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源縣人民檢察院制定重點工作貫徹落實各級政法工作會和檢察長工作會精神

漢源縣人民檢察院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會議和全國、全省、全市檢察長工作會議精神,切實把履行檢察職能與圍繞黨委中心大局、圍繞檢察業務工作、圍繞自身工作實際緊密結合起來,研究制定《漢源縣人民檢察院2020年重點工作》,並召開黨組(擴大)會議、全院幹警會議、部門工作會議,對重點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實現全年任務目標化、目標項目化、項目責任化、責任考核化,努力推動新時代漢源檢察工作再上新臺階、實現新發展。

  一、服務中心大局,擔當作為貢獻檢察力量。堅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切實強化檢察環節保安全護穩定各項措施。依法懲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為打贏疫情防控戰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抓緊抓好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收官之年各項工作,堅決做到“一個不放過、一個不湊數”。加強對各級掃黑辦掛牌督辦的黑惡案件的督辦力度,集中人員、集中時間加快辦案進度。緊盯“打財斷血” “打傘破網”,繼續開展“一案三查”工作。充分發揮檢察建議堵漏建制的功能,根除黑惡勢力生存空間。全力服務保障脫貧攻堅戰略,堅決懲治扶貧領域和涉農領域違法犯罪,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感、幸福感。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法律監督,以“零容忍”態度嚴懲破壞生態環境資源違法犯罪。綜合運用刑事打擊和民行監督等方式,依法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防範金融風險。將依法懲處和平等保護結合好,為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營造“七個環境”。緊扣“兩個標杆、三個走在前列”奮鬥目標,依法打擊危害農村穩定、破壞農業生產和侵害農民利益的犯罪活動,為鄉村振興戰略提供良好法治環境。

二、聚焦主責主業,強化監督促進創新發展。堅持在監督中辦案、在辦案中監督,落實好“捕訴一體”和“以審判為中心”要求,樹牢“少捕慎訴少監禁”理念,降低逮捕率、審前羈押率。積極推進在公安機關執法辦案管理中心派駐檢察機制改革工作,與公安機關辦案信息實時共享,實現同步監督。落實落細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依法可用盡用,力爭適用率達到80%以上。強化民事訴訟精準監督理念,加大對虛假訴訟監督力度,積極開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專行監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政和。抓好法律明確賦權的“4+1”領域的案件辦理,積極穩妥推進安全生產、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網絡侵害、扶貧、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等領域公益訴訟案件的辦理。大力查辦司法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案件線索,積極穩妥開展案件偵查終結前訊問合法性核查工作,深化推進財產刑執行檢察監督活動。貫徹落實好“一號檢察建議”,加大對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犯罪打擊力度,有針對性的開展人格甄別和心理矯正,提高幫教矯治的有效性。嚴格落實“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要求,完善健全“7日內程序回覆,3個月辦理過程或結果答覆”制度,將檢察長接訪、國家司法救助、律師參與化解等工作機制有機銜接,主動邀請代表、委員、人民監督員等多方參與公開聽證,共同推動矛盾化解、定紛止爭。

三、優化檢察管理,狠抓質效推動責任落實。突出抓好流程監控、案件評查和法律文書評查,狠抓案件質量監測。對業務統計數據開展研究評判,持續深化業務數據動態分析研判,創新發揮好法律監督職能作用。注重對檢察官及檢察官助理履職的事前、事中、事後監督,努力實現監督管理的層次性、完備性、體系性。控制優化好“案-件比”,加強對影響“案-件比”因素的把控,防止、減少程序空轉,努力在實踐中追求、實現司法為民的最佳效果。認真落實好《檢察機關案件質量主要評價指標》,優化檢察機關案件質量主要評價指標的措施辦法,堅決糾正長期以來僅以“合法”為標準的辦案質效評價方法,努力在每個辦案環節做到極致。充分用好績效考核指揮棒,科學動態構建考核指標體系,轉變重數量、輕效果的考核理念,突出對辦案質量和“三個效果”的評價,構建檢察官績效量化考核體系。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建立科學的檢察官入額、退出、獎懲和履職評價機制,常態化開展檢察官單獨職務序列等級晉升工作,做好“三類人員”和法警職級晉升以及聘用制書記員招錄工作,保障各類人員職業待遇。

四、強化自身建設,內外兼修打造過硬隊伍。堅持把政治建設時刻擺在首位,在“信”和“行”上始終做到對黨絕對忠誠,把政法工作條例、重大請示報告條例認真執行到位,把黨的領導體現到檢察工作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始終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檢,認真落實“兩個責任”,常態化開展巡視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回頭看”,紮實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一以貫之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持續整治“四風”,旗幟鮮明整治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問題。狠抓落實“三個規定”,逐步將“三個規定”和《實施辦法》填報情況納入司法責任追究和檢察官懲戒體系,形成責任追究閉環。堅決支持派駐紀檢監察組工作,踐行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把檢察工作置於紀委監督之下。紮實推進黨建與業務統籌融合發展,加強黨支部建設,強化黨員教育管理,切實發揮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紮實開展好“基層建設年”活動,通過開展輪流講學、出庭活動評議、法律文書評比、調研文章和典型案例撰寫等方式,形成倒逼機制,促進檢察隊伍整體素能提升。大力開展“兩爭兩創”活動,採取年終獎勵和階段性獎勵相結合的方式,推動形成比學趕超、爭先創優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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