:“越長大,越孤單”。

以前能什麼都不顧忌,以為為愛情不顧一切的時候,就是愛的最深的樣子,後來失去了最愛的人才明白,原來長久,比愛更重要。

畢竟,不是所有你喜歡的人,都適合你,也不是所有在一起,都能白頭到老。

因此現在的愛,總是多了一份無奈,有時候就算自己喜歡,也不能做情侶,是不敢去承擔風險,也是不能去賭上一切。


“不做情侶,就不會分手,挺好”

看著一個人幸福,好過愛過又分手

很喜歡劉若英的一首歌《我們沒有在一起》,歌裡這樣唱道:

我們沒有在一起,至少還像情侶一樣我痛的瘋的傷的在你面前哭得最慘我知道,你也不能帶我回到那個地方你說你現在很好,而且喜歡回憶很長

在一起的情侶,只有兩種結果,要麼能夠白頭到老,要麼註定中途離場。白頭到老不容易,離場的人,可能連朋友都不是。

於是真正相愛的人,已經當了朋友,就不會輕易,用一輩子的友情,去以身犯險。

好比紀梵希和奧黛麗赫本的“友情”,總是讓人很羨慕。

兩個人相遇之後,紀梵希陪伴了赫本一輩子,為她設計演出服,設計婚紗,陪她度過了一次又一次的婚姻,卻從來沒有當過新郎。

紀梵希曾對赫本說:“我願意為你做任何事。”

兩個人有很多張合影,有很多段故事,但紀梵希,只會親吻赫本的額頭,這大概就是他給自己心中設的限,只有喜歡,不能成為情侶。


“不做情侶,就不會分手,挺好”

赫本老年重病時,想要回到瑞士,紀梵希安排自己的私人飛機去接,飛機上,裝滿了鮮花。

赫本問他:“你怎麼知道我需要這些?”

紀梵希說:“因為你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最重要的人離開這個世界時,紀梵希雖然不是家人,卻是和赫本兒子和丈夫一樣重要的人,成為了赫本的抬棺人。

兩個人在一起了一輩子,卻一輩子也沒在一起。

人生海海,多少人遇見過,愛過,最後卻不得不離開,離開之後甚至連回憶,都會在時間裡慢慢沖淡。

而有另一種人,雖然從沒在一起,但也從不會分離,這種人就是朋友。

作家七堇年寫下:“如果我們不想對人事失望,惟一的方法就是不要對它寄予任何希望。這不是絕望,這是生存下去的惟一途徑,亦是獲取幸福感的前提。”

愛一個人,可能比得到更重要的,叫做永不失去。


“不做情侶,就不會分手,挺好”

記得韓寒說過:“喜歡是放肆,愛 是剋制”。

對一個人愛到了極點,才會忍著自己的喜歡不說,是不敢說,也是知道不能說。

有些故事的結局,還沒開始就能預料的到,情侶之間註定有爭吵,有猜忌,有彼此的家庭,但朋友之間,卻輕鬆的多。

所以真的愛一個人,卻知道不合適的時候,不如讓自己退一步,甘心成為只是朋友而已。

這樣,起碼在對方孤獨的時候,還能陪伴,在對方無聊的時候,還能出現,哪怕對方受了傷,自己也是一個很好的養傷地。

等到那個人養好了傷,再離開時,自己不會覺得不滿,也不會覺得委屈。

愛情沒有什麼道理,只是都不希望分開,既然如此,也許不做情侶,就永遠不會分手,這樣,真的挺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