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推動線下購物無理由退貨

為進一步優化消費環境,激發消費活力,近日,江蘇省市場監管局聯合消保委出臺江蘇省線下實體店無理由退貨指引(試行)。該指引共22條,明確了線下實體店開展無理由退貨的原則、範圍、規則,以及經營者與消費者應履行的責任、義務,主要包括“五個明確”。

明確實施原則。線下實體店無理由退貨承諾堅持“政府大力鼓勵和倡導,企業自願承諾,承諾即受約束”的原則,企業參與並作出相關承諾後,就要有嚴格守信的契約精神,切實落實並履行其承諾的各項義務與責任。

明確適用範圍。凡在江蘇開展線下零售經營活動的企業、商家均可參加,並鼓勵同品牌連鎖企業實行異地同品牌連鎖店退貨。

明確商家告知義務。承諾無理由退貨的經營者應當公開展示市場監管部門統一製作的“無理由退貨承諾單位”標識,並將承諾內容、適用無理由退貨的商品品種範圍、退貨條件、退貨流程和相關說明等,以張貼、懸掛、擺放等形式在營業場所醒目位置明示。

明確相關規則。對商家將退貨商品再次銷售明確了相關注意事項,即對能夠完全恢復到初始銷售狀態的無理由退貨商品,經營者可以作為全新商品再次銷售;對於不能夠完全恢復到初始銷售狀態的無理由退貨商品,再次銷售時,應當通過顯著方式將商品的實際情況明確標註。

明確工作要求。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應當建立無理由退貨單位動態名錄庫,實行動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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