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行检察监督护航妇女儿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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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上午,申请人梁某群(女)申请监督的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案在武宣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按照来宾市人民检察院的指令,武宣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覃志格、检察官助理叶尚宗到庭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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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申请人梁某群女士不服原审法院判决,向武宣县检察院申请监督。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在认真审查案件材料、询问案件当事人的基础上,认为该债务是曾某与被申诉人陈某贵在2013年至2015年2月期间,因私自放贷给他人后借款人跑路或过世造成纠纷,双方于2015年11月5日所签《借款合同》没有真实发生,该债权债务形成于申请人梁某群与曾某结婚之前。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梁某群不应当承担连带偿还责任,遂向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并获得支持,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该案发回重审。经开庭审理,出庭检察官宣读了民事抗诉书,申诉人、被申诉人充分陈述了自己的请求和意见,通过举证、质证、辩论等程序,合议庭将择日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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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武宣县人民检察院秉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化维权社会环境”的理念,积极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能,以审查生效民事裁判、执行案件为抓手,以全力打造“妇女儿童维权岗”为目标,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据悉,2017年以来,武宣县人民检察院所受理的涉及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民事裁判、执行案件共9件9人,涉及金额120多万元。经审查后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6件6人,均获得上级检察院支持,发出检察建议2件,亦获得法院采纳。另外,在审查一起申诉案中,因不符合监督条件,在法院、县妇联配合下,主持双方进行调解,经释理说法,并对一名因侵权造成生活困难的贫困户申请人司法救助8000元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致使一起久执不决长达六年涉案金额50多万元的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有效维护了妇女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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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武宣县人民检察院将切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加大办案力度,着力守护民生民利和妇女儿童维权,按照“补短板、抓弱项、强自身、解难题”的工作思路,展现新时代检察担当,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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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覃志格

文字:覃保长

排版:李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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