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2020年专项斗争工作

2020年3月30日上午,莲湖区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对该院2020年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李洁主持会议并讲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扫黑办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上级检察机关、区扫黑办关于2020年扫黑除恶工作要点的指示精神,学习了省、市、区和省、市检察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关于健全完善“一案一整治”工作机制 切实加强行业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

李洁检察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紧扣三年为期的总目标,持续提高政治站位。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系列重要批示指示和重要讲话,认真贯彻中、省、市、区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紧扣专项斗争总目标和依法严惩、标本兼治的总要求,立足检察职能,打击黑恶势力,建立长效机制,助力行业整治。二是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着力提升办案质效。要依法办案,对涉黑涉恶犯罪坚持依法从严打击、绝不轻纵。严把案件质量关,对所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一律提前介入;落实好涉黑涉恶案件“四位一体”研判会商机制,严格依照法定标准认定黑恶犯罪,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和“捕诉一体”制度优势,从讲政治的高度坚决做到“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加快办案进度。

三是全面归纳总结,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部门要紧密结合该院《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在持续开展好2020年扫黑除恶各项工作的同时,及时全面归纳在专项斗争中积累的办案成效和工作经验,建立健全综合治理、未成年人教育、正面宣传、依法严惩等长效机制,推动各项工作常态化。四是认真落实“一案一整治”工作,加强行业治理。捕诉部门要按照该院《关于健全完善“一案一整治”工作机制 切实加强行业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加强在办理案件中发现社会治理问题的能力,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和“保护伞”案件时,对重点行业领域、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向本级行业部门提出加强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建议,强化跟踪问效,做到“以案促治、以案促建”。(拟文:陈慕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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