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與普法】防範非法集資知識普及

一、非法集資的定義、危害及主要手法等

(一)非法集資的定義和基本特徵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0〕18號),非法集資是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非法集資行為需同時具備非法性、公開性、利誘性、社會性四個特徵要件,具體為:

非法性: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公開性: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利誘性: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社會性: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二)非法集資人的法律責任

我國《刑法》中,非法集資根據主觀態度、行為方式、危害結果等具體情況的不同,構成相應的罪名,其中最主要的是《刑法》中第176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第192條集資詐騙罪。

《刑法》規定,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犯集資詐騙罪,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非法集資的常見手段

一是承諾高額回報。不法分子編造“天上掉餡餅”“一夜成富翁”的神話,許諾投資者高額回報。為了騙取更多的人參與集資,非法集資人在集資初期往往按時足額兌現承諾本息,待集資達到一定規模後,便秘密轉移資金或攜款潛逃,使集資參與人遭受經濟損失。

二是編造虛假項目。不法分子大多通過註冊合法的公司或企業,打著響應國家產業政策、開展創業創新等幌子,編造各種虛假項目,有的甚至組織免費旅遊、考察等,騙取社會公眾信任。

三是以虛假宣傳造勢。不法分子在宣傳上往往一擲千金,聘請明星代言、名人站臺,在各大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發佈廣告、在著名報刊上刊登專訪文章、僱人廣為散發宣傳單、進行社會捐贈等方式,製造虛假聲勢。

四是利用親情誘騙。有些類傳銷非法集資的參與人,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業績,不惜利用親情、地緣關係,編造自己獲得高額回報的謊言,拉攏親朋、同學或鄰居加入,使參與人員迅速蔓延,集資規模不斷擴大。

(四)典型非法集資活動的“四部曲”

第一步:畫餅。非法集資人會編織一個或多個儘可能“高大上”的項目。以“新技術”、“新革命”、“新政策”、“區域鏈”、“虛擬貨幣”等為幌子,描繪一幅預期報酬豐厚的藍圖,把集資參與人的胃口“吊”起來,讓其產生“不容錯過”“機不可失”的錯覺。非法集資人一般會把“餅”畫大,儘可能吸引參與人眼球。

第二步:造勢。利用一切資源把聲勢做大。非法集資人通常會舉辦各種造勢活動,比如新聞發佈會、產品推介會、現場觀摩會、體驗日活動、知識講座等;組織集體旅遊、考察等,贈送米麵油、話費等小禮品;大量展示各種或真或假的“技術認證”“獲獎證書”“政府批文”;公佈一些領導視察影視資料,公司領導與政府官員、明星合影;故意把活動選在政府會議中心、禮堂進行,其場面之大、規格之高極具欺騙性。

第三步:吸金。想方設法套取你口袋裡的錢。非法集資人通過返點、分紅,給參與人初嘗“甜頭”,使其相信把錢放在他那兒不僅有可觀的收入,而且比放在自己口袋裡還安全,參與人不僅將自己的錢傾囊而出,還動員親友加入,集資金額越滾越大。

第四部:跑路。非法集資人往往會在“吸金”一段時間後跑路,或者因為原本就是“龐氏騙局”人去樓空,或者因為經營不善致使資金鍊斷裂。集資參與人遭受慘重經濟損失,甚至血本無歸。

二、如何有效識別和防範非法集資

(一)如遇以下情形向公眾集資的,務必提高警惕:

1、以“看廣告、賺外快”“消費返利”為幌子的;

2、以境外投資股權、期權、外匯、貴金屬等為幌子的;

3、以投資養老產業可獲高額回報或“免費”養老、“以房”養老等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夥辦企業為幌子,但不辦理企業工商註冊登記的;

5、以投資虛擬貨幣、區塊鏈等為幌子的;

6、以“扶貧”“互助”“慈善”“影視文化”等為幌子的;

7、在街頭、商場、超市等發放投資理財等內容廣告傳單的;

8、以組織考察、旅遊、講座等方式招攬老年群眾的;

9、“投資、理財”公司、網站及服務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現金方式或向個人賬戶、境外賬戶繳納投資款的。

(二)投資理財注意事項

1、不要輕易相信所謂的高息“保險”、高息“理財”,高收益意味著高風險。

2、不被小禮品打動,不接收“先返息”之類的誘餌,記住天上不會掉餡餅。

3、要通過正規渠道購買金融產品。不與銀行、保險從業人員個人簽訂投資理財協議,不接收從業人員個人出具的任何收據、欠條;購買保險過程中要儘量做到“三查、兩配合”,即通過保險公司網站、客戶熱線或監管部門、行業協會網站查人員、查產品、查單證,配合做好轉賬繳費、配合做好回訪。

4.注意保護個人信息,關注政府部門發佈的非法集資風險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資行為及時舉報投訴。

(三)防範非法集資的“四看三思等一夜”法

四看。一看融資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業營業執照,還要看是否取得相關金融牌照或經金融管理部門批准。二看宣傳內容,看宣傳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擔保、無風險、高收益、穩賺不賠”等內容。三看經營模式,有沒有實體項目,項目真實性、資金的投向去向、獲取利潤的方式等。四看參與集資主體,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體。

三思。一思自己是否真正瞭解該產品及市場行情。二思產品是否符合市場規律。三思自身經濟實力是否具備抗風險能力。

等一夜。遇到相關投資集資類宣傳,一定要避免頭腦發熱,先徵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見,拖延一晚再決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勢宣傳、熟人介紹、專家推薦,不要被高利誘惑盲目投資。


【吉州公安提醒】一旦發現有非法集資的嫌疑或線索時,應該在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舉報,以便及時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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