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立信】“開窗”也會侵犯隱私權?

案情簡介

張某與高某是前後院的鄰居,高某家位於張某家的南側。2019年4月,高某對自家房屋進行修繕,將毗鄰張某家院子的北牆向南移動了兩米,之間形成了一個狹窄的夾道。院牆移動後不久,高某又沿著北牆加蓋了兩間平房,並在北牆上開了兩扇窗戶,以便將夾道處的光線引進屋內。高某的這一舉動讓鄰居張某頗為不滿,因為兩扇窗戶的開口正對著張某家的院子,張某覺得自家生活的隱私隨時處於鄰居的窺視下,遂要求高某封掉這兩扇窗戶。二人多次協商無果後,張某便以自己的隱私權受到侵犯為由,將高某訴至西固法院。

【鼎立信】“開窗”也會侵犯隱私權?

案件受理後,辦案法官很快就來到被告高某家中實地查看現場。正如原告張某所說,被告家北屋的窗戶正對著張某家的院子,而且由於中間的夾道本身並不寬,院內的一草一木、一磚一石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但據此就可以認定高某侵犯了張某的隱私權嗎?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來了解一下什麼是隱私權?

【鼎立信】“開窗”也會侵犯隱私權?

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對自己的個人秘密和個人生活進行支配並排除他人干涉的一種人格權。學理上認為,隱私權主要包括公民個人生活安寧權、個人生活情況保密權、個人通訊秘密權和隱私利用權,而本案中所涉及的正是其中的公民個人生活安寧權。雖然現行法律法規並沒有明確界定公民個人生活安寧權的範疇,但從多年來的司法實踐來看,法律對公民個人生活安寧的保障範圍主要包括:任何人不得窺探他人的生活環境、干涉他人的生活安寧,公民的個人活動不應受到他人干擾,公民住宅內的活動不得受到他人監視、監聽和偷窺。

【鼎立信】“開窗”也會侵犯隱私權?

那麼高某加開窗戶的行為是否侵犯了張某的隱私權呢?我們都知道,即使在城市的住宅小區中,鄰居間彼此可以看見對方院子、露天平臺的情況也並不鮮見,在農村地區則更是如此。通常情況下,公民在從事個人私密性較高的活動時都會在空間相對封閉的場所,即使鄰居能夠看到院內的情況,也不會對公民的生活安寧帶來太多影響。辦案法官據此認為,高某家北屋的兩扇窗戶雖然正對著張某家的院子,但卻看不到屋內的情況,並未對張某的隱私權造成實質性的影響,其完全可以採取相應方法對自己的隱私加以控制,避免為他人所知;加之原告張某尚未舉出任何證據證明被告存在非法窺視他人隱私的行為,所以法官判決駁回了原告的訴請。一審判決做出後,張某提起上訴,二審法院以同樣的理由駁回了張某的上訴,維持原判。

【鼎立信】“開窗”也會侵犯隱私權?

房屋等不動產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各自行使自己的合法權利時,都要尊重他方所有人或使用人的權利,不得使另一方受到損害或構成損害危險。但在他人未對自身權益造成實質影響的情況下,鄰里之間還是應該本著“以和為貴”的態度,互相給予一定的方便或自覺接受一定的限制,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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