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起,地铁上这些行为将被约束!

喜欢在地铁上吃吃喝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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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

这些行为将被约束

4月1日起,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施行,其中,“车内进食”、“手机外放”等影响运营秩序的7类行为将被约束

禁止乘客有下列

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一)拦截列车,在列车车门或站台门提示警铃鸣响时强行上下列车,车门或站台门关闭后扒门;

(二)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和开关装置,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三)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站、乘车;

(四)攀爬或者跨越围栏、护栏、护网、站台门等,擅自进入驾驶室、轨道、隧道或者其他有警示标志的区域;

(五)向轨道交通线路、列车以及其他设施投掷物品;

(六)损坏车辆、站台门、自动售检票等设备,干扰通信信号、视频监控设备等系统;

(七)损坏、移动、遮盖安全标志、监测设施以及安全防护设备;

(八)在车站、列车内吸烟,点燃明火;

(九)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推挤、嬉戏打闹;

(十)影响运营安全的其他行为。

乘客不得有下列

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的行为

(一)在车站或者列车内涂写、刻画或者私自张贴、悬挂物品;

(二)携带动物(导盲犬、军警犬除外)进站乘车,携带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进站乘车;

(三)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

(四)骑行平衡车、电动车(不包括残疾人助力车)、自行车,使用滑板、溜冰鞋;

(五)在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

(六)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躺卧或踩踏座席;

(七)在车站和列车内滋扰乘客的其他行为。

处罚措施是什么?是否会纳入征信?

除了“地铁内能否喝水”引发讨论外,《办法》如何落实、处罚规定是什么也受到关注。

“我专门去看了《办法》原文,没有惩罚措施的条款。”严先生认为。《办法》提到,“拒不遵守乘车规范的,运营单位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北京地铁方面的工作人员表示,地铁车厢内随车的乘务管理员会进行巡视,如果发现违规行为会进行劝阻,至于处罚规定是由北京市交委来执行。

2019年5月,北京曾发文规定乘客在地铁车厢内进食、一人同时占用多个座位、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大声外放视频或音乐等五类不文明乘车行为,将被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

深圳则规定,若乘客在一个自然年内被查实三次逃票行为,一经查实不仅将其逃票行为函告公共征信机构,情节严重者还将追究法律责任。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成表示,《办法》虽然对影响安全和秩序的行为以“禁止”和“不得”进行明确,但并没有明确乘客违反相关规定后的法律后果,因此需要与相关法律规定结合起来,依法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罚,提升法律震慑力。

小细节 大文明

拒绝陋习 文明乘车

从你我做起

此次地铁新规你有什么看法呢~

(WG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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