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疫情影響,針對旅行商的退款不及時,無限期拖延,你怎麼看?

遠方的阿亮


我是客人,報了2/14的日本郵輪遊,因為疫情取消了線路到現在還沒退款

我的觀點是:疫情原因導致延遲退款不及時我們可以理解,但是要有一個確切時間,目前回復的通知是旅遊行業還沒開始上班,無法處理退款,但是一定會退。

有這樣的保證,只要對方是靠譜的正規旅行社,都是可以放心的

我們理解有大量旅行團需要退款,資金也無法週轉。

具體雙方簽訂了旅行合同,但是因為疫情影響,雙方均沒有履行合同義務,此時雙方都可以解除這份旅行合同,並且是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旅遊公司也應當向旅遊者全額退款。


郄郄旅行回憶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

第六十七條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響旅遊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處理:

(一)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旅行社和旅遊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經向旅遊者作出說明,可以在合理範圍內變更合同;旅遊者不同意變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組團社應當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旅遊者;合同變更的,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遊者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旅遊者。

(三)危及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旅行社應當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費用,由旅行社與旅遊者分擔。

(四)造成旅遊者滯留的,旅行社應當採取相應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費用,由旅遊者承擔;增加的返程費用,由旅行社與旅遊者分擔。

此次疫情,對旅遊業造成了很大的衝擊。因疫情旅行團無法出行,旅遊者和旅行社都沒有錯。不過,遊客可以和旅行社採取變更合同的方式進行協商,如延期出行、更改行程等。雙方應積極溝通,儘量減少雙方損失。

沒有一個冬天不可逾越,現在不是春暖花開了嗎?




沙漠牧馬


由於疫情的影響,國家認定是不可抗因素,能夠退款就很不錯了,就不要介意及不及時了,很多行程都是顧客全損的,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是有這一條條款的,不可抗因素,顧客承擔所有費用。

很多因素決定退不退款,是部分退款,最差的損失全部的旅費,因為這是不可預測的,有些損失是無法挽回的,一些費用是產生的,總不能讓旅行商去承擔損失,這是一個產業鏈,顧客損失找旅行商,旅行商也只能往下繼續追回沒有產生的費用,旅行商不是神,有些費用沒有產生使用的情況下,也是要扣除違約金,訂金之類的費用的,當然這是情況好的,可以追回一些,所以不能拿自己沒有去為理由想要全額退款。

退款問題最大的是境外旅行,因為旅行商是外國的,在國內疫情嚴重的時候,外國還沒有意識到嚴峻,國外不會為你不來玩買單,說到底就是有些費用是肯定扣掉的,剩下的費用能夠退款時,已經是最好的結果了,再者加上國內疫情原因,所有行業都不能正常工作,理解形勢,不是個別旅行商不去積極處理問題,要等旅行商上班,旅行商上班了,國外疫情又不能及時的解決問題了,外國的航空公司外國的旅行商,沒有受到約束,要找到很多環節,確定損失多少,還有沒有剩餘,相信你們的旅行商也在努力的處理問題,在沒有答案的情況下,不要覺得是無限期拖延,都在爭取時間爭取剩餘。

多多諮詢,希望受到影響的能夠等到好的結果。



矯正說說


我是阿瑄,很榮幸回答這個問題。

針對旅行社退款不及時我有一些觀點,今年的疫情使得我們很多行業受到了是沉重的打擊,最具代表性的可能就屬於旅遊業了。

旅行社現在也是非常艱難,因為我們在報名之後旅行社已經把所有的行程安排妥當,包括交通,住宿,餐飲等等這都涉及到費用,有的人可能會說我也沒有去怎麼能有消費呢,其實旅行社為了讓旅遊團的行程能夠順利都會提前做好銜接工作,這就需要事先付款預定等等,錢款已經付出去了自然就會出現羅圈債,我感覺只要旅行社承認團款,不是耍賴不退就很好。

據媒體報道自疫情開始到現在,退訂投訴多發,集中表現為旅行社或者旅遊平臺,售後服務跟不上,退款不及時,還有部分拒絕退款,遊客與旅行社雙方也發生了很多的糾紛,具體的也是表現在是否為不可抗力因素,雙方的理解也不同,總之無論怎麼說旅行社與遊客都是疫情的受害者,好好的去協商出一個兩方都滿意的解決方案就好了。

我的觀點就是雙方互相理解,站在對方角度想事情,很快就可以解決了。


延邊張珂瑄


樓主你好,我是強子,一名旅遊相關工作從業者,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對於你的提問建議你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疫情爆發期給全國旅遊業帶來了慘重的損失,但是鑑於旅遊法,國家相關部門的通知,旅遊業各個行業都應有義務響應,辦理好訂單退款。

國內機票等各大航空公司甚至推出了機票免責取消全款,旅行社,酒店住宿行業等平臺都想對退出了疫情影響免責取消等,建議樓主可以諮詢一下12315只要是疫情期間的肯定可以退,而且必須是全款退,如果不是疫情期間的也可以按照合同退部分損失,如果旅行社不履行,你就投訴消費者協會12315即可。


摩旅強子


打12301,這個是旅遊投訴電話,最快最便捷,全國都可以。也可以打12315,消費者權益投訴電話,屬於市場監督管理局,商家不敢馬虎。還可以打12345,市長熱線,這個環節多一點,速度慢一點,但也是有用的。向法院起訴是下策,萬不得已,也要做。希望你的問題能夠儘快得到解決。


小昆明的蘋果


參考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最新政策和旅行的合同條款,優先協商處理。如旅行社或平臺拒絕,或提出不合理辦法。可尋求工商(12315)等相關部門的幫助。有必要可提起訴訟。

受疫情影響,很多人擱置或取消了旅行計劃。遺憾之餘,退款也出現了難題。部分旅行社或平臺拒絕退款,是不合理的。

旅遊法中,對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旅遊行程,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情況,旅行社和旅行者都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時,旅行社應該向旅行者做出說明,可以在合理範圍內進行合同變更。但如果旅行者不同意,合同是可以解除的。

但還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如組團旅行社已經向地接社或其他輔助人支付了相應費用,在涉及退款時,需要扣除這部分。

由於疫情原因,消費者的旅行計劃和整個旅遊行業都受到了影響。建議可積極溝通,協商處理,相互理解,儘量將雙方損失降到最低。


茉梵生活記


由於疫情影響,針對旅行商的退款不及時,無限期拖延,你怎麼看?

“疫情”屬於不可抗力,這個並不能一概而論。但就目前的司法實踐中,可以概括為三種情況。

一是,如果雙方簽訂了旅行合同,但是因為疫情影響,雙方均沒有履行合同義務,此時雙方都可以解除這份旅行合同,並且是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旅遊公司也應當向旅遊者全額退款。

二是,如果雙方簽訂了旅行合同,並且在簽訂合同之後旅遊公司已經花費了相應的合理費用且該部分費用是不可以退還的。如果雙方解除合同的話,旅遊公司是可以扣除已經產生的合理費用,剩下部分應當退還給旅行者。但是在此時,旅行者是有權利要求提供產生合理費用的明細。

三是,如果合同正在履行,但是因為疫情的出現行程必須馬上返回的話,旅遊公司增加了相關費用。這部分費用是旅行者和旅遊公司來共同分擔的。





奇葩視角


每年春節期間,許多人都會選擇以出遊的方式去體驗別樣的年味。但今年不一樣,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大部分的出行計劃均無法完成了。

隨著疫情的嚴重程度不斷升級,2020年1月24日,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下發《關於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暫停旅遊企業經營活動的緊急通知》(文旅發電[2020]29號,簡稱“《通知》”),要求即日起,全國旅行社及在線旅遊企業暫停經營團隊旅遊及“機票+酒店”產品,但已出行的旅遊團隊,可按合同約定繼續完成行程。

我們都知道,跟團遊都需在報團時向旅行社繳納團費,金額少則幾千,多則好幾萬或者更多,無法完成出行計劃,大家最為關心的問題就是能不能退款。

所以,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的《通知》發佈後,攜程、同程、途牛、飛豬等多家線上旅遊企業立即就旅遊者關心的問題啟動了應急預案,並紛紛出臺退改政策,對一些符合要求的訂單給予免費取消或無損退訂。

受本次疫情影響未能如期出行的旅遊者,如旅遊合同解除後旅遊經營者不同意退款的,大家也可以嘗試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用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




金黃的麥穗


你好,我是萬維旅遊,很高興回答你,由於疫情影響,針對旅行商的退款不及時,無限期拖延,你怎麼看?

我將從兩個方面回答你,第一做為旅遊從業角度,第二做為遊客角度看

分別詳細回答如下:



做為從業者:

1如果該旅行商是正規公司,特殊時期更想維護客戶,主觀上是不會拖延,更會主動退款

2如果旅行商也是中價商,需要等待上游退款,正常情況下他會比客人更著急儘快要求退款

3如果上兩種都不是,有意拖延,我想這樣的公司不會做大,你儘可以完成此次交易後,未來出行更換旅行商

做為遊客:

1首先要理解寬容,特殊時期,做好溝通,凡是正規旅行商會詳細告之你各類款項走到哪一步,各階段落實時間大約會讓你放心合理合情等待。

2如果涉及到中間商,往往他們會更為你所想,所以只要你耐心等待,該負責的事交由旅行商來辦理

3就是無由故意拖延,建議你拿起正當維權,中國是法制社會主管部門會秉公執法,還給社會任何部門和個人一個公道。

綜上所述,放平心態,一切都會解決,時間是最好處理所有事情的良藥,相信未來一切都會有序發展好起來,想了解更多旅遊業相關的知識,可關注我,希望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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