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机公款旅游并违规报销食宿等费用 县博物馆馆长受严重警告处分

新京报讯 据江西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宜春市纪委监委近日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奉新县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何清林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8年4月11日,奉新县福利院院长尹新按照何清林安排,在县民政局食堂以虚报套取接待费方式,违规报销酒水费用1500元,用于何清林私人陪客。2019年6月,尹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2019年8月,何清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宜丰县博物馆馆长余康华借机公款旅游问题

2016年9月16日至23日,余康华等6人借参加成都博览会之机,先后到湖南、甘肃等地游玩,并违规在单位报销食宿等费用18001元。此外,余康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9月,余康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余5人均受到相应处分或处理,有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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