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劳工组织:请以”尊严和尊重”对待海员!

代表海员、船东和政府的国际劳工组织(ILO)特别海事三方委员会的官员表示,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大流行的期间,应将海员视为“关键工人”,并应该不受旅行的限制。


《海事劳工公约》特别三方委员会官员发表的联合声明(MLC,2006年)还呼吁国际劳工组织成员国尽其所能,以促进对船只的基本医疗用品、燃料、水、备件和相关补给品的运送。


此前有报道称,在世界上的某些地区,供应商被禁止登上船只向船员提供口罩、工作服和其他个人防护设备。一些港口还拒绝允许一些船舶进入,因为它们先前已停靠在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影响的地区,这使得船舶无法获得必要的补给品。


国际劳工组织:请以”尊严和尊重”对待海员!

资料图


声明中表示:“海员和其他所有人一样有价值,应该受到应有的尊严和尊重,以确保他们能够继续为世界提供重要的服务。”


国际劳工组织总干事盖伊·赖德(Guy Ryder)已经要求各国政府确保在当前这个充满挑战的时期内,让海员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免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大流行的侵袭的同时也能够获得相应的医疗护理,并可以在必要时根据需要顺利往返船上继续发挥他们的关键作用。


国际劳工组织的《 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规定了海员的权利,该公约对海员的工作条件的几乎所有方面都规定了最低要求,包括就业条件、工作和休息时间、遣返、上岸休假、住宿、娱乐设施、食品和餐饮、健康保护、医疗保健、福利和社会保障保护等各个方面。


该公约现已得到96个国际劳工组织成员国的批准,占世界商船队总数的91%以上。


IMO通函


海事组织还敦促对船员变更和遣返实行关键工种的豁免政策。第4204 / Add.6号通函为各国政府和相关国家主管部门提供了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大流行期间便利海上贸易建议的初步清单。该通函特别呼吁各国政府指定专业的海员和海事人员,无论其国籍如何,均能够作为提供基本服务的“关键工人”。


关于船员变更的问题,通函中说,应给予专业海员和海事人员任何必要和适当的豁免权利,使他们不受国家旅行或行动限制,允许他们加入或离开船只,并且各国政府应允许专业海员和海事人员上下船,并通过其领土(即机场)过境,以允许船员变更和海员出境。


该通函重申了国际海事组织秘书长基塔克·林的早些时候的呼吁,他说:“海上贸易不应该受到不必要的干扰,这是至关重要的。” 他借此机会重申,即海员“处于这场全球性灾难的最前线”,在这种不寻常的时期,需要以务实的态度来处理船员更换、补给、船舶维修、调查和发证及海员执照等相关事宜。


国际海事组织秘书长基塔克·林在通函中提到了在3月26日举行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的结果,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承诺将会继续合作,共同努力促进国际贸易,并以避免对国际交通和贸易造成不必要干扰的方式协调应对措施。各国领导人保证将确保重要的医疗用品、重要的农产品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跨境流动,并努力解决全球供应链中断的问题,以支持世界人民的健康和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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