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帶貨還得帶上法律責任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主播顯然不能只是帶貨而已,而應對自己所推薦的商品質量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3月31日,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直播電商購物消費者滿意度在線調查報告》。調查發現,從目前直播電商銷售商品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性質來看,主播誇大和虛假宣傳、有不能說明商品特性的鏈接在直播間售賣,這兩點被提到的次數比較多。此外,有37.3%的消費者在直播購物中遇到過消費問題,但是僅有13.6%的消費者遇到問題後進行投訴,還有23.7%的消費者遇到問題並沒有投訴。

近年來,主播帶貨、網紅帶貨可謂成了熱門,在一些網紅的直播促銷下,很多商品銷量大增,很短時間內成交量即可達到幾十萬元乃至上百萬元,給商家帶來了可觀收益,也讓粉絲們感受到了網紅的熱度。但應認識到,主播帶貨不應僅僅是帶貨那麼簡單,其理當對消費者權益負責。

主播帶貨通常是指主播在平臺直播推薦產品,並給出購買鏈接,推薦觀看者購買的行為。一般來說,主播可能是明星,還有可能是網紅,很多網紅直播所銷售的商品價格均很低。然而,看似對消費者利好的主播帶貨,卻暗含很多隱患。如一些消費者通過這種方式所購買的商品存在質量問題。而此前一位當紅主播在帶貨不粘鍋時,突然粘了鍋,引來爭議一片。

主播帶貨還得帶上法律責任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這些主播顯然不能只是帶貨而已,而應對自己所推薦的商品質量承擔相應法律責任。雖然網紅直播與傳統的明星代言有所區別,但不能因此否定其在推銷商品過程中的地位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網紅或明星直播帶貨的行為完全符合替商家宣傳商品並因此獲利等要件,依然屬於代言人或推薦人。

對此,廣告法明確規定,廣告代言人是指在廣告中以自己名義或者形象對商品、服務作推薦、證明的人。廣告代言人在廣告中對商品、服務作推薦、證明,應當依據事實,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並不得為其未使用過的商品或者未接受過的服務作推薦、證明。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廣告代言人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其他領域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廣告代言人明知或應知廣告虛假仍代言的,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

由此可見,主播帶貨時不能僅僅向網友、粉絲推銷商品就萬事大吉。如果其所推薦的商品或服務存在質量問題,或者存在虛假宣傳,理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尤其是,一些主播帶貨較多,交易量很大,如果這些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其所面臨的賠償責任也將是無底洞,甚至可能讓自己的所有盈利都搭進去。

因而,這些影響力較大的主播理當愛惜羽毛,踐行“影響越大,責任越大”的道理和常識。本著對消費者負責,對自身名譽和形象負責的態度,盡到注意義務和把關職責。確保所“帶貨”的商品質量過硬,至少不存在質量問題。進而實現自身收益、商家獲利、消費者省錢的多贏局面,讓電商直播走向良性循環。


主播帶貨還得帶上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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